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節跳動引發討論「大小周」+加班費合法嗎?
【看中國2021年6月22日訊】過度加班的內卷文化近些年飽受爭議,其中以網際網路行業首當其衝。6月17日,中國網際網路巨頭字節跳動CEO梁汝波表示,經過內部調研,三分之一的員工不支持取消「大小周」,三分之一的人表示支持。目前,字節跳動高層就是否取消「大小周」尚無定論。「大小周」制度下給足加班費是否違反勞動法?專家給出了不同意見。
三分之一字節跳動員工支持大小周:年薪多十萬
「大小周」是目前中國國內較為普遍的工作制度。「小周」是指一週上班六天,僅休息一天,「大周」裡一週上班五天,週末正常雙休,交替循環。據悉,近些年在短視頻、出行、電商等領域,部分網際網路公司採用「大小周」工作制,有的公司只有部分崗位實行「大小周」,而字節跳動在招聘階段明確把「大小周」寫入了合同裡。
「大小周」的工作制度用支付加班費來規避勞動法,為何還能獲得支持?位於紐約的人權組織「中國勞工觀察」執行主任李強在接受本臺採訪時表示,中國現行的社會保障制度不夠完善,導致年輕人無法承擔失業和其它大的變故的風險:「中國跟別的國家不一樣,它缺乏保障,也就是說對年輕人和很多家庭來講,要很快變現,為以後的生老病死做儲蓄。還有中國房價整個都很高,年輕人中很大比例的人想要盡快賺錢。」
不支持的人認為,「大小周」是將資本家與工人階級的矛盾轉移成工人階級內部矛盾。但字節跳動員工在社交媒體上透露,接受「大小周」的人不在少數,主要是因為「他們給的太多了」。剛跳槽加入字節跳動的員工說,如果取消「大小周」,自己每年將減少十萬元收入:「我當初加入位元組,這部分收入是算在薪酬總包裡的。」
內部郵件顯示,從今年一月起,字節跳動週末加班一律雙倍薪資,取消績效工資,全部歸納到基本工資,嚴格落實勞動法第44條。而在此之前,週末加班實際到手的只有1.2倍薪資。當時消息一出,員工們紛紛表示支持,有評論說:「實打實給錢,好過只是讓馬兒跑還不讓吃草。」
合同規定「大小周」違法官媒為「大小周」背書
中國《勞動法》對標準工時作出明確規定,工人每天工作最長工時為8小時,一週最長工時為40小時。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此外,《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也明確說明:「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一位因安全原因要求匿名的深圳勞工人士告訴本臺,合同裡寫明「大小周」也涉嫌違反勞動法:「一個很現實的情況是,很多網際網路公司把996(加班文化)作為一個很自豪的事。我們普遍對法律規定的工作時間標準不重視,特別是字節跳動,應該帶頭遵守自己的法律規定的勞動標準,這樣的話就不應該有什麼『大小周』。還是錢的問題。如果在合同中強調加班,顯然是違法的。」
這位勞工人士認為,既然中國法律對標準工時作出了明確規定,就不能說是中國政府默許加班文化的盛行。王先生說,市場激烈競爭和巨頭企業帶頭違反勞動法的現實下,政府執行勞動法的力度遠遠不夠,相關企業也未與國際掛鉤,承擔應有的社會責任。
李強則認為,加班在中國行業內部是約定俗成的規則,即使企業在擬定合同時規避了勞動法,但事實上就是變相強迫加班:「中國沒有工會的概念,就沒有集體談判、集體協商的自我保護概念,即使中國有勞動法,但大家覺得『都是這樣的』、『大家怎麼樣我就怎麼樣』。在這種環境裡,中國勞動法基本上是沒有執行的,實際上合同也沒有說必須加班,是員工自願接受『大小周』,但你不加班就被淘汰掉了。」
但是,官方確實對「大小周」工作制進行了公開表態。今年一月,中國媒體《工人日報》發文稱,如果工作日也加班,又實行「大小周」,就可能違反勞動法。但企業僅僅實行「大小周」工作制,只要依照法律支付加班費,不一定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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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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