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中國教師節,武漢市第一商業學校圖書館館長靳光明自7月19日被非法綁架,至今已經五十二天。靳光明妻子周老師,一直沒有和靳老師聯繫上。沒有電話,沒有任何消息。家人焦急、焦慮並且憤怒質疑:如此下去,教師的人身權利還有保障嗎?這是在維護和諧還是破壞和諧?
上週有關方面找靳老師妻子周老師談話,說她不應該與境外媒體聯繫,並且威脅說這是在玩火,可以對她採取措施。同時又解釋說,那天綁架靳老師時,周老師看見的同夥車輛上,不是武漢市公安局的國保隊長王新或王星;綁架也不是公安干的。
周老師質問:如果不是公安干的,那好,我報失蹤。還有這樣的事情嗎?光天化日之下,一夥人就可以把一位中年教師按進車裡囚禁至今。如果不是公安干的,居然還有一夥人比公安的權利還大,可以任意抓人。而且人就在你們手裡。
據校方透露,靳光明被關押在江岸區的法教班。那麼誰有什麼權利把人關進法教班?如果法教班是學習機構,學習是自願的,起碼也有一個學習的手續,也有一個學習的內容、章程、報名表、或者正式發文憑。什麼都沒有,十幾個大漢上來就抓人,有這樣辦學習項目的嗎?至於學習,那麼誰任教、誰組織、誰管理、學習經費賬目有沒有審計?是不是由有資質的人來進行教學?當街就抓人,還美其名曰去學習法律,那麼請問:這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哪一條法律進行的執法程序?
有關方面還說,這是根據中央統一的精神,如果有中央統一精神的話,應該向當事人傳達。因為知法才能守法,沒有向當事人公布的法律,怎麼能認為靳光明就違反了這條暗法?何況,制定法律,在中國有專門的機構;每一條新的法律都要經過廣泛的討論和審慎的審批過程。那麼,抓捕靳光明、暗送法教班、不准聯繫親人、不准探視回家;如果有這樣的暗法的話,請問各位執行人,如果有一天,中國像當年結束收容遣送制度那樣終止這條惡法、並且追究當事人非法羈押公民的刑事責任,各位該當何罪?
上個月,靳光明老師在被拘禁期間,度過了自己的五十歲生日。找周老師談話的人說,有關部門給靳老師買了兩條褲子,還買了蛋糕送給他;遺憾的是,靳老師卻沒有給他們好臉色。靳老師被關押的地方離他自己的家不過幾十分鐘車程,卻到了連褲子都要有關部門買的程度,請問這又是那條法律規定的?究竟是靳老師缺褲子還是這些打著法律旗號拘禁公民的人脫了法律的褲子?
奧運會開過了,殘奧會正在進行。樂觀地估計,殘奧會結束了,靳老師才可能回家。但是周老師沒有那麼樂觀,她說靳老師雖然為人溫和,卻也嫉惡如仇。找她談話的人說靳老師在裡面不理人,不跟人說話。她擔心,靳老師會不會受了刺激。更令她憂慮的是,為了整治一些人,有關部門還會把人關押進精神病院。武漢市的周桂蘭老師,曾經被關押在公安局的安康醫院超過150天;還有的訪民被關押在精神病院摔斷了腿,又被轉移到其他醫院,六十多歲的老太太也不讓回家。
靳光明到底犯了什麼罪?原來,他不僅自己遭到強拆,而且還反腐敗。在周老師到各個部門要人的過程中,她聽到的說法是:腐敗關他什麼事,他偏要管!就是因為他一直不老實,而且在網站上公開點李市長李憲生的名。
靳光明的家庭屬於光榮軍屬,其妻是轉業軍人,其岳父是三八年參加革命的老八路,岳母也是軍隊退休的老幹部。靳妻周老師說,要論對共產黨的感情,我比你們深,可是你們現在的做法,屬於共產黨嗎?一紙公告就沒收了老百姓的房子,一夥黑幫明火執仗地搶奪老百姓財產,共產黨能夠支持這樣的做法嗎?
靳光明妻子的手機:13720228465 下班後電話:8627-85605245
下面是《民生觀察》電子報今天發表的文章:這是目前網上可以看到的惟一一篇較長的靳光明自述:
我遭強拆及上訪維權
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經歷
靳光明
我叫靳光明,武漢市的一個教育工作者,2008年的一月十一日,下午三點多武漢市政府穩定辦的王某約我說到外面找個位置坐一下,上車後,結果車子直奔唐家墩派出所,王說,沒有位置坐,就借這裡坐一下,便詢問我說你們19號是不是有活動,結果問得我一頭霧水,我根本不知道有什麼活動,問我認不認識誰誰誰,你們是不是要搞一個集會,對於他的提問我一律不知道,緊接著來了他的上級熊處長,熊怒氣沖沖,氣急敗壞地說,只要有兩個人指證你就可以成為證據,並說法律在我們手上,可左可右,要我心裏明白,並說我極不老實,可以把我拘留24小時。
我看他對我這是採取逼供信的辦法,我就大聲音說,那你就抓吧!我認為,你用人民給的權利這樣亂來,侵犯公民權力,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你們哄騙我說出來坐一坐,就把我搞到派出所,還威脅我說立即可以拘留我24小時,穩定辦是一個執法機構嗎?你沒有任何證據就要隨便抓人,如果有兩個以上的人指認你熊處長殺了人你熊處長是不是就殺了人。他說他都是很懂法律的,那我想你懂法應該由派出給我出具傳喚證呀,我看他不懂法律,他倒是懂法西斯那一套,他一拍二詐,在他那裡,他可以為所欲為,用人民給的權力想抓誰就抓誰,你把老百姓當什麼了?
他們為什麼這樣對待我?因為我是武漢市廣電項目的被拆遷人,2003年房子拆了到現在還沒有拿到一分錢的拆遷款。我反映多次,也到過國家信訪局與建設部,建設部批為重點典型案例,但武漢市根本不予理睬。到今年,我們這個西北湖地快的房價都是每平米過萬,他們卻說賠償款只能給二十四萬,還是友情操作。我說你用二十四萬給我在此地根本買不到房子,我不要錢, 你在此地還我的房子。
他們的項目是個以公益項目征地擴大拆遷範圍的違法征地 ,到現在還在晒地皮,現在沒辦法只好叫"廣電森林",這樣第一家全國廣電系統有森林了。我當然不斷地反映這個問題,但是,武漢市穩定辦的不斷找茬,昨天(一月十一日)他們的鬧劇讓我認為這幫人有點無聊,這樣並不能阻止我去揭露武漢市的土地問題,我一直在廣電項目上認真研究,有理有據。可民生問題武漢市政府說一套做一套,這批被拆遷人到現在一分錢沒拿。廣電局的黃局長說,我們也沒辦法,一直想給你們,但我們不能說了算,得市裡批。現在,市委副書記都不敢批,我想我們的補償款怎麼還要市委批?市委副書記還不敢批,黃局長的暗示已經說明瞭誰在作梗。
地方政府強勢利益與老百姓弱勢群體爭利益,在事實面前已經不需要過多的語言來說明瞭,不拿群眾一針一線他們已經不記得了,搶了老百姓的東西,違反了老百姓的意志,他們認為理所當然,城市發展沒有讓老百姓成為受益者,卻讓我們流離失所。當官的說武漢的GDP,又增了多少,我要說,你拆遷搞了老百姓多少,老百姓拆遷為這個GDP捐了多少,你沒有科學發展觀,搞假政績,讓老百姓在城市更新過程中不是受益而是深受其害,苦不堪言。城市拆遷是一個城市發展的必然,可是武漢市政府主要官員在拆遷中對老百姓進行掠奪與侵榨,用這種卑劣的手段來換取自己的政績與官場上的升遷。
武漢市廣電中心從2000年開始建造,到現在2007年,時間之長,是一個很影響武漢市政府形象的形象工程。到了2003年開始拆遷隔一條馬路的西北湖邊上的有八棟房子與一個三五酒店的一大片土地。看中了此地並不是蓋廣電中心,而是搞土地為了增值。區裡與廣電就打著廣電項目的名義擴大拆遷範圍而已。由於此地的紛爭,四年晒地皮,按國務院的46號文件兩年必須收回土地的規定,但武漢市一直拖著。
因為此地老百姓上訪北京多次,2004年列為重點典型案例,而現在武漢不斷地與北京說問題已解決了,可這些上訪的被拆遷人一分錢也沒有得到,沒有房子, 到了年底就上訪北京去揭露武漢市的假匯報。今年元旦,廣電只好植上樹,昨天開業才有"廣電森林"一說。
来源: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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