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洪泉,曾經轟動一時的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腐敗窩案中級別最高的落馬官員,因涉嫌受賄350萬元、港幣20萬元,另有約700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1月 4日被廣東省江門市中院判處無期徒刑。從一個優秀的人民法官淪落為如今的階下囚,其墮落之快發人深思。(1月15日《法制週報》)
裴洪泉包養女法官、女律師,快速從"明星法官"墮落成身家千萬的腐敗分子,的確令人深思。縱觀裴洪泉的墮落歷程,筆者認為,裴洪泉走到這種地步,一是貪慾作怪,二是僥倖心理驅使。而裴洪泉煉成貪腐僥倖心理的原因有三個方面。
其一,少數腐敗分子沒有及時查處,誘發了裴的僥倖心理滋長。據悉,裴洪泉一案是從查處深圳市中院已退休法官廖昭輝及資深拍賣師林某案中帶出來的。一個法官腐敗了,多年沒有發現,直到退休以後才發案,這會誘發多少人的僥倖心理?筆者認為,這是一個大大的疑問。
其二,第一次收受賄賂沒有及時被發現和制止,是助長貪官僥倖心理的重要原因。據悉,在檢察機關的控訴材料中,拍賣公司給裴洪泉"供奉"的6單賄款中,有兩單是裴洪泉指定拍賣公司給他的好處費。收到"好處費"的裴洪泉,起初內心還忐忑不安,但事後未被有關部門察覺,於是他產生了僥倖心理。
其三,貪官以為二人之間的權錢交易建立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行賄受賄雙方是同一根繩上的兩個螞蚱,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從而進一步助使貪官的僥倖心理瘋長。
其實,很多貪官都產生過同裴洪泉一樣的矛盾心理,即收到賄賂後,起初內心忐忑不安,猶豫不決,在交與不交之間,非常矛盾,鬥爭也非常激烈,但是,一想到可能別人也在收,自己不收就覺得"吃虧",並不斷安慰自己,很多人都在收錢,自己收一點又怕什麼呢?大不了就收這一次,下次不收了。過了很久,一直沒有人找他們,以為高枕無憂了,膽子也更大了,收錢的次數也多了,金額也不斷上漲,最後,發展到索賄的地步。
来源:深圳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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