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争论最厉害的是,接替董建华的新特首任期多久?也就是一般特首的五年任期,还是做完董建华没有做完的两年多?根据“按本子办事”的原则,人们像翻圣经那样去翻香港基本法,得出来的结论是特首任期五年。由于按基本法规定,署理特首的是第二把手政务司司长,也就是曾荫权,说明中央政府对他有起码的信任才接受董建华的“辞职”。而署理不到半年新选出的特首应该也是他。因为短短的时间内,没有人来得及出马竞选,这点北京当然也想到了。由于曾荫权是“港英余孽”,虽然多次做出“爱国”的表现而取得北京一定的信任,但仍为香港土共所忌所恨,因为还有许多利益关系混杂在内。
为此,土共不想太便宜他做五年。一些对曾荫权有好感的亲北京人士则希望他做五年。五年,还是两年多?有不同意见怎么办?如果按照老规矩,又要请中央“释法”了。如果经常需要“释法”,北京是不是需要多设立一个“释法部”?也有人建议干脆把基本法扔到拉圾堆。
于是有北京的学者精读基本法,发现在讲特首缺位选出的是“新的特首”,与“新任特首”有别,于是断定“新任特首”是五年,而“新的特首”则是两年。他们更主张,“新的特首”不准解散旧特首的班子而另组自己的班子,只准个别调整。这似乎比“释法”又更前进一步,带有创造性的把“新的特首”捆住了。
学者虽然“御用”,但是还不如官员威风,在这个情况下,唐家璇同志跳出来了。唐同志现任国务委员,主管香港事务。他是江泽民同志的亲信,所以在告老还乡前被提拔为国务委员,得以在政坛多混几年。他当然不喜欢曾荫权,也不喜欢胡温撤掉董建华之举,于是针对香港的不同意见而一锤定音:曾荫权只可以做两年。胡锦涛与温家宝买不买他的帐?
这场闹剧的观众是普通香港市民,他们没有选举特首的资格,只能看热闹。但是因为有些戏目在黑箱中演出,因此也看不到,实在遗憾,说明即使是“一国两制”,离开透明与民主还远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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