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应是不“惑”之士

发表:2001-11-20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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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惑”字通常解释为迷惑、疑惑。孔圣人曾把不惑释为不愚。人们通常习惯把惑与不惑理解为愚和智。在现实生活中,常见一些“愚者”被各种引诱所迷惑,跌入深渊,而不能自拔;又常见一些“智者”却不被引诱所惑,刚然挺立,一身傲骨,颇被人们所敬。说穿了,迷惑人的东西无非是运用金钱、美女等手段罢了。

近日在媒体上得知某地一法官因禁不住诱惑,栽在金钱、美女面前,枉法裁判,最终被绳之以法,成为阶下囚。执法者被诱惑栽倒者有之,高官被诱惑掉入泥潭者也有之,无非也脱不了金钱、美女引诱的干系,他们往往在这些引诱面前,背叛信仰,不顾羞耻,只图一时享乐,最终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

自古以来,在“惑”与不“惑”的问题上,早有明晰的界限也不乏其例。聊斋中曾有许多故事都是揭示这条道理,其中有一故事更为鲜明而深刻。有一位书生在赴京赶考途中投宿一庙,睡梦中忽见一美艳女子飘然而至,该美艳女子百般对书生献媚引诱,书生却没被迷惑,大声对其斥责,美女一见如此,掩羞而去。后来,书生得知许多男子都暴死在这一美女之手。原来美女系妖所变,专用艳姿勾引贪色之徒,上钩者都被吸血掏心,并暴尸街头。书生是智者,因没被迷惑,不仅保住性命,而且还有锦绣前程。这个故事生动揭示了惑与不惑两种截然不同的后果,发人深省。

今天,无论是法官还是其他为官者,其道德情操和思想水准都应比聊斋中的那位书生强多倍。尤其是法官们,在社会群体中应是道德高尚、深谙法理、公正执法的精英。人们对社会正义的企盼,对司法公正的期望在一定意义上都寄托在法官们的身上。法官无论如何不能成为背叛法律精神,胆敢在诱惑面前只图小利而忘大义的愚者,而应该成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社会正义,确保司法公正的智者。我们所有为官者不妨把陈毅同志的一段警句牢记心间“第一想到不忘本,来自人民莫作恶..第三想到衣食住,若无人民岂能活;第四想到虽有功,岂无过失应惭怍”。这四句应是所有为官者不被迷惑的警示牌。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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