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在新:頂天立地 與高律師同行 為法輪功辯護 被強行解聘 英雄不言悔 義士不孤獨

發表:2006-01-27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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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一系列農民土地維權活動,並代理法輪功辯護案的廣西維權律師楊在新,昨日(1月26日)收到其所在的廣西中馳律師事務所的解聘通知。之前,他曾不斷遭受警察的跟蹤、劫持、搜身、甚至審訊後被扔到荒郊野外。

楊律師昨天接受大紀元專訪時指出,該所是在受到當局有關部門的壓力之後迫於無奈而做出的決定。被解聘及之前的被跟蹤恐嚇都是因為他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楊律師曾分別於去年5月、去年12月,今年1月,代理法輪功學員李建錕、農有躍、劉如平的案件。

楊律師表示,法輪功修煉者群體被迫害得那麼慘,很多人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但是,整個中國十幾萬律師沒有幾個人敢為他們說話,這確實是中國律師界的悲哀。我們能站出來為他們說話,即使個人犧牲點什麼,膽識我們為這個社會做了很大的貢獻。我們只做一點點,就產生那麼大的社會效應,貢獻那麼大,我們不會後悔的。

他說,「我即使今天丟失了律師職業,我相信全世界愛好和平的人民會支持我的,特別是法輪功修煉者們會同情和支持我的,所以我感覺我不是孤獨的。我感覺在全球上,有很多無形的力量、無形的眼睛在看著我,盯著我。所以我感到我很榮幸,很偉大。」

「我們僅僅做了一點事,法輪功修煉者們都感覺很珍貴。我就感覺我自己很自豪。他們受的罪,受的冤枉太多了。即使我個人犧牲,我也要為他們說話,做一個頂天立地的大丈夫,一個堂堂正正的好人。他們人數那麼多,那麼團結,受那麼多委屈,我一定要像高律師一樣站出來為他們說話。」

遭強行解聘 「上級的壓力」

記者:楊律師,您好,聽說您被您所在的律師事務所解聘了,您可否講講具體是怎麼回事呢?

楊律師:是這樣的。2005年12月,我為廣西蘋果縣法輪功修煉者農有躍作無罪辯護。我毫無保留地表達了我的辯護觀點。今年1月12日,我代理法輪功修煉者劉如平律師被勞教的案子到山東濟南,辦案時接到我所在律師事務所前主任陳永才的電話通知。

他對我說:你在辦法輪功的案子,沒有向律師事務所匯報,現在人家已經把你的辯護詞送到律師事務所,而且送到了司法廳。你趕快到我們事務所來做個交待,並遞送書面材料,說說究竟是怎麼回事。另外,我們所的新主任林鑄提出,要解除我跟事務所的合同。

因為當時我還不知道在濟南的案子還要辦多長時間,而且之後還要回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三山鎮為陳慧英被勞教的案子提起行政復議,所以我就告訴他們,我估計還要幾天才回去。

1月13日下午我返回廣州,下午4點半剛到廣州市白雲機場,就被早就守侯在那裡的佛山市公安強行帶走,當晚被帶到佛山一賓館後,公安強行對我搜身,做詢問筆錄,拍錄像。

審訊一直持續到14日凌晨1點多,公安又強行把我攆出廣東,把我押送並扔到廣西與廣東的交界收費站。我在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高速公路步行了好幾公里,一直到早上5點多,才走到廣西合浦縣的山口鎮。

回來後一兩天之內,我整理了一份代理農有躍案件前前後後過程的書面材料,附上檢察院的起訴書、法院的判決書,還有高智晟律師的三次公開上書,一起寄送給廣西區司法廳,也寄送了一份給我所在的中馳律師事務所。

之後,中馳律師事務所就沒有找過我談話,也沒有什麼通知,直到23日簽發了通知,今天我才收到。

通知的內容是:

「楊在新律師,我所與你簽訂的聘用專職律師合同已經到期,因你未與我所簽定繼續聘用合同,你已不是我所的職業律師,所以從2006年2月1日開始,你不能繼續以我所職業律師的名義職業,請你接取通知後,將你原在我所辦理的律師職業證,和原在我所開出的尚未用完的委託代理合同書和出庭證,在2006年2月21日前交完我所,特此通知。

中馳律師事務所
2006年1月23日」

記者:那您認為被解聘的原因是像這個通知中所說的那樣嗎?

楊律師:其實他們發通知,只不過是以「我沒有跟他簽定聘用合同」作為一個幌子,來解除我跟他們的聘用關係。肯定是受到上級的壓力,首先是廣西區司法廳的壓力,肯定還有更「上面」的。

我93年開始從事律師工作,從96年起來到中馳律師事務所。到現在已將近9年了。該事務所幾經換人,走了很多,又來了很多,來來去去很多人。主要是因為內部關係不太好,所以很多律師都跑了。但是我一直堅持在這個所,我跟這個所的關係一直都很好,現在突然他們以這個不是理由的理由來解聘我,其中很有問題。

再有,這個所的聘用合同關係一直管理都不是很嚴格。並且我在前段時間開會時還提出跟他們簽定合同。他們後來說,現在忙不了,你先回去吧,等我們搞好了,再寄過去給你簽。

現在他們在既沒有書面通知,又沒有電話通知的情況下,以我沒有跟他簽定合同為由解聘我,毫無道理可言。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我跟他們的合同關係已經是長期合同關係,你說我沒簽合同,應該書面或電話通知我。如果我拒絕跟你簽合同,你才可以以此為理由啊。他要從來沒有提出過,突然這麼提出的話,那明擺著是故意找岔兒的。

我那麼多年都跟他們關係挺好的,從來都沒有提出過解聘,也沒有鬧過什麼關係問題,在這個所很多律師都走了,我也從來沒有主動走過啊,所以很明顯,他們是受到上級的壓力,就做出這種選擇的,其實他們也是一種無奈。

我以這個所的名義辦了很多案子,有些正在辦,有些已經辦完,有的還沒有結案,有的是風險代理,都還沒有結案,很多手續都沒有完結,突然這麼解聘對我的損失還是很大的。

記者:那您被解聘後還能繼續從事律師工作嗎?

楊律師:我估計可能這輩子都很難再從事律師工作了。雖然只是一個律師事務所解聘我,但是估計其它事務所也不敢接收我。因為這是上級的指示,是司法廳指揮的,肯定還有更「上面」的,整個中國都是他們控制的。

即使有哪個律師事務所有勇氣接收我,當局也會從其它方面來找你岔兒。如果中國的狀況沒有改變,那我這輩子都難做律師了。

就算我自己去搞個律師事務所,他們也會像對付高律師一樣整我,他們已經吃了秤砣,鐵了心腸,要搞就一定會搞到底的,讓我在律師界消失,他們會這樣做。我現在沒有看到,但是我預計可能是這樣的結果。

為法輪功學員辯護

記者:您剛才提到他們通知中講的只不過是個幌子,那您認為實質原因是什麼呢?為什麼要打壓您呢?

楊律師:很明顯是因為我為法輪功修煉者辯護。律師事務所前主任陳永才也告訴我說,就是因為這個事。

記者:您除了為濟南律師劉如平、為廣西蘋果縣法輪功修煉者農有躍作無罪辯護之外,是否還為別的法輪功學員做過辯護呢?一共有幾位?分別是什麼時候呢?

楊律師:一共是三個。代理劉如平案件是今年1月,為農有躍辯護是在去年12月,此外,還未廣西大學教授、原廣西大學總務處處長李建錕代理過案件,那是去年5月。

記者:李建錕的案子現在是什麼情況呢?

楊律師:首先是檢察院以「涉嫌擾亂公共秩序罪」為名對他進行逮捕並提起公訴,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被迫撤訴後,仍然非法關押他。而公安機關在檢察院批准非法關押原告18個月後又通過「勞教委」作出對他的所外執行的勞教決定。被解除「勞教」後,廣西大學又以所謂的「認識」問題追究他的「思想責任」並繼續扣發他的退休養老金。

一開始在起訴書裡,我沒有明顯的說是法輪功的案子,他們就立案了,立案後,他們可能是發現了什麼問題,又說不是他們受理,我們不服,向中級法院上訴,他們以不是他們管轄為由,裁定為不予受理。

記者:您為農有躍辯護做無罪辯護的主要觀點是什麼呢?

楊律師:1。從具體的事實來看,當局將宗教信仰的法輪功列入打擊鎮壓對象是不符合公理的。近幾年,我從身邊的法輪功修煉者的具體行為來看,沒有發現他們由於煉習法輪功的原因隨意殺人、放火、強姦、盜竊、搶劫、貪污、受賄等等犯罪行為,他們並沒有像當局的新聞媒體所說那樣青面獠牙。

2。從國家的立法來看,將宗教信仰的法輪功列入打擊鎮壓是違反《憲法》和《國際人權法》的。當局將宣傳「真、善、忍」為宗旨而沒有違法行為的法輪功團體,提高到政治上去打壓是沒有道理的。許多修煉法輪功的公民因為其具有法輪功人員的身份和宣傳法輪功的思想而被治罪,這根本不符合現代法治文明的基本準則。

3。「兩高」認為對散發、提供所謂的邪教組織人員「被迫害」的材料、信息的行為認定是犯罪是毫無法律依據的。法輪功修煉者將「真相材料」印發的行為主客觀是屬於言論表達的範疇,公民自己有表達思想和觀點的權利,這種表達不應有任何的限制置前。法律面對的是行為,而不是信仰,更不能評判信仰。這種立法明顯表明他要打擊的對象的殘酷性和沒有人性,這種解答明顯是荒唐的野蠻的和反人類的,是有公平正義平等心態的公民都不會接受的。「兩高」沒有經過制訂法律而用解答來代替法律的制訂明顯是越權的行為。

4。本案公訴人指控被告人農有躍的行為構成犯罪也是依法無據的。從被告人農有躍的所謂的犯罪的主觀方面來看,對他強行認定是利用邪教組織妨礙國家法律實施是強加予人的。從所謂犯罪客觀方面來看,也沒有發現被告人農有躍利用什麼邪教組織妨礙國家法律實施。他所揭穿的是假的、惡的和醜的,宣揚的是真的、善的和美的。

英雄不言悔 義士不孤獨

記者:我知道作律師這一行很艱辛,需要勤學苦練、奔波勞累、積累很多經驗才能脫穎而出,十多年的律師生涯毀於一旦,您認為值得嗎?

楊律師:你說的很對,我們辛辛苦苦考個律師資格證出來,奮鬥那麼多年。而且在律師行業來說,我是很有魄力的,業務是很熟悉的,工作還是很有成就的,現在這樣說沒有就沒有了,我個人的犧牲也太大了,確實也是太可惜了,有點心疼。

但是你看,現在這個社會,這個制度,那麼迫害人,迫害法輪功修煉者,卻沒有人敢站出來為他們說話,這真是我們這個社會的悲哀。

我們能站出來為他們說話,即使個人犧牲點什麼,但是我們也為這個社會做了很大的貢獻。

你看法輪功修煉者群體,被迫害得那麼慘,很多人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他們的那種悲哀,一般人很難想像。

中國十幾萬律師,沒有幾個為他們說話。先是郭國汀律師,後是高智晟律師,接著就是我了,就我們這幾個律師為他們說話。誰為他們說話,誰就挨他們整。

但是,整個中國十幾萬律師沒有幾個人敢為他們說話,這確實是中國律師界的悲哀。從這點上來理解,我沒有什麼後悔的。我已經邁出了這一步,也是貢獻我一點微薄的力量吧。

我們從具體事實、從法律角度來分析,中共這樣打壓法輪功確實是對他們的迫害,對他們的一種無理的殘酷的迫害。法輪功修煉者有他們信仰的自由和權利,他們如果沒有做出違法的事情,當局就沒有權力去鎮壓他們。

中共那麼多年一直是瘋了的,最悲哀的是中國人民也跟著瘋。自從中共奪取政權以來,中國人民哪個事情沒跟著瘋,哪個時期沒跟著瘋,每一次都跟著瘋。

中共一邊說嚴格執法、執法為民,但是又自己去糟蹋自己制定的法律,明擺著是說一套做一套,自己騙自己,用謊言和暴力統治這個社會。

其實我們那麼多年也是受共產黨的「教育」,但是為什麼現在我們的提出那麼多的問題?因為確實是存在那麼多的問題。我們簡直是看不慣。我們必須要為這個民族、中國人民著想。我們不可能為了某個人的利益或者某個黨派的利益,就不顧這個民族的利益了。

當政的、掌權的人,不為國家和民眾著想,那還有什麼臉在這個社會上活?還有什麼臉站在那兒講話?他們這麼做簡直是流氓。我們沒有違法,他們非要用非法的手段來整治我們?明擺著不是流氓嗎?

我即使今天丟失了律師職業,我相信全世界愛好和平的人民會支持我的,特別是法輪功修煉者們會同情和支持我的。所以我感覺我不是孤獨的。我感覺在全球上,有很多無形的力量、無形的眼睛在看著我,盯著我。所以我感到我很榮幸,很偉大。

我做出一點點微薄的貢獻,他們都感覺很珍貴。我就感覺我自己很自豪。

「頂天立地大丈夫 堂堂正正做好人」

記者:那您下面有什麼具體打算嗎?

楊律師:首先我要對律師事務所的通知提出意見,寄回去給他們,另外,要向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此外,還要提出行政訴訟。這個法律程序肯定要走。

另外,我還要想辦法到北京的律師事務所尋找一個歸宿。儘管這個希望很渺茫,但是我不放棄努力。

就算最後什麼都沒有結果了,我就一邊奮鬥,一邊尋找機會。另外,還要跟趙昕、候文卓等朋友保持密切聯繫,繼續從事民運的工作。

還可以以高律師那種方式,搞很多調查,力所能及地做出默默的奉獻。我們要以實際行動,掌握真實的材料,向全世界公布,讓當局的惡行曝光,給他們施加壓力。

希望海內外人士多能夠理解,並從各方面予以支持。希望我們大家都能夠齊心協力,用各種途徑和方法。

記者:十幾萬律師,只有三位敢站出來,您為何有如此勇氣呢?

楊律師:首先,我在思想上是受高律師的影響。其二,我本人的性格就是見義勇為的。其三,我本人也曾經受到過這個專制獨裁的迫害,我也坐過半年牢,遭受過非法迫害,我認清了當局的本質。其四,現在國內外的維權運動風起雲湧,我們必須站出來為這個社會做貢獻,這是我的奮鬥目標。

法輪功修煉者群體,他們受的罪,受的冤枉太多了。即使我個人犧牲,我也要為他們說話,做一個頂天立地的大丈夫,一個堂堂正正的好人。

「我一定要像高律師一樣站出來為他們說話」

記者:在國內,很多民眾由於受中共的造謠宣傳,而對法輪功有很多誤解,尤其是早期的時候。那您對法輪功及其所遭受的迫害是否有個瞭解和認識的過程呢?

楊律師:認識的過程肯定是有的。首先從99年最早的時候,聽說政府鎮壓法輪功,抓的抓,判的判,勞教的勞教,那種氣氛簡直就像文革那段時間一樣。

99年對法輪功的鎮壓是滿城風雨,當局利用媒體進行大規模的宣傳,詆毀法輪功,說他們會自殺,會教人作惡多端,而且不合群,不要家庭,不愛老公,等等。

因為我那時沒有接觸過法輪功學員,因此媒體的大規模、高強度的宣傳我就相信了。

2001年,我在廣西合蒲縣的法院,看見他們審判法輪功修煉者,那個法輪功修煉者是一個女孩子。那時,我就像看珍貴動物一樣看她,她靜靜地坐在凳子上一聲不吭。

我就問她,學著中央電視臺的說法,說:你們這種信仰的人,根本就會自焚的。她說,這是假的。我又問,這怎麼是假的呢?中央電視臺都報導出來了。她說,這是人家加害我們的,我們是冤枉的。

雖然她給我解釋,但是我那時還是不太相信她的話。我說,中央電視臺宣傳的哪裡會是假的?其實,現在中國老百姓很多也是這種看法,認為中央電視臺宣傳的就是真的。

所以一直那麼多年,我都法輪功修煉者都沒有什麼好感。2003年6月,我被當局陷害關進拘留所,那裡也關進了一些被勞教的法輪功修煉者。其中有一個合蒲縣的高一的學生,他是因為在街上貼宣傳資料而被關進來的。

我們認識後,就一些有關法輪功的問題進行探討。他說,他信仰「真善忍」,我經過一段時間與他接觸,發現他確實是在身體力行,他為人很好,言行舉止做的很好,很有修養。他被關在拘留所裡還堅持煉功。我心裏上就很佩服他。那是我第一次近距離接觸他們。

2003年底,我半年勞教後獲釋,2004年我開始上網,在動態網上看了很多海外訊息和資料。我連續看了幾天時間,好像不吃飯不睡覺都還想看。我不單只看信仰問題,而是包括政治問題在內的所有問題,我都很感興趣,因為我這個人就是喜歡瞭解國內外的大事。

那麼多年,我只是單方面聽到共產黨的一面宣傳,他們宣傳我都是百信不疑。一下子看到國外的材料,我就對比哪個真哪個假,我心裏自然就有一桿秤,究竟誰對誰錯,我自己能判斷。

特別是高律師寫的文章,每篇文章都很有哲理,很有核心的內容。我很喜歡吸收他的合理的科學的本質的東西。還有郭國汀、蒲志強、莫少平等其他律師的文章,我也都特別喜歡看。慢慢地擴展到其它領域去,將整體的民運、法輪功、律師界的觀點綜合起來,基本上形成了我個人的觀點。

2004年底,高律師第一次為法輪功公開上書,那時沒有幾個律師站出來說話,有人說他孤獨,孤獨就是沒有人響應嘛。那時我想,我在這個時候不站出來,我就不是信楊的。

當時我也沒有很好的聯繫方式,我就留個電話在網上,那時是你給我打過來,第一次採訪我。

記者:是的,當時我看到您聲援高律師的簽名,也很為您的勇氣感動,就給您打電話過去了。

楊律師:當時我的觀點是,不管你什麼人、什麼功,都有合法的權益。中國的法律允許我去辯護,我就應該這樣做。

當時就是因為我說了幾句很公道的很平常的話之後,出現了兩個相當強烈的現象。

一個是法輪功修煉者,他們奔走相告,網上一搜索到處都是介紹我的宣傳,他們很高興,因為終於聽到律師為他們說話了。他們那種高興很令我感動。

我們僅僅做了一點事,他們就感到很珍貴。所以我認為我們必須為他們做點貢獻。他們人數那麼多,那麼團結,受那麼多委屈,所以我一定要像高律師一樣站出來為他們說話。

另一個反應就是共產黨那邊,司法廳馬上找我去談話,還要我寫匯報材料,還要親自跑到廣西合蒲下面調查……那種緊張和恐懼的程度簡直就好像如臨大敵,很不得了的樣子,用語言都難以形容。我只不過說幾句平常的話,在國外是很平常的事,他們就緊張的要命。司法廳的人很像一幫奴才,他們唯唯諾諾,聽從黨的指揮。

我也為他們感到一種悲哀和可憐。我也不好意思說,畢竟當時我的膽量還沒有那麼大,還沒有練就一副火眼金睛,那個時候也是「摸著石頭過河」。現在膽識是越煉越大。

2005年底,高律師第二次公開上書,我又聲援。這次沒有人找我談話,可能他們麻木了一些。高律師這個義舉,就像給中共堅固的紅牆、牢固的封鎖撕開了一道口子,接著大家往裡湧,讓他們沒有立身之處。

我們做這個事情,只做一點點,就產生那麼大的社會效應,貢獻那麼大,我們不會後悔的。

另外,我在代理法輪功案件的過程中,接觸了很多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我也跟他們探討問題,瞭解他們的人格,沒有發現他們有什麼殺人放火之類中共宣傳的行為,都是很好的人,他們的表現很好。

所以我的思想轉變是有根據的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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