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0月初,杭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检支队接到群众举报,说广州贝氏公司在销售药品时大搞商业贿赂。2001年1月21日,杭州工商局经检支队对广州贝氏公司杭州办事处进行了搜查。
据经检人员介绍,根据检查时发现的证据,广州贝氏公司仅在2000年6月至9月就向全省69家医院发放现金回扣60多万元。
检查人员了解到,涉及回扣的主要有贝康停、氧氟沙星等7种药品。同时,账册对每个医生的用药情况及回扣方式均作了详细记录。账册除了非常专业的统计之外,为了能随时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还作了一些专门处理。比如所有医院的名称都用一个编号来代替,一般的人拿到后很难想到这是给医生回扣的记录本。
由于这两本账册记录的仅仅是贝氏公司一个季度的回扣发放情况,工商部门还对贝氏公司杭州办事处以前的经营情况作了调查。大量的原始记录说明,贝氏公司杭州办事处自成立起一直通过这种不正当的手段来推销自己的药品。
根据账册以及各单位最后的核查,各医疗单位医生收受回扣的情况如下:省卫生厅直属单位涉及4家医院共63人,按查获账册记录收受回扣金额197044元;浙江大学附属三家医院27人,共收受回扣24863元;杭州市卫生局直属单位涉及4家单位471人,收受回扣6.9万多元;浙江中医学院所属省中医院34人,收受回扣5万多元。此外,还有嘉兴涉及5家医院20人,金华涉及4家医院72人,绍兴涉及3家医院12人,宁波涉及12家医院75人,湖州涉及7家医院61人。
为逃避检查,2001年3月19日,贝氏公司总经理给各大医院发了一封信。信是这么写的:“各大医院院长及药房主任:你们好!我贝氏药业公司对于给各位带来的麻烦深表歉意,经过我们公司财务部门的详细自查,没有发现送给各医院及医务人员的有关礼品及钱有关凭证。”
对此,贝氏公司一位副总说:“杭州办事处是依法经营,而查封的账册是‘有人造的’。”
对于收受回扣及对医生的调查处理,该报记者曾试图采访卫生部门及医疗机构,但是都遭到了拒绝。最后从省卫生厅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那里了解到,大部分医生都已将收受的回扣上缴,目前还没有受到任何的处罚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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