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逃票經歷

作者:張鳴 發表:2017-02-07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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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7年2月7日訊】在中國,我們這個年齡的人,沒有逃票經歷的,估計像白烏鴉一樣稀少。改革開放之前,整個社會都是公有制的,私人家裡沒有什麼東西。在我所在的農場,真的就是夜不閉戶。多數人家出門,連門都不鎖,即使鎖,鑰匙也放在門框上,鎖頭形同虛設。所有東西都是公家的,大家能偷就偷——嚴格地說是拿,大家拿。地裡的大豆玉米,作坊裡的酒,豆腐。如果被派去蓋房子,則順點釘子,油氈紙什麼的。需要花錢買票的所在,也就逃票。

當然,大家拿和逃票,也是有分別的。一般農工和他們的孩子,大多會幹這種事兒,而我在文革前,還算是農場幹部的子弟,圈子裡是不許幹這種事兒的,平時周圍的人,也不怎麼幹這種事兒。但是一場革命,把我扔到了社會最底層,混跡於一幫農工子弟中間。耳濡目染,成天都是大家拿。

儘管如此,拿這種事兒,我能不做還是不做。就算大家都拿了,我走開就是,不拿就是不拿。但是,逃票卻不能免俗。當年的逃票,有兩種情形,一種是看電影或者節目,在場部電影院,進門需要票。還有一種情形,就是逃火車票。

文革期間沒有什麼電影,無非是三戰和八個樣板戲,但是後期,則會放一點朝鮮、阿爾巴尼亞和羅馬尼亞電影。這些電影,都需要買票。當年的感覺,羅馬尼亞電影最好看,但是,沒票則沒戲。我跟同學們一樣,有著強烈的看電影慾望,但是,家裡大人都停發了工資,只有一點可憐的生活費,根本沒有看電影的開支。所以,我如果不逃票的話,只能外面待著,眼巴巴的看著別人看。

可是,不買票就能進去看電影的人,還真是不少,有些是跳窗戶,或者從門口混進去的,有些則是電影院看門的熟人,或者放電影人的熟人,堂而皇之,就可以進去。正是後部分的人,給了我逃票的動力。跟著一幫混小子,七混八混,最後多半都能混進去。

逃電影票,沒有多少罪惡感。即使被人逮住,也沒有什麼懲罰。但是,逃火車票,心理壓力就比較大了。當年我在場部讀書,父母被發配到一個生產連隊,離場部有二十多里路。每個星期天,我都得回家。回家的路,有一半是可以坐火車的。上車站和下車站,都是那種沒有正經站臺的小站,不買票進站出站都是可行的。儘管當時認識鐵路上的人,也一樣可以堂而皇之地不買票就乘車,讓人感到不公平,但是,逃票還是有壓力,因為畢竟火車上乘務員不是我們農場的。所以,能不坐車,我就盡量不做,二十多里路,用腿兒量回去。不過,實在累了,坐車一定逃票,有逃成功的時候的,也有失敗的時候,失敗時,每每特別的沮喪,但從來沒有感覺自己破壞了規則,沮喪,僅僅是因為失敗本身。

我們所處的社會,是一個普遍不講規則的地方。有權的人,或者說掌握、代管某種資源的人,都會不約而同地利用手裡的權力,去破壞規則,為自己和親友謀利。過去,認識一個電影院看門的人,如果他不放你進去,簡直就是逆天了。即使是現在,只要聽說某個熟人,同學幹什麼職業,人們第一念頭,就是這個職業可以走後門了。權力越大,對規則的損害也就跟著大。現在比我逃票的時代,應該好多了,但普遍的規則意識,法律意識,離我們還挺遠的。曾經如此高度公有制的國家,人們對於公私的分別,還不那麼清楚,法治的秩序,尚有待建設。

在這種情況下,當然需要全社會維護和建設法治的努力。但是,在這個過程中,最該負起責任的,其實是社會的精英,有權力的人。要苛責,也只能苛責他們。放過他們,單單對一個社會底層逃票而丟了性命的人進行鞭屍,實在是太不厚道了。如果把丟命作為他逃票的懲罰的話,那麼,上天對他是太不公平。畢竟,那麼多大人物肆無忌憚地破壞規則,都安然無恙,屁事都沒有。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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