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訪民告狀敗訴 原來被告老婆是法院的(圖)



洋訪民Jeff Powell父子。(對華援助協會)

【看中國2014年02月20日訊】美國一對基督徒父子在廣西桂林經營一家旅店,因隔壁商店拆牆導致停業受損而告狀,但被判敗訴。上訴人發現被告的家屬是縣法院黨委辦公室主任。原打算放棄再上訴的美國商人,在當地法律界人士的幫助下,已再次提出上訴。

在風景區桂林陽朔經營旅店「未來恩飯店」的一對美國基督徒Jeff父子,自1999年開業起,已決定將旅店的大部分收入作為當地的公益慈善用途,他們先後捐給中丶小學及貧困兒童、孤兒及殘疾人士達八百人以上。旅店因隔壁商鋪拆牆重建,直接影響到相鄰牆,以致無法繼續經營,2011年5月被迫停業。Jeff委託協助旅店管理者華征起訴影響旅店正常經營的隔壁商鋪經營者,卻敗訴。

華征星期三(2月19日)告訴本臺,本月10日,他們收到桂林代理律師轉發的陽朔縣法院關於未來恩飯店相鄰權侵害案件的判決書,駁回原告未來恩飯店訴訟請求。一審法院認定被上訴人拆的是「自己房屋的牆體,並非與被告共有的牆,原告以被告拆除共用牆影響其經營造成停業,要求賠償相關經濟損失無事實依據。

華征說:「他們其中一個股東的老婆是陽朔縣法院的黨委辦公室主任,級別相當於副院長,當時我不知道這個情況,所以鄰居就很囂張,我們向他索賠,動不動說你們到法院去告我們。後來我們當地的朋友告訴我,他們法院有人。Jeff他是老外,他覺得這種情況應該找法院,當初我建議他不要打官司,我說在中國,特別是這種民事官司,很難有公正的判決。」

華征說,對判決失望的美國商人Jeff原計畫放棄上訴,但是此判決書轉發給一些法學界的朋友後,眾人一致認為,一審法院明顯判決不公。桂林法學教授陳泰和則鼓勵上訴,當天就寫了上訴狀,並已遞交上級法院,他們期待二審法院能作出公正判決。

陳泰和律師週三接受記者採訪時說,一審的判決屬於適用法律不當。

他稱,根據法律:「你的所有權應該照顧到與你鄰居,還有相毗鄰房產的利益,我們國家的民法通則叫做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在行使你的所有權時,對生產、生活都應該有幫助。這個案子很明顯,你在行使所有權的時候,讓你的鄰居受到損失,那你要承擔責任。其實從案子發展過程中,他是先自己拆,也沒有經過政府部門同意,違反了我們國家有關城市規劃建設方面的政策和規定。你知道中國人做事總是當官的得了點好處,就幫助違法行為合法化,後來又給他補發證件,認定他的拆牆行為是合法的。」

陳律師認為,有關部門此舉是利用公權力傷害合法商人的利益。

「他們這樣做相當於公權力幫助所有權人,在傷害華征他們經營的旅店。」

記者:關於被上訴人的家屬在陽朔縣法院黨委辦公室任主任,這個案子法院是不是應該迴避?

陳律師:在我們國家還沒有規定,像這種情況下應該迴避。這樣的案子法院確實應該迴避,因為你在那裡工作,你的影響力會令法院的人偏向於你,就應像美國作法,到另外一個法庭,至少不能讓人覺得你有偏見的法庭去審判,這也是中國成文法的缺陷,它不可能思考到每個案件會有什麼具體的情況,對每個案件作出符合正義原則的規定。

本臺試圖聯繫被上訴人一方,但沒有成功。

美國基督徒商人Jeff 在陽朔西街經營「未來恩飯店」十餘年,由於其經營理念以飯店為窗口,立足當地的公益事業,曾被當地媒體稱為洋雷鋒。

華征無奈的說:「當初老外開這個店的目的,是作為一個基督徒做一些公益,發生這些事情以後,我覺得當地政府比較麻木,加上我當時也是政協委員,我也曾找當地政協,結果政協也沒有出面,我就感覺有點寒心了,可想而知,普通老百姓維權就更難了。」

(原標題:美國人桂林開店被侵權上告敗訴 原來被告家屬是法院高官)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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