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子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億萬富翁袁寶璟的妻子卓瑪為了能幫丈夫免除牢獄之苦,曾聽信了一名冒充高官的無業人員王富橋的話,並付給對方800餘萬元的巨額費用。
近日,市二中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王富橋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據卓瑪說,2003年11月,她的丈夫袁寶璟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機關羈押。2004年2月24日,她在朋友的生日宴會上,經人介紹認識了自稱某部高官的王富橋。卓瑪說,幾天後,王富橋主動打電話給她,說他跟許多上級領導走得很近,能使袁寶璟獲釋,卓瑪沒有懷疑就完全相信了他。
經查,2004年2月至2005年6月間,王富橋以幫袁寶璟辦事為名,先後十幾次騙取卓瑪人民幣800餘萬元。後袁寶璟被判處死刑。
發現被騙後,卓瑪找王富橋要錢,王富橋給她打了一張400萬元的欠條,並在2005年9月退給卓瑪90萬元。
開庭時,王富橋否認自己是詐騙,他辯稱自己沒有冒充國家領導人,而是卓瑪委託他辦理袁寶璟的事情,王富橋說,那800萬元是卓瑪承諾給他的年薪,並說卓瑪還答應給他40%的公司股份。王富橋的辯護人為他做了無罪辯護,他認為,現有證據不能證明王富橋實施了虛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身份騙取財物等行為,王富橋與卓瑪之間是委託代理關係,不構成犯罪。
法院認為,王富橋無視國法,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單獨和夥同他人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且詐騙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予懲處。王富橋及其辯護人的辯護意見沒有事實根據及法律依據,不能成立,法院沒有採納。
■新聞背景
袁寶璟是遼寧省遼陽市人,白手起家成為北京建昊集團董事長,擁有30多億資產,31歲時當上了當時全國最年輕的上市公司董事長,32歲時成為我國首位「世界青年創業者大獎」得主。
2003年11月24日,遼陽警方以雇凶殺人為由,將袁寶璟抓獲。警方調查認定,1997年,袁寶璟因炒期貨受損而雇汪興殺人,後因汪興對其進行敲詐、恐嚇,他又雇凶殺死汪興。
去年3月17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袁寶璟死刑,並於當日執行。
来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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