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说此案早在自由媒体曝光之前,美国军方已将一干虐囚涉案嫌犯逮捕,并交由军法审判;也不论萨达姆时代之虐因是如何集酷刑之大成(可判死刑的计有一百四十多种罪名),只须看看中国大陆自己的“虐人”劣迹吧, 其实大陆当局揽镜自赏,实在应该压低这一波反美声浪,因为孙志刚尸骨未寒,何况他还不是“囚”,完全是一宗“虐民”事件,它能令群情耸动,不外是碰巧被一份官方所不喜欢的报纸(《南方都市报》)抖落出来罢了,而放眼全国,这类案件比比皆是。
极权政治必然伴生“酷刑文化”,无论中共抑或萨达姆的阿拉伯复兴党都是一般无异的。在中国它甚至是帝国传统,清代四大奇案之《杨乃武与小白菜》,故事起伏跌着,但其冤情之所以被官府的大枷锁定,关键在于专制帝国“屈打成招”之司法真谛。中共所承袭的虐囚传统,并非仅系源自封建官场的渎职、昏聩、贪赃枉法,它有着更为精确而明晰的价值取向,即为“稳定压倒一切”计,维系执法机关“官法如炉”的权威于不堕,“从重从快”便成了第一选择。被冤屈的人再多也属社会的少数,而以高压威慑来确保国家的秩序,却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而所谓“大多数人”其实首先就是政权安全运转的利益,这就是大陆司法制度的基点。于是酷刑又产生无数酷吏,恶性循环,因循不已。
仅举东北监狱流传的顺口溜:“一进牢房,心惊肉跳。二话不说,贴墙站好。三言两语,自我介绍。四平八稳,准备接招。五花八门,样样搞到。六亲不认,当打头炮。七(吃)饭咽菜,不准瞎要。八点一到,准时睡觉。九九归一,监狱报到。十(实)十(实)在在,不该坐牢。”这几乎就是一套虐四口诀。只须解释其中几句──“四平八稳,准备接招”亦即《水浒传》里的杀威棒,刚进监狱,就先挨一通暴打,所谓“前三后四”,指杀威棒仪式的当胸三拳背后四拳;“五花八门,样样搞到”指的是酷刑花样之多,难以胜数。狱卒虐囚,比较斯文的就是“编鱼炒蛋”(狂扇耳光);“海带煨汤”(皮带乱抽);“笋子炒肉”(剥光衣服用竹片暴打);而比较苛严却又常用的就是“苏秦背剑”(左右手反关节扭到背后把两只大拇指绑起,没有十天半月别想松开;还有“滴水观音”,(即在数九寒天脱光囚犯衣服用水泼淋,让冰水往下滴)。诸如此类,都是大陆监狱、拘留所司空见惯的常态,从黑牢有幸出来者,致伤致残者不在少数。这里还未列举公安干警最骇人听闻的虐囚刑法,却亦算管中窥豹,可见一班了。
由此可见,大陆宣传机器对美军虐因事件之亢奋反应,实属滑稽。然而更滑稽者,当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因虐因案而否决美国维和部队官兵再续获《国际刑事法庭规约》的豁免权,大陆方面弹冠相庆,又引发出一波反美鼓噪。殊不知,中共政权从一开始,就是《国际刑事法庭规约》最坚决的反对者,它不但自己拒签这一国际条约,也反对别国通过国际刑事法庭审讯暴君独裁者,远有反对柬埔寨政府把红色高棉头目交国际法庭审判其“种族灭绝罪”,近有反对国际法庭审判米洛舍维奇的“种族清洗罪”。反观美国,它拒签《国际刑事法庭规约》的理由是在“证实国际法庭可以达到美国宪法的水准之前”,必须“维护执行国际责任的美国公民(维和部队军人)的人身安全和司法公正”。而中国大陆拒签条约的理由是什么?是中国本身法律的文明水准高于国际法庭?抑或它要保护中国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司法公正?说穿了,中共若按国际法庭之尺度,仅就六四与迫害法轮功,从李鹏到江泽民均难逃起诉。
这是一个“虐民”的政权,这是一个“虐人”的制度!
(争鸣8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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