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1日,我到南通只停留了半天,就有許多人向我反映南通市拆遷的黑暗。其中有人給我送來一份材料,記載南通市崇川區法院就是股東,我簡直不相信我的眼睛看到的記載是真實的,但出具該文件的機關公章卻依稀可辨,令我不得不相信。
南通市居民高進仁先生因為與南通茂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發生拆遷糾紛,就從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檔案室調取了有關材料檔。該文件記載:
企業原始基本信息
註冊號:320691100064
中文名稱:南通茂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市開發區天星南路西
註冊資本: 258萬元
企業類型:股份合作制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嚴術新
所屬行業:房地產開發與經營業
經營範圍:房地產開發,建築材料、金屬材料、木材等
登記機關:經濟技術開發區屬管區
企業原始股東信息
股東名稱: 出資:
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法院 86萬元;
南通市城中城信用合作社 86萬元
南通市崇川區建材物質供銷經理部 86萬元
辦公電話: 0513-85527204
法院竟然是南通茂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大股東,這是世界上絕無僅有的奇事,就發生在所謂"法制南通"的境內,令人瞠目結舌。我原先很奇怪,拆遷中民告官的案件為何在崇川區法院立案如此艱難。現在有了答案,崇川區法院是南通茂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大股東,凡審理拆遷中的民告官的案件,必然要涉及開發商的利益,而開發商利益就是崇川區法院的利益,那麼,崇川區法院能公正審理嗎?對拆遷戶立案的要求,崇川區法院萬般刁難,也就不難理解了。南通不僅是官商勾結,而且是官商一體。法院是開發商,開發商就是法院。
1999年7月26日上午8點,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鐘秀鄉新橋村二組高進仁的家,就是崇川區法院對他家進行強遷的。在強遷過程中,崇川區法院將年邁9旬的高進仁父母塞進汽車,關押3小時之久。同時將高家28間房屋夷為平地,家中財產埋在廢墟之中,其金首飾等貴重物品也不翼而飛,而高進仁從此無家可歸。強遷當日中午12點,法院為慶祝強遷成功便在新金門大酒店,大擺宴席11桌,大肆揮霍。更令人氣憤的是,竟要由高進仁的父母來支付宴席費用。同年12月10日與24日,高進仁一家4人被開發商毆打致傷。當時,受害人打110報警,110無動於衷。事後,開發商只支付800元作為醫療費了事,並威脅高進仁家,不准上訪,上訪就抓。9旬老人因驚嚇成病。
當然,法院是南通茂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大股東,高進仁起訴該開發商必然會遭到法院的萬般刁難,即使立了案,也萬難打贏此官司的。高進仁上訪百餘次,或者被截訪;或者關押。我想,法院就是房地產開發商的大股東,高進仁的上訪更是難上加難了。高進仁堅持上訪近10年,至今無家可歸,請南通市的行政機關看看吧,難道這就是你們的政績嗎?
我忽然想起,張華2008年1月18日以特快專遞郵件形式向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法院遞交一份行政訴訟狀,請求該院撤銷房產管理局頒發的拆遷許可證一事。該法院既不受理,也不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如此違法辦案,或許與該法院原本就是開發商的大股東不無關係。
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法院就是南通茂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大股東,必然導致南通市的拆遷暗無天日。南通市的司法腐敗也是必然的。法院即開發商的大股東,如果司法不腐敗,那倒是奇了怪了。
我要繼續揭露暗無天日的南通市違法拆遷,並感謝張華和南通市的拆遷戶向我提供有關材料。特別是張華,她說,南通市哪裡有強遷,她就到哪裡去阻止。雖然她阻止不了強遷,但至少使強遷者有所顧忌,她的精神是可嘉的。同時,我也替她擔心,暴力拆遷的暴利,會使暴力拆遷者喪心病狂的,他們會對她下毒手的,儘管她是一個弱女子。
来源:天涯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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