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找不到工作,女兒幼兒園的學費已經欠了好幾天,就連吃飯都成問題了。此刻,她口袋裡只剩下十幾元錢
「我沒偷!我沒偷!」程麗哆嗦著,邊說邊從口袋裡掏出那一沓錢,哀求道,「你讓我走吧。」
依琳夜裡哭著要找媽媽,陳建東告訴她,媽媽到外地打工掙錢去了
21歲那年,她和同村一男子擺了幾桌酒席,按照當地的風俗,就算結婚了。一年後,他們的第一個女兒依琳出生。時隔兩年,程麗又給丈夫生了第二個女兒。 在丈夫的拳打腳踢之中,程麗第三次懷孕了。7個月時,丈夫帶她到醫院做B超,結果又是女孩!
小偷
公交車上很擠,瘦小的程麗站在離車門不遠的地方,她打算找老鄉借錢去。因為找不到工作,女兒幼兒園的學費已經欠了好幾天,就連吃飯都成問題了。此刻,她口袋裡只剩下十幾元錢。
中途上來個高高的中年男乘客,牛仔褲的右口袋鼓鼓的。他側身從程麗身邊往裡擠。
一瞬間,程麗的心「狂跳起來」。似乎並沒多想,她便把手伸向鼓起的口袋。她看到皮夾裡有些不知什麼用處的卡,手忙腳亂從裡面抽出一沓錢,然後把皮夾扔進車門邊的垃圾桶。
男乘客很快發覺皮夾不見了。「車裡有小偷!司機別開門!」他高聲喊道。
「你的皮夾……不是在垃圾桶裡嗎?」程麗本能地冒出一句。她在電視上看到過,城裡人丟點錢還不是最可怕,但卡丟了會很麻煩的。雖然她的聲音近乎是嘟囔,但男乘客還是聽到了。
他彎腰撿起錢包:「哦,真的在這裡,謝天謝地!」司機聞聽此言打開了車門。程麗的「心怦怦跳著」,拚命擠下車。正在這時,男乘客發現皮夾裡少了1000多元。
「肯定是剛才那個女人!」有人提醒他。男乘客急忙衝下車,沒跑幾米就揪住了程麗。
「我沒偷!我沒偷!」程麗哆嗦著,邊說邊從口袋裡掏出那一沓錢,哀求道,「你讓我走吧。」
男乘客一把抓回錢,卻沒放她走。他一手拽著程麗的胳膊,另一手拿出手機,撥打了110。
這一幕發生在2006年10月20日上海大橋5線的公交車上。兩個月後的12月21日早上,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的檢察官李睿像往常一樣,翻閱當天從公安部門移送過來的案卷。這是一起普通的扒竊案,一個叫程麗的女人在公交車上偷了1500元,事實清楚,案情簡單。然而就在她要合上文件夾時,一封蓋有貴州省織金縣少普鄉某村委會公章的信件掉落在桌子上。
信中稱,該村村民程麗於當年8月到上海打工。她家庭貧困,遭丈夫遺棄,家中留有多病的母親和年僅兩歲的小女兒。另一個4歲的女兒依琳被程麗帶到上海。這封信,是在村委會收到上海公安部門寄去的拘捕通知書後寫來的。
李睿的心「登時一沉」:程麗有個4歲的女兒在上海,這兩個月裡,那小女孩怎麼過的?經與公安部門聯繫,李睿得知,案發前小女孩在上海市南匯區周浦鎮的育英幼兒園。
女兒
幼兒園園長陳建東來自安徽,在上海打工已有十幾年,前年夏天辦起這個面向打工子弟的幼兒園,每月學費200元。10月20日下午,陳建東左等右等,每天按時接孩子的程麗一直沒有出現。翻出依琳的入園登記表,上面只有程麗的身份證複印件,卻沒有在上海的地址和電話。
傍晚,當幼兒園門口聚集著的自行車、摩托車和收廢品的黃魚車全部散去,陳建東只好把依琳領回自己家。
依琳夜裡哭著要找媽媽,陳建東告訴她,媽媽到外地打工掙錢去了。他心想,程麗大約是被什麼急事絆住暫時過不來了。第二天依琳發高燒,陳建東和妻子趕忙把小女孩送到醫院打點滴。依琳住了4天院,可直到出院,還是沒有程麗的一點消息。
按身份證上的地址,陳建東往程麗老家寫了封信,一個月後,他收到村委會的回信和拘捕證的複印件。按照這個線索,陳建東領著依琳找到公安部門後被告知,在案件判決前,母女倆不能見面。
依琳成了陳建東的另一個女兒。他自己的女兒比依琳大一歲,兩個女孩每天一起吃飯、一起睡覺、一起玩。元旦期間,陳建東還帶她們吃了肯德基。這是依琳從沒享受過的「豪華大餐」。
直到兩個月後的12月21日下午,檢察官李睿和她的同事毛文靜提著幾大袋子食品出現在幼兒園,程麗和她的女兒相互之間才有了音訊。李睿記得,正在做遊戲的依琳打開一袋「小饅頭」,很懂事地分給其他小朋友。
瞭解到依琳在幼兒園生活得很好,李睿等人馬上驅車前往上海市第一看守所提審程麗。
「你女兒在陳老師那裡生活得很好,放心吧,我們剛剛去看過她。」這是李睿見到程麗後說的第一句話。程麗聽罷,眼淚頓時噴湧而出,她一下子跪在李睿面前,泣不成聲。
26歲的程麗面容娟秀,大眼睛、長睫毛。21歲那年,她和同村一男子擺了幾桌酒席,按照當地的風俗,就算結婚了。一年後,他們的第一個女兒依琳出生。時隔兩年,程麗又給丈夫生了第二個女兒。
在丈夫的拳打腳踢之中,程麗第三次懷孕了。7個月時,丈夫帶她到醫院做B超,結果又是女孩!
在丈夫的逼迫下,程麗做了引產手術。之後,這個男人一去不回。在當地人的觀念中,女人生不出男孩被丈夫拋棄理所當然。
帶著兩個年幼的女兒,程麗只能回到娘家。家裡沒有別的經濟來源,只能靠種玉米和土豆過活。偶爾聽人說起,到上海打工有錢賺,程麗橫下一條心:「只要我不怕吃苦,總能給女兒掙到碗飯吃。」
上海
2006年8月底的一天,安頓好母親和小女兒,程麗領著大女兒依琳,坐上開往長途車站的農用車。長途車再倒火車,幾天後來到上海。
在一個老鄉幫助下,程麗很快找到一份在髮廊洗頭的差事。每月能掙七八百元,寄給母親200元,交房租150元,依琳的幼兒園學費200元,剩下一兩百元剛好夠吃飯。程麗覺得這就是她想像中的「幸福生活」。
可好日子才過了1個月,那家髮廊因門前修路而關門。程麗頓時慌了,每天一大早把依琳送到幼兒園後,飛奔著到各處找工作。飯館服務員、服裝攤售貨員、商場保潔員等等,她全被拒絕了,都因為同一個原因;她要在下午5點前到幼兒園接女兒。
「我可以接完孩子回來繼續上班,干到幾點都行!」她一次又一次哀求,但沒人同意。
出事的前幾天,已經到了該交依琳下月入托費的日子,程麗不能再拖。那天,她跳上「大橋五線」公交車,本準備到川沙老鄉那裡,請她幫忙介紹一份工作,順便再借200元,誰知情急之下……
輕判
瞭解過程麗的情況,李睿已有了一個初步的想法:對程麗的量刑,需要兼顧對她的教育改造和照顧孩子。隨即,檢察院向法院提出加快審理此案的進程。鑒於程麗是初犯,主觀惡意不強,並有悔罪表現,建議從輕判決。
「以前看到過母親被羈押,孩子在家中餓死的報導,」這位年輕的女檢察官說,「對程麗的案件,我們本可以按正常的程序辦理,但作為女人、作為母親,我於心不忍。」
按照法律規定,扒竊800元以上即夠定罪標準,應判處8個月以上徒刑。經與法院多次溝通,雙方達成對程麗判處緩刑的共識。
但接著一個新問題出現了:被判處緩刑必須有專門的幫教人員,但程麗是外地人,如果不能找到對應的幫教人員,就不能判緩刑。
那幾天,李睿給能想到的各有關部門打電話,但對方均答覆只對應自己轄區內的嫌犯。
通過無數周折,南匯區周浦鎮橫橋村婦代會主任俞萍華成了程麗的幫教員。她的職責是每週至少一次與程麗談心,並盡力解決程麗的生活困難。
2007年1月12日,靜安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程麗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1年。聽到判決後,程麗在法庭上「撲通」跪倒在地,再一次泣不成聲:「謝謝法官大人!謝謝各位好心人!你們救了我兩個女兒和一個母親。」
當天下午3點,程麗在檢察院有關人員的陪伴下,走進育英幼兒園。正在和小朋友一起吃餅乾的依琳看到媽媽,一下子扑了過去。母女倆抱頭痛哭。
檢察院帶來全院職工的500元捐款。陳建東免去了依琳的學費,並承諾在程麗沒有找到更理想的工作以前,可以在幼兒園幫忙。
幾天前,程麗在幼兒園附近找到一間平房。這是當地人自蓋的小院中的一間,原本用來堆放雜物。對面的二層小樓把房間遮得一片漆黑。房間是鋁皮頂,屋裡有一個衣櫥,一張書桌和一大一小兩張床。因為被褥不夠,母女倆讓大床空著,彼此擠在不到一米寬的小床上。
每天從幼兒園放學後,依琳總是歡快地唱著歌一路小跑,拉著媽媽的手穿過一條菜地邊的小路。回到家,母女倆就爬到唯一能感到暖和一點的床上,鑽進被子,蓋上所有的衣服,不到萬不得已絕不開燈。
「我就看著她東念西念的。」程麗指著女兒的圖畫書,露出快樂的笑容。
上海一家媒體報導程麗的故事後,許多市民給報社打來電話,表示願意提供幫助。有人想讓程麗去她家做保姆,有人決定對依琳進行定期資助,也有人提出想要收養程麗留在老家的小女兒……
程麗的想法是,最好能在幼兒園附近找到一份工作。因為「陳老師那麼好,女兒放在這裡最放心」。
李睿曾提醒程麗,即便沒領結婚證,在法律上,她丈夫對她們母女已構成「遺棄」,她可以起訴丈夫。但程麗最終搖了搖頭,說:「畢竟他是孩子的爸爸,就算以後能偶爾來看看孩子也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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