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三寶村村民應金仙,九三年懷下第二任丈夫的嬰兒,當時村委會指她沒有與前夫辦妥離婚手續,因之前已與前夫誕下一名嬰兒,再次懷孕是屬於超生。為逃避懲罰,應金仙返娘家暫住,並誕下一名男嬰。
應金仙週二接受本臺訪問時表示,她與兒子在娘家居住多年,直至兒子六歲需要入學,她才返回丈夫身邊。但一名村支部書記指孩子為超生兒,威嚇她丈夫不能違法收留,並誘騙丈夫簽下同意書,將兒子送往孤兒院寄養,初時他們打算經濟環境好轉後,就會立即接回兒子,但應金仙指,兒子在孤兒院生活了三個月後,竟然被人違法賣掉。
應金仙與她大哥經過四年時間作多方打探,才發現兒子被賣到安徽一戶人家處,幾經辛苦才找到那戶人家,希望要回兒子,但被那戶人家堅決拒絕,經查探後得知,原來是村支部書記從孤兒院將兒童領出,然後轉賣予那戶人家,應金仙的大哥批評書記的行為有如販賣人口,無法無天,強行拆散妹妹的親生骨肉。
事件被揭發後,應先生建議妹妹到公安局告狀,但由於妹妹與現任丈夫恐怕超生受罰,孩子出生後未有申領任何證明文件,在法律上無法證明孩子是他們的,因而求助無門。
本臺致電杭州孤兒院查問有關事件,接線的值班人員指,祇會接受領養兒童長大後查詢親生父母的記錄,否則一概不接受任何查詢。
至於孤兒院為何在未得親生父母同意下,將兒童給予別人領養,值班人員指事件已是七年前的事,她不清楚,但她強調領養兒童是要收費用的,而費用多少則視乎孤兒情況而定,難一概而論。
被指涉嫌販賣人口的村支部書記,辦公室電話及手機都一直沒有人接聽。
關注事件的中國天網事務中心負責人黃琦指,孤兒院及村支部書記的行為絕對違法,無奈在大陸缺乏法律支援的情況下,一般弱勢社群根本無法與有權勢的幹部官員抗爭,中心會繼續關注應金仙的家庭悲劇,並盡所能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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