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乱收费 县法院乱“撑腰”

发表:2002-03-27 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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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沈丘县农民日前向记者反映,这个县北郊乡不顾中央三令五申,强行向农民摊派各种税费和集资款。农民稍有不从,就要被法院抓到乡政府强制执行。

在解庄村,农民倪爱荣告诉记者,她家有3亩耕地,去年8月份,乡里统一下达征收决定书,要求她家上交各项费用373.06元。从负担明白卡上,她了解到,这些费用中,除统筹提留和农业税外,还有平摊的特产税57.23元,水税11.34元,教育集资49.62元,还有5元不知道是什么费用。今年1月10日,征收组到各家催款,因当地修高速公路征用了倪家的耕地,按规定应免去部分提留款,倪的丈夫解国军于是先交了300元钱。

1月19日凌晨,乡干部董汝德带领一群人,闯进倪家,不由分说就把倪爱荣推到一辆面包车上,带到乡政府。倪丈夫的弟弟解海军闻讯后立即赶到乡政府,董汝德说,你哥家还欠30多块钱的提留(其余部分因修路占地被免去),不交别想走人。解海军答应替嫂子先交上这笔钱,董不愿意,说乡里已经申请强制执行,还得再给法院交150块钱的“坐车费”。没办法,解海军只好按照他们的要求,除了33.68元的“提留”外,又交了150元的“坐车费”。

据群众反映,解庄村连个村办小学都没有,但他们几乎每年都要交教育集资款。有些人地里除了小麦就是玉米、红薯,但农特税年年都得交。有意见也不能提,谁提意见法院就抓谁,也不问问到底该收不该收。村民解超宾告诉记者,前不久,他看到有人到邻居解超恒家催要提留款,解超恒说了句“你们把账算清再收,谁也不会欠你们的”,结果法院就把他也抓到乡政府。虽然最后查清他没有欠提留,但仍然向他要了150元的“坐车费”。

在倪爱荣家,记者见到了150元“坐车费”的收据。其中有沈丘县人民法院行政厅收取的“诉讼费”和“案件工本费”各50元,此外还有北郊乡法律服务所收取的50元“执行车费”。

奇怪的是,在沈丘县人民法院今年1月15日签发的行政裁定书上,赫然写着:倪爱荣家拖欠乡统筹、村提留款计373.06元。而实际上,倪爱荣家已经上交了统筹提留费用300元,只剩下几十块钱没有交够。

沈丘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厅厅长卢冠军对此解释说,他们强制执行的依据是北郊乡政府的征收决定书,具体内容并没有向本人核实。据卢冠军向记者介绍,去年光北郊乡政府就申请强制执行案件40多件,因为人手不够,他们便采取了“统一传唤”到乡政府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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