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男子嫖宿多位初中女生犯強姦罪被判刑10年

發表:2010-06-29 07:50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44歲的羅先生通過別人介紹,與多名初中女生發生性關係,還導致其中一名13歲初一女生懷孕。之後,這名男子因涉嫌嫖宿幼女罪被檢察機關批捕。昨日,記者 從(廈門)市中院獲悉,法院最終認定羅先生犯強姦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並賠償受害初一女生經濟損失共4萬餘元。

羅先生1964年出生,原是廈門一家珠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8年5月,他經一名輟學的初中女生介紹,認識了初一女生阿芳,當時阿芳只有13歲。羅先生許諾事後給錢,分別於2008年6月及2008年9月,與阿芳發生性關係。據瞭解,羅先生還跟多名初中女生發生過性關係,事後這些女生都拿了 錢。

2009年3月,阿芳發現自己懷孕了。當晚,阿芳母親向警方報案。同年3月10日上午,羅先生被警方抓獲。

一審法院認為,羅先生明知阿芳未滿14週歲,強行將其姦淫,致被害人懷孕引產,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公訴機關指控羅先生犯嫖宿幼女罪的罪名不當,予以變更。

今年4月,一審認定羅先生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賠償阿芳經濟損失4萬餘元。

一審後,羅先生不服,向市中院上訴,他稱自己並不清楚阿芳的年齡。與阿芳發生性關係前,都與她事先談妥了嫖資,阿芳與其發生性行為是自願的,原判定性為強姦罪不當,應定性為嫖宿幼女罪。

二審法院認為,阿芳是在校初中學生,並非從事賣淫活動的賣淫女,其與羅先生發生性關係的場所亦非性服務場所,與嫖宿幼女罪中對於犯罪對象和犯罪場所的構成要件不符。據此,市中院駁回羅先生的上訴,維持原判。



来源:東南新聞網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