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大”诈骗案背后的系列渎职案首次曝光

发表:2003-11-29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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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记者方媛11月28日报导)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日前召开闻发布会,首次向外界披露了曾震动京城的“新国大”集资诈骗案背后的系列渎职案。但是牵扯其中的原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的儿子李小勇没有受到惩处,引起受害人的不满。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11月27日上午首次对外披露,卷走三千多名期民五亿余元人民币的“新国大”集资诈骗案所涉及多名官员的渎职行为。

据北京晚报11月28日报导说,在“新国大”集资诈骗案中,除了主犯曹予飞、龚聪颖、高震宇在2000年被判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其他涉嫌该案的官员也因渎职受贿的罪刑分别被判刑。其中原北京市公商局企业登记处处长张连成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原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管办的期货处处长宋远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派郭敬民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官员也承认此消息。

北京异见人士刘晓波表示,这是当局平息民愤的一种方式。他说:“这案件很奇怪,本来案件好像已经做完处理了,现在又向外公布,这是平息受害者的愤怒吧!”

受害者高女士表示,公布了但没给受害人任何答覆,这仍然无法平息他们的愤怒。她表示,她上访三百多次,但没人无会。她说,我们这些老百姓过的日子非常苦的,一辈子的积蓄都被黑了,我们怎么办,气愤哪!有的人气得都得病了,原来有心脏病的,有脑血栓的都死了,我们喊了这么多年,但都没人理。”

这起集资诈骗案发生在1997年4月到1998年7月间,台湾人台湾人曹予飞以一些公司为名义包括新国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以代理期货交易为手段,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在北京疯狂进行集资诈骗活动,短短一年内骗取3000余名客户5亿余元人民币,并通过隐秘途径将大部分资金转移境外,造成3亿余元无法追回。

据香港多家媒体早期报导,李鹏的儿子李小勇曾参与经营北京新国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这也是在短短一年集资达五亿的原因。因此,被骗的受害人曾多次在北京闹事示威,并高呼口号“打倒贪官,李鹏还钱”,目前虽然案件已经结束,台湾人曹予飞已被枪决,但牵涉该案李小勇却逍遥法外。

高女士表示,李小勇是这起诈骗案的首犯。她说:“这案的牵头就是李小勇还有李鹏的党要,其他的人都是下手。”

北京异见人士王志新表示,案件虽然结束但影响深远。他说:“这案件影响比较大,在审判程式上虽然是结束,但实际上远远没有结束,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涉及到腐败官僚,如何能触动他们的败腐势力。”

(根据自由亚洲电台的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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