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佳的小女兒怎麼都想不到,她剛走出母親懷胎十月的黑暗,來到人世逾月,父親胡佳卻被北京公安抓捕,投入黑牢。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已經被北京市公安監控軟禁家中達二百二十二天的胡佳,被闖入家中的北京市公安人員帶走,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刑事拘留。公安隨後繼續軟禁胡佳的妻子曾金燕、禁止代表律師會見胡佳、看望曾金燕,並禁止前去見曾金燕和孫女的胡佳父母向外界透露信息。有法律專家認為,在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倡導依法治國的時刻,北京公安的行為是執法違法,踐踏法治。
胡佳因長期關注中國的愛滋病問題,關注環保及維權事業,被當局視為異議人士而控制,其住所長期有公安把守禁止隨便外出。但即使在長期軟禁期間,胡佳仍利用網際網路向外界傳遞內地發生的侵權事件,為弱勢百姓發出呼喊。
二十七日中午約一點,胡佳還向外界發出「廣州法院凍結並剝奪郭飛雄妻子張青所有銀行資產」的電郵,隨後他就消失了。連在房內的妻子曾金燕都不知道在廳裡工作的胡佳何時被公安抓走。據悉,胡佳被帶走時,沒穿鞋,沒穿外套。警方切斷胡佳夫婦與外界的一切通訊聯繫,在曾金燕並不察覺時,以特殊方式進門,將胡佳鎖住發不出聲而帶走。
這是曾金燕所不能接受的,她當時正在給女兒洗澡,洗完澡回頭看到有陌生男人在家中,才知道丈夫已經被帶走了,一句話也沒有留下來,更沒有聽到警方對當事人說「你有權保持沉默」之類的話。曾金燕因此不肯在刑事拘留通知書上簽字,直到胡佳的父母趕來。
胡佳曾多次遭遇警方綁架、拘捕和軟禁。在關注律師高智晟遭迫害;在援救遭拘捕的維權人士郭飛雄時,胡佳早有警方會對他下手的準備。去年六月,胡佳就委託北京憶通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勁松律師為他的代表律師,李勁松當時就告訴他,當有公安告訴他所擁有的權利,就可以說請李勁松律師。李勁松接受亞洲週刊電話訪問時表示,胡佳被拘捕後,公安亦致電要請他去談談,李勁松婉拒了,估計是有人不希望他介入。李勁松說:「維護胡佳的合法權益,就是維護中國的法律秩序。中央領導強調依法治國,這就是具體實踐。」
為維護胡佳的權益,李勁松和另一位代表律師李方平向北京市公安申請會見當事人胡佳,公安以案件涉及國家機密為由拒絕批准會見。李勁松又以掛號寄出申訴,堅持要求依法會見當事人。李勁松說:「我接受此案的目的很清晰,依法維護胡佳的權益,不存在與當局對抗,希望回到基本的法律公平的軌道上來,希望在國際關注的案件中維護中國法律的程序正義。」
事實上,胡佳被拘捕案,法律的天秤是失衡的。北京公安長期軟禁胡佳已是違法在先,胡佳被拘後,又派出大量警察將曾金燕軟禁,不讓外人接近,李勁松要前往探望她亦被警方阻攔。警方還動用各種力量,警告與胡佳有聯絡的人士不得介入。六四傷殘者齊志勇是他的好朋友,因為每天和胡佳保持聯絡,他最早將胡佳被拘的消息傳播給外界。齊志勇表示,軟禁、封鎖、鎮壓,靠強權不是解決問題的好方法,這些都與胡錦濤倡導依法治國不符。
中國政法大學講師滕彪被有關部門約談多次,警告他如果為胡佳擔任辯護就開除公職,還被警告不得「多言」。他認為胡佳為弱勢群體說話,激怒了一些官員,他們要懲罰胡佳。滕彪相信當局是要在奧運前清場,將一些批評者管起來。他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以前就叫做「反革命宣傳煽動罪」,七九年刑法修改後改了名,內容沒有改,還是「以言治罪」的一種。這一罪名最高刑期是十年。
胡佳被當局抓捕後,引起海內外人士的強烈關注。歐洲議會主席波特林呼籲中國政府立刻釋放胡佳。剛剛聯同法蘭西基金會向胡佳夫婦頒發「中國獎」的無國界記者組織也發表聲明,「對此表示吃驚」並呼籲釋放胡佳。中國一批獨立作家、學者、律師、維權者聯署「敦促行政當局立即釋放胡佳」,「呼籲自由國家政府、國際人權組織、國際輿論關注胡佳先生的命運,共同敦促中國政府回到尊重人權、恪守法治、兌現承諾的軌道上來」。這些聲音,維護的不僅是胡佳的權益,更是維護中國的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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