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瞭解,2004年2月8日,湖北省隨州市原鐵樹集團公司一千多職工因企業改制問題,聚集在公司大門口抗議示威,上午九時,一千多鐵樹職工湧向漢丹鐵路隨州市區一路段,將鐵路堵住達三個多小時,此事件曾經被海外媒體廣泛報導。
2004年2月9日上午七點半左右,朱國外出時,突然被隨州市曾都區公安局的人員抓捕。朱國說,他被抓後,警察連續二天不讓他休息,一再威逼利誘他簽字承認參與堵鐵路、堵廠門了,說籤了字就送他回去。
2004年6月24日,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法院以朱國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他有期徒刑一年,而法庭的判決,主要依據是三名警察的證言,並沒有出示朱國當時堵鐵路和堵鐵樹公司大門的錄像、照片。
2005 年2月,朱國出獄後,他認為2004年對他的判決證據不足,是在當時為了將示威工人打壓下去的情況下,對他的枉法裁判。朱國出獄後發生的事情也能說明問題,按中國的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被判實刑坐牢的人是要開除公職的,可他出獄後,市委書記親自表態,他回來後繼續到安排的單位上班,一切待遇不變,當局甚至還要他補交了坐牢期間未交的一年多黨費。
由於朱國認為自已被枉法裁判,他出獄後不久就開始了到北京、武漢上訪,去的次數非常多。在朱國的一再上訪下,2005年10月28日,隨州市曾都區法院對朱國案提起了再審,但仍判決維持原判,2006年1月20日,隨州市中級法院對朱國的再審上訴又做出了維持原判的的判決。2007年上半年,朱國向湖北省高院提起了再審申請,當時湖北省高院已將朱國的卷宗調至了高院,但9月18日仍做出了不予受理的決定。
朱國說,他在這四年多的訴訟過程中,多次聽到法官、檢察官在私底下告訴他,他這個案子確實證據不足,他是被冤枉的,"但政府要我們這麼判,我們有什麼辦法"。朱國說,他之所以選擇這麼晚來找我們,就是因為他的上訪申訴活動不僅沒解決問題,現在還遭到當局重點監視跟蹤。
據悉,2004年鐵樹集團千名工人堵鐵路一事,當年有數人被抓被判,上週日,另一名被抓工人代表也和我們聯繫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民生觀察工作室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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