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94年1995年,卞悟就在当时的《东方》杂志上连续发表四篇长文专论“公正至上”,尖锐地提出在市场化改革中“掌勺者私分大锅饭”或“掌勺者私占大饭锅”的问题。不久前,卞悟又在香港中文大学的《二十一世纪》(2002年8月号)上发表长文“二十世纪末中国的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极有分量。我以爲,凡要了解中国经济改革问题者,不可不读卞悟先生的文章。
八九以后这十三年,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于是,不少人说这是新权威主义的胜利,是先经济改革后政治改革路线的胜利。我承认这种观点并非全无道理,正因爲中国是在专制高压下推行经济改革,因此实行起来全无掣肘,格外顺利,政府想涨价就涨价,想裁员就裁员,国营企业想卖什么价就卖什么价,想送谁就送谁;私有化的“交易成本”果然很低。
然而,中国的私有化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它整个缺乏合法性。俄国和东欧各国的私有化改革不管有多少问题,但是,因爲是在有公共监督和民主参与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其基本的公信力与合法性却无可置疑”。虽然十几年来这些国家多次政党轮换,但产权配置的结果却得到公认,不曾有、也不会有“秋后算帐”的问题。
中国的情况恰恰相反。中国的私有化是在没有公共监督和民主参与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这种私有化的结果就不会被世人所承认,由此形成的产权配置就没有合法性。正如卞悟所说:“平时公众在压抑下不能作声,一旦民主了,他们能不提出质疑?”
卞悟指出,迄今爲止,世上有两种民主转型的成功经验,第一类,如拉美、南非、东南亚,民主化以前就是传统的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对它们而言,实现和平的民主转型无须乎再进行经济改革,只要在政治上达成和解就大功告成。另一类是俄国和东欧国家,它们是在公共资产大体保持完好的情况下完成民主化,因此其结果基本上有合法性,能被公众接受。中国则不同。“中国如果等到公共资产不明不白地‘流失’完毕后再来搞民主化,就会面临以上两类国家都未面临过的大难题:长期被说成是‘公有财产’主人的公众一旦有了知情权、监督权乃至决定政府命运决定权时,却发现他们的那一份资产已被偷光,”那时产生的问题,就决不是只要达成政治上的和解便能够完事大吉的了。因此,卞悟先生发出最后的警告:中国若不及时地开启民主进程,后果不堪设想。
其实,类似的警告,有识之士(包括卞悟先生本人)早就多次提出过,可悲的是,这种清醒的声音却一直很少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呼应。这才是最令人担忧的。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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