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富”李晓华又惹麻烦了 李晓华身陷多起官司 北京脑康公司忙救火

发表:2003-06-19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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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名列中国第二首富、号称“京首富”之李晓华近日也传出官司诉讼。起因乃因六月九日,由广东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办公室、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三部门共同发署正式文件(2003.12号),指出李晓华所创办之北京脑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生产的“脑力智宝”保健品,经多次抽样检验,属不合格产品。看来,这位“北京首富”正面临诸多麻烦。

据大陆《21世纪经济报导》6月18日报道,“脑力智宝”原是北京脑康与广东高明脑病医疗医药研究院所(以下简称高明研究院)共同合作的产品,但后者已于去年(2002)底向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高明研究院表示该院于2000年八月与北京脑康签署合作《合同书》,共同合作设立北京脑康公司,但当高明研究院将及其下属公司按合约将成品、半成品、原料及1.2亿元的订货合同移交北京脑康后,李晓华并未依照合同付清款项,而投资3亿人民币之开发承诺更如石沈大海。

而后该院更发现李晓华竟模仿高明研究院院长李子中签名,伪造《脑力智宝胶囊技术与所有权转让合同》,于是一状告进法院。

受高明研究院委托之香港吴少鹏律师事务所将《脑力智宝胶囊技术与所有权转让合同》于2002年3月送往广东省公安厅鉴定,结果显示此份合同第四页为喷墨打印机制作,与前三页(均为复印文件)不同,且“李子中”笔迹与其亲笔签名亦不同。同年七月,北京物证技术鉴定所之检验结果亦同。

北京脑康公司总经理张曼琳却表示,脑康公司并不认可这两次鉴定,理由是这些鉴定机构并未经双方一致认可;她并表示,脑康公司对于高明研究院进行法律反诉行动。

此外,令人不得不注意到的是,据《21世纪经济报导》指出,北京脑康公司的注册资本竟已被抽资九成,仅余三十多万人民币。

事件

2000/8/31北京脑康公司成立;李晓华(董事)出资570万,李子中(董事)出资300万,张曼琳(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出资130万。资本额共1000万。

2000/9/6三人资金汇入北京市昌平区工商局指定帐号,李晓华汇入203.87万,李子中汇入300万,张曼琳汇入35.48万,共汇入539万左右;余额由李晓华与张曼琳以实务投资。

2000/9/15北京脑康公司以“往来款”名义从北京市商业银行京广支行提领现金500万。同日,北京脑康开出支出凭单─还广发证券往来款500万,现金随即被存入广发证券北京朝阳门北大街营业部。

2000/11月初李晓华和张曼琳将实物出资部份(461万)变更为货币出资

2000/11/13北京燕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变更登记验资报告。

根据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出具之转账支票存根(号码00835701)显示,此笔461万元已于11月10日当日被北京脑康全额提出,“领导批示”栏中有李晓华亲笔签名。该款并随即再次被存入广发证券北京朝阳门北大街营业部。

据调查,北京脑康公司一千万之注册资金目前已不到5%。预料若无高层介入,李晓华将引出更大一波指控行动。

李晓华经历档案

●出生:1951/01/18,北京市
●1992 中国首位拥有法拉利轿车的人
●1994、1995 李晓华被授予“全国百名优秀企业家”和“中国十佳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
●1998 全国政协委员;《福布斯Forbes》排名第2位中国百富
●1999 《福布斯Forbes》排名第2位中国百富
●2000 《福布斯Forbes》排名第11位中国百富
●2001 《福布斯Forbes》列为排名第16位中国百富(总资产20亿美元)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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