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的果實,在我國古代,不僅被列為五果之一,而且地位還在桃子之上,這可能是因為李是當時最普遍的一種水果。根據詩經上的記載:「。丘中有李,彼留之子」──田畝之中,種著許多李樹,人走在樹下,不會想去採摘它。這種情形,除了政治修明、民生富裕豐衣足食以外,就只有到處都是,才會連垂手可得的美果,都不動心。
在距今大約一千四百多年前的梁朝,一位名叫周興嗣的編寫了一本有名的兒童啟蒙書,叫做《千字文》,裡面也有「果珍李奈」的句子。柰是大號的林檎,也就是蘋果。他把李子和蘋果並稱珍品,可見當時李子在國人心目中,的確具有相當崇高的地位。
不過,不知為什麼,愈到最近,李子的地位似乎每況愈下。在我國北方,甚至出現了「桃飽杏傷人,李樹底下抬死人」的俗諺,傳說多吃李子,會妨礙人體健康!真叫人為李子叫屈。
李子的滋味雖然稍帶酸澀,但是卻成熟於立夏左右 ,正可以讓由於天熱而失去食慾的人們大開胃口。所以在〈月令粹編〉明白地指出:婦女在立夏當天,把李子榨汁混入酒中喝下,便能青春永駐,稱為「駐色酒」。 而北方諺語中也另有「立夏得食李,能令駐色美」的句子。
竹林七賢之一的王戎,是西晉臨沂人。他在六、七歲的時侯,和一群玩伴到馬路上游玩,發現路旁的李樹,結了很多果實。其他的小孩都競相採摘,只有他一個人無動於衷。人家問他為什麼?他說:「長在路邊,又結了那麼多,一定不會是好吃的李子。」摘下一嘗,果然非常苦澀,從小就表現出過人的智慧。可惜長大以後,雖然官做得不小,卻喜歡貪小便宜而且十分吝嗇。在家裹種了幾棵品種很好的李子,既想賣錢,又怕人家取得種子培育以後和他競爭,竟把李子的種子先行取出再賣出去,真是道地的小氣鬼。
李和梅、桃、杏一樣,是屬於薔薇科的落葉花木兼果樹,高可達十公尺。除了花供觀賞,果供食用以外,它的樹根、根皮、樹臘、葉子和種核等都可入藥,分別稱為李根、李根皮、李樹膠、李樹葉和李核仁,是常用的內服或外用中藥材。
經過長久栽培以後,目前各地的李樹品種很多。根據專家統計,全世界總數至少在兩千種以上。這些品種大部分是由15個主要原種逐漸培育而成的。依照血統不同,大致上又可以分成歐亞、東亞和美國等三個品系。
一向以白取勝的李花,在「見紅即吉」的中國社會裏本來就已相當吃虧,再加經常是匆匆地開,不到一個星期又匆匆地凋謝,花期短促得令人無法捉摸。難怪它越來越不受重視。
聽說在我國大陸的華北、華中一帶有粉紅色的李花品種 (如麥李、歐李和郁李等),同時還有重瓣的變種。果真如此,則李花的觀賞價值理應再受重視。也只有園藝家們努力育出更富色彩、更為耐久的品種,李花才有重振聲威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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