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梯
《周禮》說:「仲春以木鐸修火禁。」我國在周朝就有消防意識和消防員,當時稱為「司煊」、「司耀」。「消防」一詞,晚清才傳入我國。但我國真正的專業消防隊,在宋朝就成立了。
據《宋史》記載,東京(汴梁,今開封)人口超過150萬,是當時世界上第一大城市。北宋百多年間,東京重大火災發生44起。最大的一次發生在宋仁宗時期,連皇宮都燒了,仁宗不得不移駕延福宮。
此後,為了及時發現火警,東京建立瞭望火樓,同時建立了專司防火救火的部隊。洪邁在《容齋隨筆》裡說:「今人所有潛火字,如潛火軍兵、潛火器具,其義為防。」《東京夢華錄》對專業消防隊的職責、人員及滅火器具都作了詳細的記載和說明:
「每坊巷三百步許,有軍巡鋪屋一所,鋪兵五人,夜間巡警及領公事。又於高處磚砌望火樓,樓上有人瞭望,下有官屋數間,屯駐軍兵百餘人,及有救火家事,謂如大小桶、灑子、麻搭、斧、鋸、梯子、火權、大索、鐵貓兒之類。
每遇有遺火去處,即有馬軍奔報軍廂主,馬步軍殿前三衙、開封府,各領軍汲水扑滅,不勞百姓」。
那時最常用的滅火器具是水囊,它是由豬、牛皮或者油布製成,裡面裝滿水。發生火災時,由潛火軍兵扔向著火點,水囊遇火破裂,水流出而達到滅火的目的。
其他諸如拆除障礙工具及攀爬用具等,也與現在的工具很接近。值得一提的是,宋代已有「消防噴水槍」,只不過管道是用長竹製成,原理也是壓力噴水,有點類似現在的手動泵。
城的望火樓日夜有人瞭望,樓下營房駐官兵百餘人,各處相隔三百步設一軍巡鋪屋,每鋪駐兵五人,夜間還要巡邏,防查火情。正像《宋史》中說的:「分六部都監界,分差兵一百四十八人鋪,以巡防煙火。」
北宋的消防部隊,比1666年倫敦的消防隊要早600多年,比1853年紐約的專職消防隊早了800多年。
来源:賀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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