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机关表示,这一案件中,“黑恶势力范围渗透到了新闻媒体”。确有媒体人士在为黑道人物“宣传”的过程中,试图捞取一些好处。
在重庆市巴南区,封曼的名字并不令人陌生。1982年,其因聚众斗殴曾被判刑两年,1990年因介绍妇女卖淫被劳教3年。1998年,当重庆市聚汇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后,封曼成为了董事长。为了成立这家公司,他先后多次采取送现金、小轿车等方式拉拢原巴南区人大代表、巴南区经济开发管理委员会主任肖某,虚开土地出让金500万元的收据,骗取了验资和工商注册。
重庆市警方认为,封曼通过虚报注册资本,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并先后成立了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装饰公司等,基本垄断了巴南区的土地开发。
就在成为“大山的儿子”和“民营企业家”的同时,封曼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涉案170多件,涉案人员180余名;打伤当地无辜群众80多人,打死两人,涉嫌非法掠夺国家和他人财产近1.8亿元。
1999年9月7日晚,封曼的涉黑组织成员20多人,持水管、长刀前往农贸市场附近的一家餐馆,将正在吃饭的万某等7人乱刀砍伤。当晚,万某就因抢救无效死亡。
据介绍,在“媒体明星”的光环下,封曼开始编织了自己的“保护伞”,并由此形成了“黑色权威”。在重庆市巴南区,封曼解决了一些政府都解决不了的问题。
至于封曼何以如此威风,有关机关调查证实,封曼有三座豪宅,内设游泳池和10多个车库。一些干部经常成为他的“座上客”。通过赌博输钱或者其他方式,封曼用于拉拢党政干部的费用达数百万元。据调查,与封曼涉黑组织有牵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达数十名。
而封曼的“媒体公关”方式也很特别,他把一辆小轿车送给一个媒体负责人使用。案发后,因为轿车没有“过户”,一直被媒体负责人使用的轿车就成为“借”来的“礼物”。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宋浩波认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在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后,就会进一步要求在政治上得到庇护,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等方式结交官员,搞“政府公关”,形成保护伞。而“媒体公关”不过是“政府公关”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成为“媒体明星”,无非是为了编织正面的社会形象,为涉黑犯罪披上荣誉光环,进而寻求社会舆论庇护,是另类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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