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西安發生的轟動一時的藥家鑫撞車殺人案,終於一審判決了。雖然審判的結果得到了大多數民眾的支持,但在宣判以前法院和媒體的種種做法,也曾經引起觀望者們的議論紛紛。
尤其是當今年4月14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藥家鑫案時,對到場的500名旁聽人員做現場問卷調查,徵詢他們對藥家鑫案的量刑意見,這種做法更是讓在中國稍有法律常識的人,感到匪夷所思。
在一個尚未建立陪審團制度的國家裡,法院要參考旁聽人員的意見來決定如何做、如何判,這屬於違反司法程序的做法。
更何況在500名到場人員中,80%都是來自西安市各高校的大學生,其中包括了很多藥家鑫的同學和校友;而受害人的家屬、村民等這些來自農民群體的人,卻只有25個,只佔法院問卷調查樣本的5%。
這就難怪社會輿論一邊倒譴責法院,把這種問卷調查的結果稱之為「偽民意」,認為是對受害人的司法不公平。
其實,我覺得藥家鑫案中顯示出的不公平並不是從法院所謂的民意調查開始的,藥家鑫案本身就是社會不平等、是社會歧視的結果。
據犯罪人藥家鑫自己說,當他的車撞傷了人以後,他下車查看,發現頭部和腿部受了傷的張妙依然神智清醒,並且探起身子要記下他的車牌號碼。藥家鑫供訴說他怕撞到農村的人,特別難纏。於是就掏出刀,不顧張妙的哀求,對她連刺八刀,導致張妙當場死亡,身後丟下了一個兩歲不到的孩子和家人。說白了,張妙的死源於她被凶手疑是為農村人。
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隨著城市擴大化和大量農村可耕地被徵用,農村人口也在不斷地減少。但是按照2006年的人口統計,農村人口至少還有7億之多,仍然佔全國總人口的50%以上。
然而,無論農村人口的比重如何變化,在過去的60多年中,農村戶口的人一直都被很多人視為共和國的下等公民。他們在教育、就業、醫療、衛生,甚至個人財產保障方面,都處於劣勢地位,有時候連生命也得不到保障。
就比如張妙,不但因為自己被認為是難纏的農村人而被大學生藥家鑫奪取性命,而且還有同為大學生的藥家鑫的學妹在網上公然支持他殺人,理由是張妙要記下藥家鑫的車牌號。
我們可以想像一下,假如藥家鑫撞車的事件發生在城裡,假如藥家鑫撞的是一個和他一樣的大學生,或者是公務員、當官的,他是不是也會抽出刀來結果這個人的性命呢?也許會,也許不會,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這些人的身份、背景一定不會成為藥家鑫殺人的理由,這就是明顯的社會地位造成的不平等現象。
在整個事件中,最令人不可思議的是殺人犯藥家鑫自己的身份、背景。作為一個在高等學府修習音樂的人,被社會認可為天之驕子的大學三年級學生,居然能夠用彈鋼琴的手,因為自己的過失而奪取一個無辜女子的性命,這讓任何一個有邏輯思維能力的人,都無法解讀其前因後果。
但是我覺得要直接從藥家鑫身上找到他殺人的原因,是很困難的。因為從更廣的社會意義上來說,藥家鑫自己也是一個受害者。他是那些像空氣和水一樣,滲透了中國方方面面的社會不公平、社會歧視和社會階級分化的被毒害者。
平等是一個學得的概念,孩子們生下來是不懂得什麼叫做平等的。孩子們從他們身邊的人、從他們所經歷的事、從他們的所見所聞中,逐漸形成對人與人關係的理解。如果孩子們從小就能夠得到平等的對待,能夠看到自己的父母、師長、同伴平等待人,能夠看到社會上存在著人人平等的關係,他們耳濡目染自然會形成平等待人的心靈習慣。
但不幸的是在中國目前的社會裏,孩子們看到的更多的是不平等、不公平。在這樣的氛圍中成長起來的孩子們,又怎麼能夠不學會比父母、比財富,歧視弱者,甚至可以隨意剝奪一個農民的生命呢?
享有社會公平是天賦人權的一部分,我們要培養孩子的公平、平等的觀念,要讓孩子學會尊重他人、尊重生命,就必須從孩子很小的時候開始,從每一件小事做起。
假如我們想建立一個相對平等、和諧的社會,就必須從組成這個社會的每一個個體來做起。在保證每個人應有的平等權利的同時,也要求每個人尊重他人的平等權利,尤其是尊重那些社會地位比自己低、生活比自己更艱難的人的平等權利。這是我們培養孩子現代公益意識的切入點。
(文章只代表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根據錄音整理,未經作者審校)
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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