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律師在前往營口途中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鄭貽春案是典型的現代野蠻體制封殺人的言論的一個惡案。原審法院為達到欲加之罪的目的,已經到了根本不顧任何顏面的地步,使自己的決策公然走向了人類的反面。人類文明已經發展到21世紀,信息時代和全球化時代,在今天的法庭上一個作家、一個詩人、一個教授、一個有良知的知識份子卻因為自己的思想和文章而受到指控和審判,我感到深深的悲哀。通過閱讀鄭貽春的文章會見他本人、會見他的親友,我越來越感覺他是一個有膽識、有勇氣、有良心的作家,一個可親可敬的中國公民,目前已經失去自由11個多月的鄭貽春教授不但是無罪的,反而是值得我們中國人稱讚和學習的英雄!有罪的不是堅持自由寫作的鄭貽春教授而是我們這個扼殺言論自由的文字獄體制。李大釗曾說:「思想本身沒有絲毫危險的性質,只有愚闇與虛偽是最危險的東西。只有禁止思想才是最危險的行為。禁止思想是絕對不可能的。因為思想有超越一切的力量,監獄、刑罰、苦重、貧困乃至死殺,思想都能夠自由的去解放他們,超越他們,這些東西都不能鉗制思想、束縛思想、禁止思想,這些在思想中全沒有一點價值、沒有一點權威。思想是絕對的自由,是不能禁止的自由,禁止思想自由是沒有一點效果,你要禁止他,他的力量便跟著你的禁止越發強大,你怎樣禁止他制抑他、絕滅他,摧殘他,他便怎樣生存發展傳播滋融,因為思想的性質力量本來如此。
高智晟律師義正詞嚴指出:我奉勸禁遏制言論思想自由者注意:要利用言論自由來破壞威脅思想,不要藉口威脅思想來遏制言論自由。我希望外部世界注意今年天中國社會的這種荒蠻狀況。二審上訴的結果要等到瀋陽高級法院的最後裁決。
鄭曉春對於瀋陽高法這種不開庭的、不允許上訴人鄭貽春參加的這種「審理「方式斥之為暗箱操作。他認為法庭剝奪上訴人合法權益,不符和正常的司法審判程序。鄭曉春向法庭表示鄭貽春案是冤案,是經不起道德良心和人心推敲的。鄭曉春說:初審他們已經犯了一個嚴重錯誤,我希望高法能糾正這個冤案。現在鄭貽春案到了最危險的時侯。這是一個非常黑暗無法無天的現實。
高智晟律師說:二審上訴的結果要等到瀋陽高級法院的最後裁決。
談到最近發生在高智晟律師身上的事情,高律師表示:我大概十來天後就不能執業了,這次來在瀋陽高法護為鄭貽春上訴案辯護髮言的間隙,我突然想到:我準備豁出去啦,他們取消了我的律師執業資格後,我準備以公民身份繼續為中國需要法律幫助人工作,但是這是很危險的。因為你有律師身份以公民身份代理的時候,馬上可以吊銷你的律師執照。但讓我停下來我是很難做到的,因為許許多多的事情需要我們去做。這兩天是我最關鍵時刻,我還是要持續的做我該做的事情。
(大紀元記者馮長樂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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