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9月16日訊】不得不承認,「獵奇」是很多人的共同心理,這一點在中國人的身上表現得尤為突出。究其原因,大致有二。一,「獵奇」可以為無聊的生活提供話題。二,只有在這個時候,低垂的四肢才有機會血脈噴張一回。所以,很多人在重複「打醬油」的日子裡,還是守望著有一點奇蹟的火花出現。
昨天寫了篇文章,表達了一下對「兩高」就網路誹謗罪《解釋》的不同看法,今天某網站編輯回覆稱,「對《解釋》持不同意見的文章不予通過。」。聞之,心底不禁瑟然。事實上,該編輯與本人素來友善,我能理解他的出發點是為了我好,不想因此讓我成為被打的「出頭鳥」。於是,至此我才真正意識到此法的嚴肅性和嚴重性。不過,閑來無事的時候,好奇心驟起,我努力再努力地猜測,誰會在《解釋》之後率先中槍,成為「網路誹謗罪」的第一人呢?
真的能安安靜靜,和諧共處嗎?這句話我是在問自己,因為我和大多數人一樣是個「打醬油」的角色,頂多在某一天捎帶點鹽醋之類的。不過,以我不是很豐富的閱歷和經驗來看,這情形更像是爆發前的寂靜。因為只要有所求,就一定會出現突破口。要知道狗都改不了吃屎,更何況每天面對的是一群貪慾無限的人呢?
嚴重違憲的「兩高」對網路誹謗之司法解釋(看中國配圖)
記得我以前的單位有位領導,人很胖,足有200餘斤,血脂、血糖、血壓每一項都是奇高。醫生一再吩咐他多吃菜,少吃肉,可他就好吃肉這口,所以吊點滴是常有的事。有一天單位食堂燉羊肉,領導正好血壓升高,不得不臨時在辦公室吊液。可讓人沒想到的是,羊肉剛燉了個半熟,領導就趕到了食堂,並迫不及待地從鍋裡夾了兩大塊,一邊大嚼,一片連連叫好。我問,你不說不再吃肉嗎?領導毫不在乎地回答:管他呢,就這一口還戒了,活著還有啥意思!
我舉這個例子,並非說領導平時沒得肉吃,而是肉對他而言就是一種慾望。為了達成慾望,還有什麼是不能放棄的呢?同理,被執行死刑的犯人常常有,但沒有因此而斬斷死刑犯罪的手。如此看來,「網路誹謗罪」儘管足夠嚴苛,但總有人會「以身試法」,這是無法規避的。所以,誰率先出頭,接受第一槍,就顯得意義非常。
幾乎可以肯定的是,有爵位的官爺們率先中槍的機率很小,因為供他們享受的選擇足夠的多,沒必要冒這個風險,除非絆腳石足以擊垮他們的理智;接下來理當推出的就是「大V公知」了,但從歷史的角度上判斷,可能性很小。比如李敖、成龍、司馬南、孔慶東之流,雖說來路各不相同,但似乎都找到了可依靠的大樹,即使他們言辭失之偏頗,也不乏迴旋的餘地;然後就是草根出身,曾經豪氣衝天如韓寒、李承鵬、宋祖德等人,他們還能一如既往嫉惡如仇,弘揚公義嗎?(在這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李承鵬是我比較敬重之人,之所以將宋大嘴也一便排列在此,是為了陳述方便。)在這,我想引用一位影視編劇馬慶雲的話來總結:「時代的話語精英,(總有一天)即使不被政治所收買,也必然被商業社會的運作形態所征服」。是否會如其所說,我想最好還是讓事實去回答。那麼,除此之外,最有可能成全「網路誹謗罪」的人就應該是不折不扣、完全徹底的小草根了。因為這部分小草根生活的層面,也即「謠言」的發祥地,或者說是真相的見證地。縱觀網路可以看得出,雖然他們身居江湖之遠,卻總是心系廟堂之高。用網路時髦話說, 「明明是草根的命,卻操著中南海的心」。怕就怕這些草根之人無所顧忌,一時心血來潮,把真相捅個窟窿。而在諸多法律程序不健全的情況下,誰又會認為你說的「真相」不是無端的造謠誹謗呢?因為在威武的、說一不二的強權面前,草根永遠是乏善可陳的一族。歷史就是這麼寫的。
不知大家注意到沒有,此次「兩高」在對既定法律作解釋時,我發現出現了一個很有趣的現象,那就是對「造謠、誹謗者」施以嚴刑,而對「傳謠」者鮮有提及。而在之前的法律描述中,一再強調「造謠、傳謠」同罪,就如「行賄受賄」者一併論罪一樣。這其中究竟隱匿著怎樣的玄機?但很顯然,這在法律層面上失之公允。既然有了這層保障,那麼想讓一個人入罪就簡單多了。只要某條信息未經官方認可,且此信息具備了500次轉發的數量,始發者即告罪名成立。呵呵,不失為一個絕妙的報仇途徑。
顛三倒四講了這麼多,最終還是不能預測到身中第一槍的會是誰。但不管是誰,這一刻一定會出現。我似乎已經看到,彼時又是一場唇槍舌戰的紅火場面,而要熄滅這場大火,並非一人之力能夠達成,還需要更多人的合力。
来源: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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