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案结束审查起诉 将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发表:2003-02-19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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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有关方面获悉,2月17日,刘晓庆税案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结束后,将被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据了解,刘晓庆、靖军等5人涉嫌偷税罪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1月2日,由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正式受理审查起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作出起诉、退补侦查或不起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检察院作出起诉的决定,就会移交法院审理。如果检察院需要补充侦查,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自行侦查。

  据此,有关人士分析称,刘晓庆涉税案是作为重大复杂案件,在检察机关延长半个月后的法定时间内结束审查起诉的。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不意味着案件证据完全不充足,是对一些细节进行再补充、核实。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侦查完毕。

  据悉,北京4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新近出任刘晓庆、其妹、其妹夫靖军及其公司的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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