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男子邀朋友吃狗肉 主客四人各判刑1月

發表:2006-12-28 23:49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1個留言 列印 特大

香港一名男子宰殺兩隻自己養的狗與三名朋友分享,被鄰居發現檢舉,四人22日被法院判處監禁30天。據稱這是香港首宗因為吃狗肉而被判囚禁的案例;被告表明會上訴。
  
據瞭解,被告律師辯稱,吃狗肉是飲食文化,但屯門裁判法院裁判官未予接受。裁判官指出,狗與人有深厚感情,對人忠誠,被告奪去兩隻狗的生命,這種行為是社會所不容,要判入獄才有阻嚇作用。本案量刑起點是監禁60天,裁判官鑒於四被告認罪,又是首個被判監案例,將刑期減半。
  
案發於今年11月,被告在元朗的住所屠宰自己飼養的兩隻土狗,與三個朋友共享,被鄰居發現告上法庭。
  
根據香港法例第167A章《貓狗條例》第22及23條規定,任何人被發現管有任何狗只或貓只的屠體,令人相信狗只或貓只使用作食物,即屬違法,可罰款港幣50000元及監禁6個月。這件事把香港也給驚了,今天地鐵的滾動屏幕上循環在播這個新聞,教育意義太大了。香港的法官很獨立,才不管媒體或政府說什麼呢,他認為根據法律推斷出來的結論,不會受任何包括政府和輿論的影響。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