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方《人民日報》 17號發表題為「各國多管齊下嚴打網路謠言」的報導,介紹了美英等十來個國家打擊網路謠言的法律措施。有評論人士表示,加強法治和官方信息披露才是防止網路謠言的有效措施。
在中國,每到政治敏感期,當局總要告誡民眾不要傳謠、信謠,而自王立軍、薄熙來案件曝光以來,這種申戒愈發嚴厲。
危害社會的謠言應予打擊,但同樣重要的是要分析謠言得以產生的原因,進而鏟除產生謠言的土壤。
中國事務評論家劉念春表示,在一個有著法治傳統的國家,人們養成了一個習慣:無論是對人對事,如果出了問題,應當相信法律程序,接受法庭的判決,而不是輕信口口相傳的流言。良好的法治傳統有助於防止謠言的傳播。另外,劉念春說,政府應及時全面地向人民披露信息:
「《人民日報》的文章裡它談到外國對謠言採取法律制裁。可是它忘了,它說的外國指的是民主國家,民主國家本身就是民主法制。它的法制已經形成習慣,所以公眾對法律是尊重的,有什麼事情它都是法院判決,判決下來了,它基本就是接受。中國是一個人治國家。另外,政治運作完全是黑箱運作,老百姓沒有知情權。從處理薄熙來的事情,到現在薄熙來處於這種狀態,老百姓事先一點也不清楚,到現在為止還是不清楚,在這種不清楚的情況之下,它只能是以小道消息為根據,因為沒有正當的消息來源。實際本身就把事件演變成一種特別神秘,撲朔迷離。越是撲朔迷離,這小道消息的來源越是多。要防止這種小道消息,只能增加透明度。媒體真正起到監督作用,真正如實報導一件事情的話,從發生到它產生的原因,經過就是以事實為根據。可是現在老百姓無從知道事實,他只能聽網上謠傳,或者官方釋放出來的消息,可是官方釋放出來的消息又不是全面的。謠言止於智者。這智者是什麼?他首先對事情應該全面瞭解,他才能成為智者。他如果不能全面瞭解,中國的謠言也永遠不會停止。」
紐約城市大學教授夏明表示,美國的法律對於利用網路中傷他人規定了懲戒措施,中國可以借鑒:
「為什麼西方國家,像印度、新加坡等等這些民主國家,或者是半民主國家,它們已有很多防止和造謠的法律。最近,我們看到美國洛克斯大學的兩個學生最近捲入了一個案子,他們把同房間的一個同性戀的同學跟另一個男孩子親密的照片錄下來後,並把它放到網上去,後來引發這男孩子自殺。經過目前的審理,現在印度裔背景的孩子,洛克斯大學的此學生被判有罪,最後的刑期還沒有下來,但是估計這個刑期不會是兩、三年,估計還會有一定的長度。在這裡面我們就可以具體看到,美國它防止網路謠言的規定非常清楚,就在於你在傳播對具體個人、對具體公司、對具體事實,你在惡意的傳播一種不真實的東西,而你的目的是要傷害這個人,傷害他的名譽,傷害他的利益,傷害他的社會地位。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顯然這個法律規定的越細越好。現在在中國的一個情況就是如果你去傷害個人,有時候朋友之間的衝突就公開化,結果就變成誹謗,夫妻之間的衝突也公開化,結果變成了暴露隱私等等,並在網上公布出來。這些在西方法律上就都是要懲戒的對象。」
夏教授說,西方人有一種價值觀有助於防止或克服謠傳,不妨建議中國人借鑒;這種價值觀在英文裡叫作「integrity」,在中文裡可以譯作「完和」。根據夏教授的解釋,這種「完和」價值觀的確立,應當以明辨是非為必要條件:
「最重要的一個是什麼呢?是我們中國人缺一個最關鍵的價值觀,在美國叫做Integrity。在中文裡面我試圖想找到最好的詞彙來把它翻譯過來。我在想,在中文裡恐怕翻譯成‘完和’比較恰當,就是這個人他比較全面完整,他是和諧的、完和的一個人生。我覺得我們中國人無論在公共道德層面,還是在法律層面我們都沒有完和——integrity這個價值觀。什麼叫完和?完和顯然就是要明辨是非,要把一個是是非非搞清楚。我們中國許多人是不明辨是非,我們只是明辨利益關係。」
夏教授說,在網路上發表個人對一件事的猜測和判斷,而這種猜測和判斷雖不正確,但確是為了與他人分享信息,而並非製造混亂,那麼這個行為不應定性為造謠。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楊家岱的採訪報導。
原題目:人民日報介紹美國等國家打擊網路謠言的法律措施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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