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担任上诉人张明娣代理律师的为著名行政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导师张树义教授等;担任胡母郑松菊代理律师的为著名行政法专家、浙江大学副校长胡建淼教授等。
本案的基本情况是,浙江省乐清市亿万富翁胡加招去年英年早逝后,留下上海新七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价值超亿元的遗产。由于其遗孀张明娣与其母郑松菊在遗产分割上出现分歧,致使张明娣与婆婆郑松菊对簿公堂。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胡母又在老家乐清市,将乐清市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撤消乐清市民政局颁发给儿子胡加招与儿媳张明娣的结婚证,理由是领取结婚证当日,男女双方都不在场。由于这个原因,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中止了案件的审理。
5月20日,乐清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消胡加招与张明娣的结婚证。胡妻张明娣不服这一判决,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庭审中,双方重点围绕胡母郑松菊是否具备原告主体资格,乐清市民政局向一审法院提交的胡加招与张明娣的《结婚登记表》是否真实?有无被调换?民政局颁发的有瑕疵的结婚证是否应该被撤消等问题进行激烈的辩论。庭审进行了整整一天,法庭宣布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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