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少女失踪案 低龄“三陪”惊现夜总会

发表:2004-11-02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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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前,一向乖巧的女儿突然失踪,有人告诉李可欣,她那14岁的女儿在一个酒吧陪客人,这个消息让李可欣差点精神崩溃,虽然她最终从一家夜总会找回了女儿,但梦魇般的生活却从此笼罩了这个家庭。“现在我每天夜里都会被噩梦惊醒”,昨天上午,李可欣在对记者谈起这件事时依然神情黯然,她说:“如果看到女儿睡在床上,我的心里才会稍微踏实点。”

李可欣问,女儿虽然找到了,但那些把孩子带入歧途的娱乐场所,就可以逃脱法律的惩处了吗?据有关方面透露,未成年少女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的现象愈演愈烈,但由于相关法律的欠缺,在打击处理这一现象时出现了“真空”。

初中女生娟娟

突然离家出走

9 月6日,新学期刚刚开始没几天,在南京某一家中学上学的女生娟娟(化名),放学后没有回家。据娟娟母亲李可欣回忆,那一天她和丈夫下班后,等到很晚也没见到女儿娟娟,夫妻俩开始急了。夫妇俩发了疯似的四处寻找,但3天快过去了,依然没有娟娟的任何消息。第3天晚上,李可欣在家里突然接到一个小姑娘的电话, “阿姨,娟娟这两天住在我家,我家新买了台电脑,她在帮我搞电脑呢”。接到电话,李可欣并没有感到一丝的轻松。她告诉记者,娟娟对电脑压根不熟悉,怎么可能去帮别人修电脑呢?李可欣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个小姑娘肯定在撒谎”。

过了大概一刻钟,失踪了3天的娟娟突然出现在家门口。面对父母的责问,娟娟说自己这些日子就住在同学家里。气不打一处来的李可欣和丈夫教训了女儿一顿,但娟娟始终不肯说出这3天来到底干什么去了。

事隔几天的一个下午,娟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给李可欣打来电话,问她娟娟为什么没去上课。李可欣终于明白,女儿每天早出晚归,其实压根就没有到学校去上课。

在娟娟就读的学校,记者找到了她的班主任。班主任老师告诉记者,9月1日娟娟来报到时染了一头黄发,自己要求她染回黑色,娟娟答应星期一就去。班主任对记者说,娟娟平时成绩不太好,主要是跟外面的人接触太多的原因。

就在那一天,娟娟再次失踪了。就在娟娟失踪的第2天晚上,一个陌生女孩给李可欣打来电话,说娟娟被一个叫阿文的女孩带到玄武门附近的一家酒吧里“坐台”了,李可欣还未从惊愕中缓过神来,这个女孩就把电话挂断了。

打电话的这个陌生女孩究竟是谁?那个叫阿文的女孩和女儿究竟是什么关系?李可欣越想越害怕,急忙赶到位于玄武门附近的那家酒吧。但遗憾的是,李可欣没有看到娟娟的身影。

刚刚走出酒吧,李可欣的手机突然响起。李可欣事后告诉记者,打电话的是一个小女孩,她对李可欣讲,娟娟在她手中,在帮她挣钱。

不同的两个电话,带来两个同样让人吃惊的消息。这两个陌生人究竟是谁?两个电话意味着什么?娟娟现在究竟在哪里?她的命运如何?娟娟会不会真的像刚才两个陌生电话里所说的,被别人操纵和控制了呢?李可欣从头凉到了脚,越想越可怕,急忙赶到南京市公安局下关分局宝塔桥派出所报案。

记者 民警

夜总会找到娟娟

接到李可欣的报案,公安机关对娟娟的失踪事件展开了调查。李可欣夫妇与记者也对一些娱乐场所进行了走访,但始终没有娟娟的身影。下关警方在玄武区公安分局玄武门派出所的配合下,很快在玄武门附近的那家酒吧里找到了那个叫做阿文的女孩。阿文告诉李可欣,娟娟已经离开了这个酒吧,她也不知道娟娟到哪去了。

9 月24日下午6点钟的时候,民警获悉,娟娟很可能在靠近汉中门附近一夜总会里面从事陪侍活动。当晚10时许,李可欣和民警来到了位于汉中门附近的这家夜总会。李可欣一眼就看到了坐在吧台内的娟娟。穿着暴露,一头黄发的女儿,让李可欣感到娟娟竟然是那么的陌生。娟娟说了句“我不想回家”拔腿就往外跑。最终,在民警和记者地劝说下,娟娟极不情愿地跟李可欣走了。

次日,记者和电视台的同行再次来到娟娟家。李可欣说,娟娟不在家。后来,记者在大市场里找到了娟娟。但任凭怎么劝说,娟娟就是不愿回家。面对固执的女儿,李可欣呆呆地站在马路边,眼泪情不自禁就流下来了。接下来的日子里,娟娟还是上两天学,然后就失踪几天,只不过,李可欣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疯狂地寻找女儿,因为她知道女儿又到“那种地方”去了。李女士告诉记者,这段时间她感到很茫然,她不知道今后还会发生什么事,更不知道如何来拯救自己的女儿。

在歌舞厅、娱乐城等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活动的未成年少女究竟有多少,官方无法提供确切的数字。但深谙内情的人士却告诉记者,目前南京主城区内的娱乐场所已有500余家,从业人员已经突破一万人。这位人士说,南京的娱乐场所生意都很火爆。在繁荣的背后,有一个庞大的妙龄少女群体在支撑着这个行业。其中,不乏一些不满14岁的幼女。

前天晚上,记者在城南的一家练歌房里,约见一位熟悉陪侍业的知情人士。这位知情人告诉记者,小女孩特别招惹来娱乐场所玩的客人。这些未成年少女是怎么进入娱乐场所的呢?知情人说,开设娱乐场所的人大都在当地有点“背景”,开业前会招募一些手中控制着小姐的“妈咪”。她们通过小姐间相互介绍,或是通过不法手段诱导未成年少女涉足这一行,再利用威逼等手段控制。据知情人透露,“妈咪”只要控制了一两个少女之后,就会千方百计要求这些少女再去利诱其同学或朋友加入进来,“雪球越滚越大”。到底是谁将这些天真的少女推向了万丈深渊,知情者对记者说,那是些“有钱有势”并且有“特殊需求”的人,年龄从30岁到50岁不等。

消遣客点幼女

亟待法律惩处

记者在采访一位民警时得知,南京目前未成年少女离家出走的事件越来越多。据这位民警透露,未成年少女离家出走后,受社会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引诱,很多少女纷纷到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活动。“如今法律对那些和幼女发生性关系的禽兽,可以不问缘由予以严惩,可在对这些衣冠禽兽找幼女取乐见光时,人们期待惩处他们的法律却出现了空白”。很多法学界人士对这位警官的感慨表示了认同。

我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处罚条例》中都有明文规定,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和涉足娱乐场所,并对那些违规的场所进行处罚,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在娟娟离家出走事件中,那些曾允许娟娟“逗留” 的娱乐场所,他们难道就不怕法律的惩处吗?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曾容留娟娟从事陪侍活动的那家酒吧。面对记者的提问,该酒吧的老板稍稍迟疑了一下,随即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不良场所不清理,将会变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温床’”,南京市检察院预防犯罪科的张科长告诉记者,如今社会上数量繁多的娱乐场所由于管理不善,使得这些场所变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温床”。大量的数据表明,一些娱乐场所内发生的恶性案件要高出其他场所,尤其是一些自制力差的未成年人,一旦涉足不良场所,很可能会导致犯罪。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张先翱教授说,导致未成年少女走歧途的原因很多。一些到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活动的未成年少女,大都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受周围不良朋友的“交叉感染”,很多少女轻信别人的吹嘘,认为做这样的事,轻轻松松就能赚到很多钱,结果她们一旦一脚踩进了泥潭,就很难拔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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