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思路:不需修改“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因此不必求助于全国人大。在地方官的职权范围内对县市或乡镇机构进行一番重组,使人大代表全部专职,到人大上班,从人大领工资,从而使人大成为事实上的议会,进而实现基层政权的民主化改造。
说明:此方案对于地级市以上政治改革毫无帮助,因为只有县区级以下的人大代表才是直选的。 为了便于说明,先假定改革发生在某个有48万人口的县级市。该市人大,政协,市委,政府,纪委五套班子,总共有干部1000名左右,这个数字还不包括国营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干部。选举法规定,县或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名额基数为120名,每五千人口可增加一名代表。48万人口的县级市,有人大代表名额216名。
想办法使这216名人大代表有编制,有口粮,也就是实现专职化,用人民代表会议来完全替代人大常委会,完全或部分替代党委,政府,纪委,政协和各人民团体。这,就是本方案的核心内容。就是说,人民代表大会由一年开一次改为随时开,经常开,每时每刻都在决定着当地的重大事情,成为当地的权力中心。
因为各地财政状况不同,贫富差距甚大,所以这216名人大代表的编制从何而来,就可以有很大的不同。
1,贫困地区。贫困县市或乡镇通常财政困难,干部工资低且无保障,经常发不出工资甚至一年只发6个月工资,士气普遍低落,有的干部甚至宁肯辞去公职也要到沿海地区去打工。在这样的地区实行民主改革应该阻力很小。如果外界经济援助能和当地的政治改革挂勾,则改革会更为顺利。
具体做法是:把政协全部
市委全部
纪委全部
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老龄委全部
政府序列中的人事局、劳动局、行政管理局、外事办、医管办、经贸委,企业管理局、农委、水利局、农机局、畜牧局,经管局、财贸委、财政局、商业局,粮食局、计委、物价局、文化局,体委、文联、司法局全部
政府办、民政局、审计局、土地局、旅游局、卫生局、计生委、教委、交通局、技术监督局、电力局、农业局、气象局、烟草局、统计局、广播电视局、环保局、公用事业局、林业局、城建局大部
总共近千人划归人大
2,中等地区。财政开支并无太大问题。如果想把大量干部撵到人大去,借民选来大幅度缩减人员,肯定阻力太大。缩编不缩编,还是留待以后由人民代表大会去协商去吵架吧。改革者的任务不能一次性赋予太多,否则就有完不成任务甚至翻船的危险。既然是轻轻松松的改革,那就不能一次性搞得太难。可以暂时先把少数几个部门划归人大,使人大编制略多于216名即可,只要人大代表都有编制有口粮了即可。但是,划归人大的部门必须包括管花钱的财政局,管编制的编委,管人事的组织部、人事局和劳动局。还有信访办,以给人大代表一些民意的压力。
具体做法是:把政协全部
市委中的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办 ,编委纪委全部
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老龄委全部
政府序列中的人事局、劳动局、行政管理局、医管办、经贸委,农委、财贸委、财政局、商业局,物价局、文化局,体委、文联全部
总共四百人左右划归人大
3,发达地区。财政有花不完的钱。想把干部撵到人大去,让选民挑三拣四的,实难办到。
具体做法是:把政协全部
市委中的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办群众团体中的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老龄委全部
总共不足216人划归人大
其他单位的干部如果当选人大代表了,就必须调动过来,把编制也带过来。非公职人员当选人大代表的,就作为临时工来人大上班吧,按干部待遇由财政多支出一份口粮
不管贫困、一般或发达地区,卫生局、教委和农业局的局长或主任都改为民选,以后这三个单位就办成民间协会了,不再是官办的了。派出所片警民选。党校改为中学,如果那些教员连初中生都教不了,就办成小学。
铁定完全保留的单位有:
城市监察大队、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监察局
属于中央或省管理的电信局、邮政局,各银行及信用社
属于企业性质的工业总公司,轻纺总公司等
属于三权分立中一权的法院、检查院
不管划归人大的编制有多少,反正人大代表名额就只有216名。大家就竞选这216个席位。选区只按居住情况划分,每个选区必须是规则的图形,必须连在一起,不能跨越别的选区,选区不再按单位划分。人大代表名额按人口平均分配。为了符合选举法的规定,只好继续按城乡1:4的比例分配代表名额,继续歧视农民。干部们想参加哪个选区的竞选,由自己决定。落选者要么想办法调走,要么办理下岗手续,下岗者只领基本工资。如果下岗者以后参加竞选又当选了,就重新上岗,工龄照算。
如果自荐候选人当选了人大代表,就按公务员的待遇发工资,但只作为临时工看待,不增加公务员编制。(给很多没工作的人一个当官的机会哦)
当选人大代表用票决的方式互选,产生各种专门委员会和招集人,当然也互选产生人大主任和常委。专门委员会负责起草文件,预审提案,但表决权仍然属于全体代表。在人大这个单位里,司机、打字员、清洁工和门卫是临时工。当然了,如果落选干部不愿下岗,而愿意来做这个,也行。如果想做的人多,就216名人大代表票决吧。
人大里还有三名财务人员,是干部,但不是人大代表。这三名干部人选由代表们票决。该三名财务人员负责按人大代表的表决议案进行财政收支。人大代表互选产生的财政委员会负责查他们的账。如果市委的档案局也划过来了,那就增加一个干部管理档案吧。这个人选也由代表们票决。
依照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人大代表票决的职位还有:正副县市区长,法院院长,检查院检查长。其中检查长还需上级检查机关批准。这些仍然按规矩来,和现行制度没有一点冲突。
改革以后,信访办就没有了,人大代表就此负责本人那个选区的接访工作。也没有组织部人事局劳动局了,局长主任的人事任命和罢免一律由代表们票决。对一般干部只管编制,不管具体人选,具体人选由局长定。干部编制由代表们票决。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由代表们票决。由此可见,费心费力保住原单位以躲避改革,不一定是好事,于其任由人大代表票决来决定自己的命运,还不如主动出击去竞选代表呢。财政预算当然也是票决,而且要一笔一笔地票决。授权给行政首长多大的权力,事先已经由人大代表们票决好了。
人大代表们从此集体掌握了当地的人事权和财权,其席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当然了,从权力制衡的角度来看,从权力稳定性的角度来看,政府首长由人大选出,是不恰当的。但这是选举法和组织法规定了的,地方官也无能为力。要建议修改选举法和组织法,把政府首长改为直选才行。
改革后当地政治形势的估计:体制内体制外竞选人大代表的积极性都提高了,民主气氛初步形成。领导干部们,肯定不太喜欢这改革。人大代表会逐步削减他们的预算,把钱用去讨好选民了。普通干部里,有的人会喜欢,因为升官靠选举了,自己的机会反而大了,也有的人会不喜欢,因为工作压力比原来大了,饭碗也变得不够铁了。老百姓很快就会发现,怎么干部们突然拉拢起穷苦老百姓来了?态度好了,还给钱。老百姓当然是最大的赢家,等他们醒过味来,就会高喊改革者XX书记万岁的。那里的百姓绝对不会闹出汉源万州那样的乱子。犯罪率都会下降。人民和政府的关系大为改善。
上级各个对口部门怎么看?是这样的:那个地方有点怪,买官的钱往上送的也少了,去那里视查,如果有钱拨下去,或者能提拔他,他就会热情接待,如果不能给他们带来好处,他们就不理了。拨款去那里照样可以有回扣送回来。但若想从那里收钱上来,就变得太难了。如果想在那里修个电站或者高速公路要经过那里,那地皮价格就要得很贵,地方财政也很会算小九九的。总之那个地方很“自私”。
为什么要着重从体制内进行改革呢?主要原因在于,现在中国的精英大都集中在体制内,他们喜欢向权力中心挤。他们懂民主操作,但是他们不肯做或者要等上级安排了才做。如果非要等体制外的竞争者来竞选人大代表,那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才能形成潮流,可能还没等到形成潮流,时局就已经乱了。一定要理解一个概念:重要的是建立好的制度,而不是换人。换一个好的制度,人不用换,还是那帮人在做,都会出好结果。如果不改制度,就算把干部全换光了,全换成体制外的人来做,其最终结果也还是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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