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平挑战当局 控诉中国国务院违宪

发表:2003-05-23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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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记者伊蓝5月22日报导) 中国民运人士李卫平最近对中国国务院提出起诉,指控国务院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违背了宪法赋予的言论和出版自由。这是中国首例个人起诉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案例。湖北民运李卫平3月15号向中国最高法院递交了一份起诉书。

他在起诉书中说,国务院应该废除实际上剥夺了中国公民的宪法权利的<<出版管理条例>>。他说,中国宪法35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但是中国公民非但没有真正享受过这些权利,<<出版管理条例>>中有关只有在政府批准的前提下才能享有言论和出版自由的规定,使宪法35条形同虚设。李卫平在接受采访时说,日前萨斯在中国乃至全球的蔓延充份说明了对信息自由流通的刻意阻塞造成的危害。

*宪法和法律的矛盾*

总部在纽约的[中国人权]主席刘青对美国之音说,中国宪法中规定了对人权的保护,但是在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中却剥夺了这些权利,因此宪法和一些法律间存在矛盾。

中国最新的<<出版管理条例>>是国务院在1997年版本基础上更新后从2002年2月1号开始生效的。据中国人权的刘青介绍,告国务院不遵守中国宪法就他所知这还是第一例。

刘青说:但是象李卫平,单纯,并不是因为自己的其它问题,而是单纯就这个宪法和法律的矛盾而向法院起诉,要求中国政府,中共遵守宪法,这个应该说是第一个。

李卫平说,他原来供职于一个国家研究机构,由于不能接受六四期间政府对学生运动的镇压而离职,随后专门从事民运活动,后来因为成立自由民主党在95年被捕入狱,经历了三年牢狱和被剥夺政治权利两年的生活。

*人权等候保障*

在谈到诉讼的前景时,李卫平显然作好了不很乐观的准备。

李卫平说:有可能他对诉讼不仅不予受理,甚至说根本不作答复,而且对我个人有可能产生一些安全后患。

李卫平对记者说,就在采访以前,公安局就有人登门拜访了。作为民运人士,李卫平同公安有过不少接触,因此被称为老朋友,公安没有提到李卫平起诉国务院一事,只是问他近来在做什么。

李卫平说:我们首先就是绕圈子,双方都没有捅破这层纸,他也知道我做了这件事,但他也不说,他不说,我也不说。到最后呢,谈了一个多小时,他说,李卫平啊,我们是老朋友啦,以后要多见面啊。我们以后隔一段时间见个面,一起坐一坐,聊一聊。我说,行啊,那也没关系啊,多多交流嘛。

[中国人权]的刘青说,李卫平挑战中国最高权力机构无论是否成功都有益于改善中国的人权状况。

刘青说:李卫平把这个问题提出来,并且向中国法院提出(诉讼),也可能这件事情得不到回音。因为中国政府并不是不知道宪法和法律之间的这种矛盾。但是这种事情的提出,并且是持续不断的提出,让人们了解、知道、重视,并且去逐渐改变宪法与法律的这种矛盾状态,将对人权的保障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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