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派系多封万言书指江违反党章
动向杂志报导,七八月间,北京炎炎,似乎除了中(武汉),东(南京)、西(重庆)之外,中国多了一个北方火炉ܯ而政治气候的变化,也比往年明显,从四面八方来的气流汇合在京城至北戴河一带,因而出现了政治低气压现象:风云变幻,颇有点山雨欲来之兆。
对于北戴河一连串高层会议,人们关心的焦点是三个:
一、下一届核心层的人事安排:
二、争议中的江泽民“三个代表”论的命运:
三、接二连三、接三连四出现的批江、倒江万言书。
党内“革新派”告全党同志书
记者手头上有的和至今未拿到手的“万言书”共四份。
最初发出的一份“万言书”是七月一日中国人民阵线总部的《告全党同志书》,题为《发扬历史主动精神,为实现中国历史的伟大转折而奋斗》。
据说人民阵线是党内“秘密改革派”人士组织的。在洋洋洒洒过万字的公开信中自我介缙:“我们是党内的革新派,我们是老中青三代的结合……为了履行一个共产党员的职责,勇敢地站出来,组织了中国人民阵线,为完成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任务而贡献我们的力量。”
“颠覆国家的罪人是江泽民”
这封公开信从理论上、实践上、实际上、中外史实上论证了社会主义专制制度和腐败的联系及其失败的必然性,分析和批判了江泽民的“三讲”、“三个代表”论和“七一讲话”的谬误性,认为“中央出修正主义了,党变颜色了,人民重新受害了”,指出“江泽民领导下的共产党,已经比当年败在共产党手下的国民党反动派更反动。它已经成为阻碍中国历史前进的绊脚石”,“最大的颠覆国家的罪人正是江泽民”。
回到新民主主义---三民主义
公开信提出党要回复过去曾经坚持过的新民主主义方针,“落实联合政府的原则,放弃一党专制,实行多党并存,竞选执政,以宪法为总原则,确立民主制度、法制制度,走向政治民主、社会民主,保证治国大权掌握在人民手中”。公开信坦言“新民主主义原则和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是基本一致的。我们完全可以高举孙先生的三民主义的大旗”,二局举这面旗帜,又有利于海峡两岸的统一”。
公开信提出“现在,中国人民也有权利愤怒地抛弃江泽民领导的中国共产党”。公开信号召全党“同志们不能再沉默了,同志们起来斗争啊”。
被江系人马视作“政治谣言”
中国人民阵线这封公开信在北京等地非公开地广泛流传。中共高层不少人先后过目。江派人马视之为敌对势力的反共言论,由国安部下令追查“政治谣言”名单中,这封信榜上有名。文件中所谓“中国要回复到新民主主义阶段”的“政治谣言”,主要是从这个《告全党同志书》来的。
胡鞍钢《致中共中央的一封公开信》
第二封出现的“万言书”,是七月十五日发出的,署名胡鞍钢,胡是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的主任。
这封《致中共中央的一封公开信》,主要针对江泽民“七一讲话”中关于吸收私营企业家入党的说法及其带出的问题,发表比较尖锐的意见,并对“七一讲话”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党的性质发生变化”“和平演变危险明显”
公开信指出:“目前,强调私营企业家的重要性并为他们入党敞开大门是在表明,中国共产党党内确实有人希望更多地代表他们的利益,并没有真正地代表广大工人和农民的利益。这是理论的一重大政变,是中国共产党八十年来带有方向性的转折。……显然,资本主义在共产党内最高层个别人的灵魂之中。十年前江泽民总书记的“七一讲话”提出防止和平演变的危险。今天,这一危险确实越来越明显了,最大的危险在于党的性质发生变化,特别是党最高层的个别人发生了思想和理论蜕变,并成为占全国总人口不到千分之三的私营企业家的政治代表人物”。
江“七一讲话”违反党章十六条
公开信从“七一讲话”出台的程式方面,论证江泽民违反党章第十六条、第十条。信中说,“按照党章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照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但是江泽民对吸收资本家入党这样重大问题却“作出草率决定”,并“以党的领导人个人的名义公开发表”。
违反党章第十条对江个人崇拜超过华国锋
公开信还指出,“党章第十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形武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邓小平逝世之后,对江泽民的个人崇拜活动愈演愈烈,甚于超过华国锋,而华国锋同志正是由于这一原因不适宜再担任党的最高领导人。从这个意义上讲,江泽民同志违反了党章第十条规定。”
公开信最后向中央委员会提出三项建议:一、停止学习江“七一讲话”:不得继续宣传领导人个人的“重大理论创新”:二、对江泽民违反党章要做出检查、检讨、审查;三、不得允许违反党章规定吸纳党员。
对胡鞍钢公开信的存疑
胡鞍钢的“万言书”,是问题“万言书”。这封信流传之后,有人就信的可靠性向胡求证,胡声明:从没有发表“致中央的一封公开信”或类似的文章。这等于“辟谣”。但又有人认为,“没有发表”不等于“没有撰作”。
直到如今,还有不少人相信这是胡鞍钢写的公开信。不过这封信的一些内容和邓力群他们的公开信一模一样,甚至语言也相同,因此对胡的公开信是值得存疑的。
邓力群公开信指江“讲话”会酿成党的分裂七月二十日,邓力群等人发表了一封公开信,这是第三封“万言书”。
邓力群等人在这封信中说:“江泽民总书记“七一讲话”发表之后,在广大党员和高层干部党内引起了极大的思想混乱,产生了重大的政治分歧,而这一分歧将为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分裂埋下了思想祸根。”
江对吸收企业主人党的意见出尔反尔
信中指出,“允许私营企业家入党”是带头破坏党的规定。一九八九年八月二十八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指出,“我们的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私营企业主同工人之问实际上存在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不能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江泽民本人也有过多次的十分明确的讲话。一九八九年八月二十一日,江泽民指出,“私营企业主下能入党,我赞成这个意见。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如果让下愿放弃剥削,依靠剥削生活的人入党,究竟要建成一个什党?”,一信中又指出,““七一讲话”在组织上敞开了私营企业家人党的大门,具有极其严重的后果,这将引起党的性质发生变化,进一步瓦解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组织基础、思想基础,最终导致共产党理论蜕变、内部的思想分化进而导致党组织的分裂。”
江“违反党章的基本原则和列宁建党学说”
邓力群他们在信中最后声言:“我们认为:“七一讲话”违反了党章的;有关规定,表现为党的个别领导人擅自决定重大问题,违反党章的基本原则和列宁的建党学说,已经引起党内的思想混乱,在国际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它将从根本上改变党的性质,在日后必将造成党在组织上的分裂。这是建党八十年来最为严重的违反党章行动之一,中国共产党特别是党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政治局和中央委员会必须根据党章来及时纠正这一严重错误!”
公开信怪事---两个署名版本这封信出了一桩怪事,就是竟然出现了两个署名的版本。一个版本是:
一群共产党员:
邓力群、马文瑞、袁木、吴冶四、段若非、喻权域、李尔重、马莹伯、魏巍、林默涵、林炎志、刘贻清、黄如桐、许征帆、李崇富、李润海、刘长法(传说袁木、林炎志对此万言书“毫不知情”,不知确否。)
另一个版本是:
签名人(按姓氏笔划排列):
马宾、王定烈、邓力群、石山、齐一丁、刘振华、李元如、李非平、李兆吉、李德仲、张忱、高峻、钱敏、黄志刚、韩西雅、魏巍
究竟哪个版本是真本?难道两个都是真的?一时无法查证,只能对读者们说“对不起”!
记者正要收笔,却传来一个消息,另一封(第四封)万言书:《建议中央慎重对待私营企业主人党问题》,签名者有:李昌、郑天翔、傅崇碧
可惜这封信还没到手,只能报个题目和署名,再一次向读者们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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