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強姦罪一審宣判13年 附加「一條件」(圖)


吳亦凡去年7月捲入桃色風波,因涉嫌性侵罪被關進北京朝陽監獄,今日一審宣判,遭判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
吳亦凡去年7月捲入桃色風波,因涉嫌性侵罪被關進北京朝陽監獄,今日一審宣判,遭判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圖片來源:TPG/Getty Images)

在中國發展的加拿大籍藝人吳亦凡去年7月捲入桃色風波,被中國網紅都美竹爆出「選妃潛規則」,去年8月中,北京法院經審查正式批准以涉嫌強姦罪逮捕吳亦凡,關進北京朝陽監獄。今日一審宣判,吳亦凡遭判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

吳亦凡於去年6月被指控誘姦未成年少女,7月31日因涉嫌強姦罪,被北京市朝陽公安分局刑事拘留。8月16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在官方微博發布,經依法審查,對「犯罪嫌疑人吳某凡以涉嫌強姦罪批准逮捕」。

自此,吳亦凡演藝生涯從雲端掉到谷底。「吳亦凡案開庭」一詞還一度成為中國社群平台微博的熱門關鍵字,衝上了熱搜榜,並有超過4.1億次的網友閱讀量。

根據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吳亦凡強姦、聚眾淫亂案,對被告人吳亦凡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驅逐出境。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吳亦凡於2020年11月至12月間,在其住所先後趁三名女性醉酒後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機,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2018年7月1日,吳亦凡在其住所,夥同他人組織另外兩名女性酒後進行淫亂活動。朝陽區人民法院認為,吳亦凡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聚眾淫亂罪,應依法併罰。根據吳亦凡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危害後果,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吳亦凡出生於1990年11月,今年32歲。2012年初他正式出道,近年成為中國傳媒口中的「頂流(頂級流量)明星」。

據了解,11月24日晚間,封控了近4個月的新疆烏魯木齊市一高層住宅樓突發大火,現場不斷傳出淒慘叫聲,官方對外宣稱10死9傷,但民間傳出有44人死亡,中共官方低調處理此一事件,反而高調報導藝人吳亦凡的判決案,使其推上熱搜,幾乎霸佔所有版位,企圖轉移民眾焦點,引發民間憤怒。



責任編輯: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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