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先从绵阳工潮说起。
1.谁有权解雇工人?
最近,四川省绵阳市数万工人,因所在企业突然宣布破产而失去工作,生活陷入困境,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这种事或许已经不算什么新闻了。据悉,中共国务院总理李鹏在今年六月初国务院关于妥善安排企业下岗职工的会议上承认,全国已有一千三百多万国营企业职工下岗待业,每天都有下岗职工集体请愿,包围地方党委的事件。
对于国营企业下岗职工的抗议活动,有些人--尤其是一些为当局推行经济改革出谋划策的人--颇不以为然。他们认为,国营企业亏损严重,不改不行,改革方法之一就是裁员或宣布破产,由此造成的大量工人失业实属难免,这本是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若因此便向厂方、向政府施加压力,那就有无理取闹之嫌了。他们奇怪:为什么同是被解雇,合资企业、私人企业的失业者通常都很少找厂方纠缠,唯有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失业者却要和领导争闹不休?有人干脆说,这些“国家职工”实在是让“大锅饭”和“铁饭碗”给惯坏了,简直成了“工人贵族”。不过这种批评很难令人信服。所谓“斯米克现象”就是一个反例。上海一家生产“斯米克”牌羊毛衫的国营企业,效益极低,有台商前往洽谈合资事宜,员工中风传台商可能裁员,于是大家干活都格外努力,效率倍增;后合资未成,台商离去,该厂的生产效率顿时降回原样。这再次证明了“桔生于淮南则为桔,生于淮北则为枳”的老道理。还需进一步分析的是,为什么同样的一批工人,当企业是或变成是合资企业或私有企业时,他们可以比较坦然地接受被解雇的命运,哪怕失业后领取的救济金更少;但是当企业仍属国营性质时,如果要解雇他们,甚至仅仅是降低工资削减福利,工人们却不肯善罢甘休,要向厂方或政府抗议?其实,工人们做的全对。道理很简单,如果企业是合资是私有,你是雇主,我是雇员,雇主当然有权解雇雇员;然而,如果企业是国有,你厂长和我工人同样都是企业的主人--或者同样都不是主人,那么,我工人凭什么就该被你解雇?你厂长凭什么就有权力解雇我?有的工人说得好:“厂子又不是你家开的!”问题的症结就在这里。好比两人合伙做生意,为了工作之便,张三负责管理,李四做具体工作,如果两人投入的资金相等,干活也同样卖力,那么,不管生意遇到多大困难,张三和李四只能同舟共济,张三绝对无权炒李四的鱿鱼。国有企业等于是全体职工干部合伙做的一个生意,整个社会主义国家等于是全体国民合伙做的一个生意,在其中,厂长和工人,政府首脑和普通百姓,他们之间的区别只是分工的区别,只要工人或百姓没犯错,厂长或总理就无权扣他们的工钱,让他们失业。这层道理如此显明,难道还需要更多的论证吗?
2.“六军不发无奈何”
我们完全赞成,中国的经济必须改革。另外,我们也清楚地知道,虽然改革的目的在于增进全社会的利益,但是在改革过程中,难免有部分人的利益会受到暂时的损失。换言之,我们不得不为改革付代价。这不是改革的错。认为改革会带来社会代价的观点是错误的。社会代价不是来自改革,而是来自旧体制长期积累的欠债。这笔欠债是非偿付不可的,问题是,谁来付债?或者更准确地说,首先应该由谁来付债?
昔日安史之乱,叛军攻陷长安,唐玄宗在士兵保护下仓皇西逃。到了马嵬坡一地,士兵举行集体抗议,要求除掉杨国忠、杨玉环兄妹以谢天下。照理说,除不除掉杨氏兄妹对战局并无影响。要击败叛军,收复失地,还必须靠士兵们一刀一枪,浴血奋战。士兵们绝不是舍不得打仗,但是,滔天大祸既然是你杨氏兄妹造成的,你们至今还高坐台上,却要我们当兵的去流血牺牲,天下哪有这个道理?“六军不发无奈何”,到头来,风流天子唐玄宗也不得不同意除掉杨氏兄妹,这样,士兵们方肯一战。那以后,玄宗的威信尽失,皇位也坐不稳了,不久后就传位给了儿子。
这是古代中国的例子。再讲一个现代西方的例子。二战结束之初,战败的德国经济相当衰败。驻西德的盟军当局一度实行管制政策(包括管制物价)。西德的艾哈德政府则深信,唯有大刀阔斧地采用自由主义政策才可能促进经济的复苏与繁荣。这首先就需要开放物价,但是开放物价又很可能造成巨大的社会波动,它会使得许多民众的利益受到暂时的损失。盟军当局对应否采用此一措施疑虑重重。基于对形势的深刻洞察,艾哈德政府毅然决定在一天之内开放物价,结果并未引起什么波动,西德民众默默地承受了这一改革所带来的暂时困难。这是因为,西德民众不仅充分理解开放物价的意义,明白长痛不如短痛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他们知道,眼下的困难完全是当年希特勒政府作孽留下的遗产,艾哈德政府对此没有责任。纳粹政府既然已经灰飞烟灭,受到了应有的惩罚,那么,对于它留下的种种恶果,大家除了咬紧牙关努力克服之外,还能怎么样呢?旧政府的垮台,了结了一大笔历史烂账。新政府没有义务去支付这笔算不清、赔不尽的糊涂账。所以人民不会去反对新政府,向新政府施加压力。好比一家银行破了产,老板自杀,新老板重打锣鼓另开张,原来的老客户们虽说倒了大霉,吃了大亏,他们总不会把气撒在新老板头上。
3.关于“道德资本”
今日中国的情况却正好相反。旧体制分明是共产党一手搞起来的,因此,改革旧体制所需的代价就首先应该由共产党来付。这是世间最明白不过的道理。可是,中共自己非但不付任何代价,把所有恶果全部转嫁到对此恶果毫无责任的民众身上,而且还趁改革之机大发横财;民众不服气,反要招致当局的镇压。这好比杨氏兄妹稳坐钓鱼台,还在那里命令士兵们流血卖命,还要把带头抗议的士兵抓来砍头。这就好比银行不倒闭,老板更不自杀,但他却宣布不再偿付客户,而且背地里还把客户的存款私分,同时还把前来质问的客户扣上“暴乱”的罪名押入大牢。天下还有比这更不公正的事情吗?
不错,为了有力的推行经济改革,我们需要一个强势的政府。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奈也认为改革需要强势政府,但是,科尔奈坚决反对压迫性的极权政府。他说,不论压迫性的极权政府能够实现怎样的经济成果,他都坚决反对为稳定化而付出这样的代价。科尔奈根据Haggard和R.R.Kaufman的研究成果指出,那种认为压迫性的极权制度更能有效地实行改革以及保持稳定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这就否定了中国的所谓新权威主义和新保守主义。我这里要补充的一点是,即便你同意借助于一个专制的政府搞改革,那么,你也必须要有一个新政权而不能依靠旧政权。旧政权必须让位,旧政权必须为它过去造成的恶劣后果负责任付代价。唯有新政权才有足够的道德资本去改革去实行新政策。正象“斯米克现象”所揭示的那样,厂子若变成合资变成私有,工人们被解雇没什么话好说,但若还是国营,当官的从不引咎辞职以谢天下,却要让千千万万的工人失业下岗,凭什么?
4.“有血有肉的私人”在哪里?
不久前,王小强发表文章,对科尔奈的私有化方案提出了深刻的质疑。科尔奈声称,改革国有企业的唯一方法就是把国有企业交到“真正有血有肉的私人”手中。话是不错,可是,这些“真正有血有肉的私人”究竟在哪里呢?不知深浅的人也许会纳闷:普天下难道不都是“有血有肉的私人”吗?怎么会发愁找不到呢?其实,王小强的问题不是找不到真正的私人,而是找不到有资格的私人。
记得王小强讲过一段故事。在改革之初,中央采纳了分田到户和承包制的建议,农业生产顿时突飞猛进,人民公社顷刻土崩瓦解。于是,不少年轻的改革家们便以为,只要靠着一个“分”字一个“包”字,就可顺利完成把共产制度私有化的伟大改革。一天,时任总理的赵紫阳带着他们来到鞍山钢铁公司,问道:鞍钢该怎么分怎么包?众人望着这十里钢城都楞住了,无言以对。
能象分田到户那样,把鞍钢平分给鞍钢的全体职工--不,平分给全中国的全体国民吗(国有企业属于全体国民所有,因此每一个国民都该拥有平等的一份)?不能。因为这样平分(哪怕是只分给鞍钢的全体职工)的结果,导致了对庞大的、不可分的单位的肢解,等于是把大企业白白浪费。一块大田分成十块,田还是田;一部车床分成十块,那就什么都不是了。基于同理,对大企业实行股份制也很困难,因为这很容易导致股份的过于零碎分散,到头来没有人会对企业的经营具有真正的兴趣。这好比一万个人共同冲兑鸡尾酒。每个人都会想:如果别人都拿劣质酒,只有自己拿优质酒,到头来只能喝到劣质酒,自己就吃了大亏;如果别人都拿优质酒,只有自己拿劣质酒,到头来也能喝到优质酒,自己就搭了便车拣了便宜。这样,尽管人人都对企业的增益十分关心--人人都想喝到优质的鸡尾酒,但人人(起码是大多数人)都抱着想占便宜,至少是不想吃亏的心理,不肯对企业的经营下十分气力--没几个人愿意自己拿出好酒来冲兑,其结果必然是企业亏损-(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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