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贪官当道,腐败现象比比皆是,同时社会上还要许多不良现象,不正之风,可大家对此都变得越来越麻木,多数时候就以“上行下效”来找借口,言外之意是上级官员都这么干了,全社会都这样干了,我不跟着学怎么能行呢?被判死刑的成克杰,“慕马”还有许多被挖出的贪官们也一定心里忿忿不平,他们一定想这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上面更大的贪官们为什么没人管?难道这一切都只能怪罪于“上行下效”吗?笔者以为这种论调有些太过偏颇了。
的确,目前社会上的许多问题,中共最高层的几个人罪责难逃,大家包括那些以“上行下效”为借口的人,是否应该想一想,你们虽然有上级领导,你们自己又何尝不是另外一些人的“榜样”呢?即便你无权无职,一介平民,你也还会有家庭、有子女,大家是否想过,我们自己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不也是在某种程度上被“下效”了吗?那么要是自己有什么不正当的行为,难道不是也影响着一些人,从而对社会上的不正之风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吗?再若有更加严重的,不就成了“为虎作伥”吗?当前社会是是非非,谁又能真的置身世外呢?
再若深究,大家真的是什么事情都是“上行下效”吗?说句笑话,如果真是这样倒也是好事,那真的是可以“政令通达”,有错误也可轻易地追究出谁该负责了。但在实际生活中,人人都有私心,所以遇事都会从自身利益出发,“上行”若对己有利则效仿,否则便敷衍了事。更有甚者,有些人别有用心地将“上行下效”发展成了“上级的命令不得不执行”。其实这是在为自己的某些行为找借口,骨子里其实是害怕自己的利益、前途受损失。明知“上行”是错,但出自私心而“效仿”,而且又想为自己的行为开脱。海南那位听命于上级命令开枪打死村民的治安员将违法的指令看得大于国法、大于人命、大于自己的良心,无非也就是自私之心作怪,害怕自己的利益损失。还有那些虐待打压炼法轮功的老头、老太们的恶警们,大多也都说“上面的命令不得以…”,他们为什么明知不对而为之,追其根据,也是因为自私之心。
平心而论,私心人人皆有,或大或小。从另一方面讲善心也是与生俱在的。二次世大战时的“辛得勒名单”大家一定早已熟知,那个甘冒生命危险的德国人,不正是放下自私之心后,才可能做出令人感动的善举吗?就说近一点,大家都知道“雷锋”、“孔繁森”,哪一个不是放下私心,一心为了他的典型,这也正是他们可以不以“上行下效”为借口或为行动准则的根源。古语:“万事存乎一心”,“上行下效”本身并无对错或正负之意,就看用者本身的用心如何了。
社会上的各种不良行为,大家都深恶痛绝,为什么就不能从自己作起,每遇一事是否可以尝试着放放自己那颗自私之心,这样也许是一个好的开始。“上梁不正下梁歪”确有一定道理,但从另一方面讲,如果“下梁”都正了,那歪歪的“上梁”哪有地方放,它自己就垮了,毕竟万丈高楼起于基础,每个真正的爱国者,真正的有识之士不应该认真思考一下吗?(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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