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中學高級教師職稱、今年64歲的林永蔚原本在重慶木洞中學工作好好的,三年前被重慶巴南區區委書記和宣傳部長邀請籌辦和編輯巴南區黨報《今日巴南報》。三年前辭去教書育人工作的林永蔚今天為什麼在報紙影響力和知名度不斷擴大的情況下突然被解聘?林永蔚自己解釋說:
「本來這個報紙是區裡面的內刊,在4年前區委書記請我來主編這個報紙,現在這個報紙版面上改成了《巴南報》。而且,區委書記更換了,縣委書記也換了,也就是說用工單位的人換了,他要用他的人,他們的人拉幫結派,就把我給解聘了。」
聘請林永蔚的原區委書記和宣傳部長已經不在其位,新上任的領導是因為林用蔚業務不合格不能勝任黨報的編輯工作而解聘林永蔚?林永蔚以自己近期發表的作品為例解釋他工作能力無懈可擊:
「在《中國經濟》雜誌今年第三期發表了我的文章,在網上輸入我的名字就有很多我的文章,不管哪個網站都看得到很多。重慶今年春季和最近一期都以頭版、頭條登了我兩篇文章。」
林永蔚大學文化,渝黔作家聯盟理事,網際網路上輸入林永蔚三個字的確發現他寫的許多作品。在中國,林永蔚可算得上是名副其實的作家。據林永蔚介紹,他開始工作前本來要求籤訂有關聘用合同,但當時的區委書記「他說話算數」的口頭表態替代書面合同。對此,林永蔚說:
「當時沒有簽訂合同,因為是政府機關。我作為一個普通知識份子我當然不可能強迫他寫合同,他就口頭承諾了一些待遇。」
當時的巴南區委書記和宣傳部長承諾待報紙工作逐步就緒之後在工資和住房等待遇方面予以落實。林永蔚計算,《巴南報》在工資和住房補貼等方面總共欠他人民幣二十六萬多元人民幣。由於沒有書面聘用合同,巴南報能否拒付?中國維權律師任華表示:
「雖 然以前沒簽協議,但是按照《合同法》或者《勞動法》,事實上已經形成了勞動合同。它所謂的勞動關係不光是文字上的東西,沒有文字合同,但他已經工作四年 了,已經成為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了。這在法律上也是認可的。隨便解聘是錯誤的,現在解聘他必須要補償他的工資,必須要經過他本人的同意、協商,要通過協議 該補償什麼就補償什麼。這樣一腳踢開是違法的。」
被解聘的林永蔚現在情況如何?林永蔚說:
「我原來其他地方什麼都是好好的。是他們請我來的,我把原來的住房什麼都丟了,現在他讓我走,我沒地方走,是進退維谷呀!我感覺我的正當權利受到了侵害,有一種被欺騙的感覺。」
感到被欺騙的林永蔚告訴記者,當新任宣傳部長要他「規矩辦事」,離開報社,他回答說,報社也必須要「依法辦事」。
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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