这是我们看得见听得到的外表。内里是 “ 江手一握定港天,胡批不足炒董鱿” 。江泽民在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 (太简单,有时幼稚)圈定的毫无建树且港人厌恶的董建华,胡锦涛为甚么要为此背黑锅?胡锦涛在要董“ 找查不足” 之际,也作暗示了:“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侧顾,司长已在特首待位处” 。就在此刻,曾荫权取代董建华的命运已经确定了。这是我们从外表现象中看到的箱内作业的实情。
这个实质告诉我们,香港并不是“ 一国两制” 精神所规定的法律条文那样:除了国防外交事宜外全由香港自己决定。实情是所有中央认为重大的事情都由党中央决定,也就是由国内的一制决定。人大释法、23 条立法、否决香港普选等等无不如是。这种一国一制行为,在过去是隐秘运作,让那些前台人物公开去做;现在则走到台前,例如选特首可以有两个候选人这样的细节都由香港中联办作公开具体指示。(当然,也不是绝对没两制,例如赌博、跑马、做生意赚钱等等都可以两制;只不过做生意也开始向一制看齐了:官商勾结已经渐行渐盛)在这种一国一制形格势禁下,董建华辞职可以是自由民主一制的表现?绝不可能!大陆丢官有两种:一种是上级明示革职查办,一种是暗示或密令下当事人“ 识做” 执包袱。当官的,是没有自由辞职、也没有自由不辞职的权利的;“ 以健康理由辞职” 在中国官场是不存在的。香港传媒已经提出足够事实证明,董建华的辞职,不是自愿的。明显地,董建华是因为不再获新当权派信任而被迫“ 识做” 执包袱式的被炒鱿,是中央精密计算操作的结果。所以,董建华因健康理由辞职、不是炒鱿,那是假大空的香港版。
那么,董建华为甚么又获政协誉衔呢?
理由很简单,一则,董建华毕竟是听话受教服从的忠诚官员,对无功有劳的忠诚官员被炒,给些安慰奖是应有之义。二则,不管董做得怎么样失败,都不能公开贬之的。因为贬董的逻辑结论是中央用错人,真的是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 了,还要加上太无能;这是万万不可的。现在赠予名誉衔,就可以维护党光荣伟大正确的正面形象。
那么,董建华辞职,一国两制一点作用也没有了?
非也!从深远的角度看,董建华被炒鱿是“ 一国两制” 中香港民间所坚持的一制起实质的决定作用。
香港的那一制是甚么?
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经济制度和自由法治且有相当程度民主的政治制度。这个制度是原有的,不是中央给的;只是没有被取消而已。
董建华若当台北市长或广州市长大概不会像当香港特首这样窝囊。因为那是民主市长治理民主城市或专制市长治理专制城市,可行。但是董建华在香港是由八百非富则贵者“ 选” 出来的,与港人无关。在香港这一制,即自由法治且有相当程度民主的政治制度下的港人,不承认董的合法性,致令董的威望常在合格线以下。加上董必须执行大陆那一制意旨,很多地方与认同自由民主法治的港人意愿相冲突,港人不认同他的施政,所以动辄得咎,令不可行。若没有认同自由民主法治这一制港人的抵制,董建华绝不会落得如惨败的田地。我们再看同是实行一国两制的澳门,何厚华并不比董建华高明到哪里去,但是他能把澳门管治得贴贴服服。这是为其么?最主要的理由是,澳门没有一个成势的民主派,澳门没有一个广泛的认同并坚持自由民主法治的群体;也就是说澳门的何厚华没有遭遇到一国两制中与国内相异一制的抵制,所以能有力统治。这个事实说明,董建华之所以显得执政低能,原因在于遭遇到坚持香港这一制的香港市民的抵制之故;若没有强大的坚持自由民主法治市民的反对,董建华与澳门的何厚华或国内任何一省市长的管治一样,可以善始善终完成任期,无须中途换马。可以说董建华的失败是非民主市长管治自由法治半民主城市的失败。
可以这么说,英国交回主权后的七年,是董建华代表国内一制为一方与自由民主法治港人的一制为一方交锋的七年。交锋的结果是代表占绝对强势的国内一制的董建华败下阵来;董建华提前离职显示中国中央政府默认失败。所以说,董建华辞职是香港自由民主法治一制起决定性的作用。
还有一层,董到底为甚么要辞职,或者说为甚么会被炒鱿,而要评析一下。“ 查找不足” ,指的是甚么不足?主流舆论认为是七年来一系列决策施政错误和令不能行,也是董执政无能而导致丢职。这是“ 港本位” 得出的结论。若这个结论符合事实或真相的话,则逻辑推导的结果是董顺应港人意愿而辞职;董自愿辞职的可能性较大。但是,更多的事实证明,中央胡锦涛“ 查找不足” 指的是董领会中央精神不深、贯彻中央精神不力。不足主要是指两件大事。一是,没有把香港民主派遏制于发展之前,亲建制势力发展受制。七年来让民主势力坐大,出现五十万人大游行场面,给中央造成重大压力,也有损中央形象。二是,中央最忌的是民众的民主参政,特别是普选;董建华却准备在04 年施政报告中提出大张旗鼓展开八零年立法会选举的政制检讨,这一检讨必然结果是全民普选。结果要中央暗中下令叫停,这可以说董建华犯了不可饶恕的绝大政治错误。但是董在05 年施政报告中的查找不足检讨还是没有领会中央精神,没有在这方面作出交待,于是中途换马就无可避免了。再从胡锦涛的风格看:从走西柏坡、肯定朝鲜古巴政治方向正确、治藏作风、沙士时期炒部长、上台后撤换了七位省委书记等事实推理,董建华因犯政治错误,最低限度是政治不正确而被中央炒鱿可能性最大。
无论如何,有一个事实是不能否认的,这就是董丢官的操作不论是在程式上还是在事实上都不是由港人作出的,是由中央作出的。也就是说,香港一制虽起了实质作用,但不能起直接的,或法定的、制度性的的决定,决定权还是在国内一制手里。可见香港一利只强烈地表现于民意,存在于民间;“ 一个两制” 制度性保障,路途还远。
再有一层,到底特首强弱对香港一国两制有甚么影响?
一个弱势特首,其缺点是施政无能,不能造福于港人。优点是没有能力把国内一制强加于港人身上。因为董无为而没有置民主派于死地,没有把一制完整地贯彻于香港;遂令香港民间自由民主法治势力与中央诉求没有迫到暴炸性局面,而是互动中各磨去了若干菱角。我认为,这是董建华最大功绩。以后若换上一个强能力特首,福祸难定。若这个强特首把他的能耐用来强制国人接受国内一制,用在贯彻中央与港人意愿相悖的意旨,可能导致严重冲突,港人将会在政治和社会权利方面遭受灭顶之灾。若这个强特首把他的能耐用来调解港人一制与中央一制矛盾,让港人诉求和中央意旨在相持中作良性互动,将给香港带来一个健康的社会。若这个强特首把他的能耐用来为港人争取权益,将是香人之福。有这样的可能吗?到底如何?只有时间才能给我们作出答案。
由此,我们可以进一步得出结论:从权力和制度角度去看,香港不存在一国两制;一切重大决策都由中央决定,香港政府和市民并没有多大发言权。从民间社会、民心角度看,一国两制中香港的一制强烈地存在;没有广大香港市民认同的事不可贯彻实行。正因为这种悖论现实决定,只要不是普选而是内定、被内定者又愿效忠的话,不论谁当特首其命运都不会异于董建华;大不了只是表现的形式和程度不同而已。很确定的一点是,董建华辞职仅仅是董建华辞职而已;辞职丝毫没有改变制度,丝毫没有改变既是“ 一国一制” 又是“ 一国两制” 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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