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女判刑七年 前三峡官员申诉

发表:2004-04-24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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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慧曾任职于三峡长委《人民长江》杂志编辑部,因炼法轮功被判有期徒刑七年。明慧网日前刊登了姚慧的父亲、前任国务院三峡移民局规划司司长姚炳华的申诉书。
转载原文如下:

各级政府领导:你们好!

我是姚慧的父亲姚炳华,退休前曾任国务院三峡移民局规划司司长,对姚慧因炼法轮功被判处的有期徒刑七年,我想提出几点中肯的看法。

我有二个女儿一个儿子,在姚慧判刑前,可以说我有一个非常幸福美满的家庭,二女一子均已大学毕业,都孝顺懂事,姚慧在家是长女,任职于长委《人民长江》杂志编辑部,在家孝顺父母爱护弟妹,对工作勤勤恳恳,姚慧是我们最心爱的女儿。

姚慧在炼法轮功前患了小叶增生,长期看病,每年要报销大量的医药费用,炼了法轮功后病全好了,五年没用一分钱药费,为此单位奖励她500元,我们家庭和她单位的同事都有同感:她自从炼了法轮功后,变了很多,待人热情诚恳,乐于助人,身体也好了。为了给政府排忧解难,她长期认养了“希望小学”的一名男孩供养至大学,但姚慧受迫害失去工作后,这名学生因无生活来源也随之失学了。

自99年7.20后我们家人每逢春节没有在一起团聚已整整五年了,凡遇到什么”敏感日”或“重大节日”,610机构和当地派出所在没有任何理由和事实的情况下,强行把姚慧带到“学习班”关押。

2000年8月姚慧的婆婆去世,当时姚慧被关押在何湾劳教所六大队,我请求劳教所让姚慧回家与婆婆作最后的诀别时,劳教所却答覆,“不是直系亲属,不能回家。”这是人说的话吗?这些说法让我们很困惑和伤心,这些人还有人性吗?

2002 年10月,一伙警察冲入长春街姚慧的住宅,在没有任何搜查证件的情况下,将姚慧家抄了个底朝天。当时姚慧已被他们抓走,家中没有任何人查看抄走的详细物品(姚慧的爱人出差,女儿在校上晚自习),后回家发现连小孩学习英语用的“文曲星”,随身听和单位配给科技人员的家用电脑,及准备用来装修房屋的4万元装修费也被一并抄走。

 这几年在洗脑班、劳教所里姚慧遭受了很多非人的折磨,她怕我们难受,从不告诉我们,听说她在1999底-2000年初在汉阳陈前嘴被关在1米见方的钢筋铁笼子里,2003年底在江岸“学习班”有个“610”机构的恶警朱林曾把姚慧打得遍体鳞伤,头蓬脸肿,为何这些人违了法却能逍遥法外?又是谁给他们的权力那样对待手无寸铁的善良人民?

到现在为止,我都不知道姚慧犯了什么罪,那些媒体上报导的情况从未在姚慧身上发生过。

另外:之所以不愿通过社会人际关系,将其弄出:因为相信自己的女儿决不会做出违害社会的不负责任的事,更不可能违法犯罪。

我现在年迈体弱,卧病在床,老伴也因姚慧长期被押,心情不畅,患了心机梗塞,这是谁之过?是谁把一个好端端的社会搞得不安定,是谁把我们一个幸福的家庭拆得妻离子散,骨肉分离,是谁用权力关押我女儿,不让她在床前端汤喂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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