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土改,大家就想到地主如何進行破壞,如何隱瞞財產等等。這已經是我們頭腦中固化了的地主形象。但是我們從來不想一想,在一個強大政權壓迫之下、手無寸鐵、被剝奪了一切的地主,是"破壞"我們,還是被我們破壞;是隱瞞財產,還是被我們洗劫?且不說他們在政治上所受的苦難,就是生活上也是極其悲慘的。下面以我,當年一個十二三歲的"狗崽子"的記憶,談談土改中地主的生活,將這段被人完全漠然以視的歷史留下些許痕跡。
這裡所指的土改,是指1951年初到1952年夏的一段時間,因為在我的故鄉--四川納溪縣,對地主的全面專政這個時候就已經開始了。
60老太趕場受辱
"只准規規矩矩,不許亂說亂動"。這是所有地主在中華大地這個無邊的大監獄中必須遵守的"監規"。什麼是"規規矩矩"?什麼是"亂說亂動"?連趕場(集)賣柴買鹽這種必不可少的生活小事也是"亂動",都必須報告、批准、開路條,限期返回。一戶地主只許一人趕場,只開一張路條。每條路口都有民兵盤查,如果發現沒有路條的地主,輕則攆回家去,重則抓去鬥爭......
有一位地主老太應她親戚的一再邀請,說幾年沒有見面了,務必上街相會。其實那親戚知道這老太好久沒吃過一粒米了,想弄點好的給她吃。於是這老太邁著小腳柱著竹棍一丁一拐走上街去,第一個關卡通過了,第二個關卡卻被攔了下來(短短的十里路上竟有兩個關卡!),民兵罵她沒有路條,是不法地主,一陣凶之神惡煞之後,竟叫她跪在大路旁邊讓過往行人肆意羞辱!很不幸,這個地主老太不上別人,正是我60歲的祖母!這是何等的無道!從此以後直到1961年餓死,祖母不敢出門一步。56年後的今天再憶此事,我的心仍是難以言狀的傷痛。不知冥冥中的祖母,能否原諒不肖孫兒又觸痛你流血的心臟?
工作隊員光顧地主之家
1951年春天,正是挖地主浮財炙烈的時候,所有地主都被罰款、關押、鬥爭。這段時間,工作隊員時常光顧地主家門,他們既不招呼,也不說話,闖進屋來揭開甑蓋、鍋蓋、米缸。開始的時候我們不知道他們要幹什麼,後來知道他們是來查看有米沒得,煮飯沒有,如果缸裡有米,甑裡有飯,那末米是怎樣來的?是不是藏匿的金銀換來的?是不是有人包庇你同情你送給的?或者給錢買的?是誰給的?......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
村公所就在我家正房,來村公所開會的工作隊員也就頻頻光顧我家。記得有一次中午,一位工作隊員突然闖進來屋裡來,看見米缸就去揭開蓋子,說:"哼,還有偌多!"我們以為他要把米拿走,母親趕忙說:"才買的兩升米,是給娃兒吃的,你看他們都餓蔫了--錢是向外婆要的。"那工作隊員沒有說話,又去揭開鍋蓋,鍋裡正煮著一鍋牛皮菜,是我們全家的午餐,並沒有煮米飯吃,才悻悻地走了。
要把地主整得來沒有吃沒有穿,這是土改工作隊不成文的工作要求,也是他們開會時對農民常說的話。如果地主還有吃有穿,說明地主的經濟勢力還沒有打垮,就要遭受更殘酷的鬥爭。就是說,地主吃飯也是"違法"。
兩項"支柱產業"
地主的財物交的交了,沒收的沒收了,經濟被徹底打垮,已陷入絕境;為了生存--至少要吃鹽吧,便催生了兩項"支柱產業":賣柴和開"雞屁股銀行"--賣雞蛋。父親被長期關押,賣柴的任務就落在我肩上。可我還不到13歲,力氣小,又沒吃的,使盡吃奶的力氣也只能背十幾斤,得5、6百元(舊幣即5、6分錢),賣三背柴才能買回一斤鹽。在1951年春夏,賣柴換鹽,為生存而掙扎,是我的主要任務。那時我很羨慕那些力氣大的,能挑100多斤,不知我何時才能長大。
"雞屁股銀行"的"業務"太差,人都沒吃的,雞哪有飼料?兩隻母雞只能當"生態雞"--啄青草捉蟲子,生蛋少,7、8天才湊齊十個雞蛋,賣2千來塊錢。生活狀況可想而知。其他地主也大抵如此。
食物"多樣化"
沒有糧食吃的人家食物是"多樣化"的:紅苕、南瓜、白菜、青菜、蘿蔔、豇豆、......然後是蘿蔔纓、白菜頭、紅苕葉、鵝兒腸、苦馬菜、側耳根......總之,凡是豬能吃的,我們都吃;豬不吃的,如芭蕉頭、"神仙米",我們也吃。而米糠,則是最好的食物。
如果要對這些食物略加點評,那麼紅苕第一,南瓜次之,豇豆也不錯。蘿蔔白菜做菜還可以,但當頓吃則勞腸括肚,清口水長流。野菜中苦馬菜苦得鑽心,側耳根吃後翻江倒海,跑步上廁所。芭蕉頭豬都不吃,有一股聞之欲吐有怪味,但產量高,一個有一二十斤,足可供我們全家吃兩頓,故為主食。"神仙米"又叫"白善泥",是一種白色的泥巴,看起來細膩柔和就像湯圓,塞進嘴里許多泥沙磨你的牙齒,磨得一身發麻!吃下以後解不出大便,要脹死人。人餓到吃"神仙米"的地步,離死亡也就不遠了。祖母吃了以後趴在廁所裡呻吟,叫三姑把筷子削尖從肛門裡掏糞便,差點出事。最好吃的是細米糠,沒有穀殼的那種,很甜,又有營養,又治腫病;雖然滿口鑽又有沙,但一邊吃一邊喝水,不礙事。可是要鄉公所開證明,首先照顧貧顧農,地主很難買到。
一則土改工作隊員的日記
1952年元月,土改工作隊叫我和大姐鬥爭父親,我們不知道父親有什麼罪行,更沒有與父親決裂的勇氣,沒有遵命,遂被關押在村公所樓上(見拙文《斗父記》)。兩個小孩子被關得實在無聊,就到處亂翻,於是偷看了工作隊吳同志的日記,其中一則至今記得很清楚:"X月X日,陶地主兒子賣姓下村,被擋獲,押回,教育。"後來我們才知道,自從土改工作隊進村以後,就派民兵對所有地主及其家人日夜監視,不准出家門半步,趕場買鹽這種生活必須的事也被禁止了。
以野菜充飢的人最需要的是鹽,沒有鹽,沒有一點味道,那野菜含在口裡流不出丁點口水,難於下嚥;那個裝食鹽的罐子用水涮了又涮,洗了又洗,舔了又舔,已經沒有一絲咸味了,實在沒法,就叫十歲的四弟偷偷上街買鹽,不料在沙田村(即下村)被攔住,民兵問:"你姓什麼?"四弟說:"姓王。"那民兵厲聲喝道:"地主娃兒不老實,捆起來!"於是"啪"的一耳光,雙手抓住四弟雙臂把他提起來,又重重摔在地上......可憐這個十歲小孩,經過一打一摔,又痛又嚇,放聲大哭。但民兵並不放過他,把他押回村公所,被吳同志凶神惡煞地威脅:"地主不准上街你懂不懂?你破壞土改!再敢上街,我打斷你腳桿!"
吳同志,女,不知名,30來歲,西南財經學院老師,看起來斯斯文文,但皈依馬列或正在皈依,忘記了自己是老師和母親。
快樂的鬥爭會
"與人鬥,其樂無窮。"這是整人者的腳踏在被整者背上的快樂。我也看見過一次。
1951年7、8月,村長董少華叫我給他家餵牛。他住在陳灣大院,大院裡很熱鬧,有六七十人。夏天晚上,大家都到院壩來乘涼、聊天。忽有一婦女說:"今天朱瘋子罵人。我們把她弄來整。"於是大家拍手附和:"要得!"就把朱瘋子拉來跪在院壩中央。
朱瘋子叫朱陶氏,是我們的遠房大姑,嫁給地主朱吉山,當然也是地主。那朱吉山是個好色之徒,不久就討了"大臺桿"、"菜花蛇"兩個小老婆,把我們這位大姑氣得來整日咒罵發泄,由此養成罵人的習慣,大家就叫她朱瘋子,其實她不瘋。今天不知和誰衝突,一個"日媽",一個"日娘",互相對罵,都不在意,現在把她弄來鬥爭,不過尋開心而已。
那朱陶氏奮力反抗:"我沒犯法,你幾爺子憑什麼要老娘下跪?"於是一幫兒童一湧而上,按的按頭,扭的扭臂,她招架不住不敢不跪。一婦女說:"你今下午說要 ‘日我媽',我看你一個婆娘家怎樣‘日'?"朱隨即回答:"就像你和你男人那樣幹。"於是全場鼓掌,男女老幼笑彎了腰......
我也跟著笑,但很害怕,萬一那跪在院壩中央的是我的父母怎麼辦?那時,隨時隨地,隨便什麼人都可以把地主拉出來鬥爭,誰敢說不?
女地主更受"關愛"
女地主雖然比男地主受刑輕些,肉體折磨小一些,但多一層受性侵犯的危險,特別是那些丈夫被殺的單身女地主,以及那些尚未出嫁,父母又不能提供有效保護的地主姑娘,往往成為性侵犯的對象。這種事例十分普遍,但涉及隱私不應多談。
我要談及的是我之所以成為右派,便是因為揭發家鄉某生產隊長霸佔一年青女地主,長期姦污她,拿今天的話叫"包二奶",但現在的二奶是自願的,要代價的,而那女地主是被迫的,無代價的,想反抗又無力反抗。我年青氣盛,作了一件蠢事。其結果,該生產隊長被開除黨籍,而我卻遭來二十餘年的二等公民待遇。
主佃之間
既不准吃米也不准吃鹽,所有地主及其家人豈不死絕?我要告訴大家,地主能夠逃過土改鬼門關而沒被餓死整死,或多或少都有佃戶及鄉鄰的幫助。因為地主與佃戶的關係,本來是互相依存友好相處的,特別是那些多年的主佃之間,關係更是密切;土改中,許多佃戶即使在工作隊的高壓下也不願違背良心鬥爭自己的老闆,就是很好的證明。說地主與佃戶之間你死我活,那是被惡意煽動起來的階級仇恨,絕非普遍現象。
我們一家人能逃過土改劫難,永遠記住佃戶肖華舟、陳發雲、李經庭、黃炳榮、傅銀州以鄰人劉國雲等,他們都躲過工作隊,悄悄給了不同程度的救濟;村長董少華也在可能情況下給予照顧。這也說明,對地主實行超越人性底線的殘害,良知未泯的普通農民,是會加以抵制的。
来源: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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