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商界翻旧帐掀“倒曾潮”

发表:2005-03-05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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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苹果日报报导,香港政务司司长曾荫权尚未正式成为特首候选人,不论在商界及政圈中,已出现不少“揭发”曾荫权“恶行”的“小报告”,一场“倒曾潮”仿佛酝酿中,有政界人士认为,就算曾荫权得到北京“祝福”,顺利接任两年多特首一职,不满曾荫权的人无论如何也要令他不可再多做五年。

有商界人士透露,有人在商界中重提曾荫权与某大地产商关系,又将事件与西九龙招标拉上关系,更直指曾得到某大地产商支持做特首,引起其他地产商不满。该商界人士认为,由于中央关注官商勾结问题,所以不想商人治港,现在有人重提曾与地产商关系,“明显想话畀北京知,曾荫权同大商家都有眉来眼去”。

除了揭发曾荫权与地产商关系外,也有不少人指曾荫权为人火爆,对内对外骂人不留情面,有政府官员表示,曾荫权骂人很厉害,但不少“火爆场面”,例如曾“拍”骂人,又或在行会内批评其他官员,其实全部是内部闭门会议,但现在全部被人揭出来,成为曾荫权“缺点”,他估计类似“黑材料”,会随曾荫权宣布参选愈揭愈多。

有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形容,目前曾荫权正面对四面受敌的危机,“□以往对唔钟意人都好唔留情面,家□参选,‘笃’□人唔再只系民主派,商界、政界、公务员入面都有,未来两年□做到特首都有排捱”。

另据报导,董建华去留问题至今纠缠不清,身在香港担任署理行政长官的曾荫权昨日出席多项活动时亦对港府高层人事变动三缄其口,没有回应记者问题,不过有记者直呼他为“准特首”时,曾荫权顿时面色一沉,显得有点不悦。

曾荫权四日早上出席效率促进组研讨会时,被问及有关行政长官请辞的消息及接任的安排时,他只向在场的记者报以微笑,被问到是否需要就事件作出交代,以释除公众疑虑,曾荫权一概没有回应。曾荫权致辞时则强调,政府应以市民为先,又表示,公众期望不时转变,政府需要基于平衡及诚信原则,迅速回应市民期望。他在活动致辞后逗留了约十五分钟便离去。

到下午五时左右,曾荫权独自抵达北角香港殡仪馆向富商林百欣灵堂致哀,在场记者在再次追问他特首下台的问题,他没有开腔,有记者直呼他为“准特首”时,曾荫权闻言后面色顿时一沉,显得有点不悦。

事实上,曾荫权近日面对记者时多以微笑回应,他二日在立法会前厅与议员闲聊时更是满面春风,有在场人士称,当日数名民主派议员向曾荫权戏言恭贺他接任特首,曾闻言后称“搞成□你满意啦!”

有民主派议员回应说他们并非倒董联盟成员,董建华下台非他们“功劳”,这时曾荫权突然打开手持的公文袋,拿出去年陈伟业提出,要求董建华辞职的动议辩论投票纪录,以证明民主派当日曾要求董辞职,该在场人士形容当时几名民主派议员反应错愕,似乎想不到对方有此一举,至于为何曾荫权当日会随身带该倒董动议投票纪录,则不得而知。

董建华一旦下台,中央已确定接任人只会做完董建华余下两年多任期,不过是否要透过人大释法去解决可能不符《基本法》规定的法律问题,中央仍在研究中,据了解北京有意见认为,特首辞职已经对香港社会造成冲击,若短期内再提人大释法,可能不利稳定,除非别无选择,否则最好由特区政府自行解决有关法律依据问题,也可作为曾荫权署任特首的一个考验。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振民四日接受“有线电视”访问时承认,他们正在研究有关特首接任人任期的问题,他说各个方面的问题也会研究,相信要多一星期到十日才有结果,至于是否要动用到人大释法,王振民认为不能轻易提释法,“不是那么简单、那么容易提人大释法”。

有政界人士也透露,据他所知中央已明确向曾荫权表明,若他接任特首,任期只会是两年多,并有机会再连任多做五年,但这明显与《基本法》中写明特首每届任期五年,以及政府当年向立法会表明补选特首任期是五年有出入。

消息人士称虽然人大释法是最简单解决方法,但北京未有定案,部份北京人士也有保留,认为会再引起另一场政治争拗,不利香港社会稳定,所以有意见认为,可以先交由署任特首的曾荫权在香港内部解决,若真的不行,再考虑用人大释法,也可借此考验他的能力。明报则报导,曾在“董班子”旗下担任行会成员的自由党主席田北俊建议,为减低震汤及保持政策的连贯,日后新选出的特首,最好沿用现有的问责班子及行政会议成员,“除非新特首对某些人好有意见”。继盛传是特首候选人之一的政协常委梁振英表示没有计划参选特首后,四日田北俊被问及会否参选特首时斩钉截铁地说:“无,我何德何能呀?”

田北俊仍称,接替董建华的特首,任期应是两年;问及两年任期的好处,是否可令有心竞逐第三届特首的人选不会一哄而散,田北俊说:“只做两年,好多人现在会打退堂鼓;如果做五年,临时临急都会出来选,人人都要临急抱佛脚。”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饶戈平指,在八十年代起草《基本法》时,当时担任基本法草委的民主党前主席李柱铭,也赞同特首出缺时,新特首只做剩余任期。李柱铭昨回应本报查询时表示已忘记是否讲过,但说:“讲过仲好啦,证明剩余任期已经被否决,新特首任期一定是五年。”

另外,基本法委员会港方成员邬维庸表示,虽然他个人认为补选特首任期应为五年,但自从发生领汇事件后,普通人也可轻易寻求司法覆核,他认为中央应尽快释法□清法律上模糊地带,以免引起法律诉讼,拖慢选举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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