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1點多,那個穿警服的人和鎮西派出所輔助警薄夫亮又來了。這次,他們拿來了傳喚證。我吃了點飯,於1點半左右到了鎮西派出所。我在辦公室和值班室裡跟值班的警察和輔助警聊天。中間,我看見今天值日表上有名字的所長潘仕虎自己開著一輛警車出去了。
轉眼到了5點左右。按照風俗習慣,今天(臘月二十七)下午要給死去的親人上年墳。父親打電話過來,問我何時回家上墳。我說不知道。於是我用公安內線給臨沂市局政治偵察科(原政治保衛科)科長王政打電話,問怎麼回事,要不,我就回家上墳了。他問:"派出所裡的人呢?"我問坐在旁邊的幾個人,說都出去了。我又告訴王政。他一聽值班的都不在,火了,叫人接電話。一個不值班、回所裡玩的警察接了,說了兩句。
5點半左右,所長潘仕虎氣沖沖地進了值班室,叫我到鐵籠子裡去。我問怎麼回事。他說:"你竟然敢給市局打電話,把你關到鐵籠子裡。"到鐵籠子門外時,我一看,太髒了,問:"能否拿個椅子?"他說:" 你先進去再說。"我進去一試,太彆扭了。原來,這是在樓梯下用鐵門圍成的一個小屋子,習慣稱為鐵籠子。鐵籠子長寬均兩米多,除門口約1米長、3、40厘米寬的一小塊外,其餘部分均在樓梯下,高度比我的身高約短7、8厘米。因此,我只能彎著腰站著。但這樣時間長了,肯定不行,脖子痛得很。地上很多土,還有唾液、鼻涕之類的東西。但我實在沒有辦法,只好在裡面那堵牆的中間部位找了個相對乾淨的地方坐下。地板磚冰冷得我老半天沒回過神來。這個鐵籠子比1999年 2月20日我在杭州閘口派出所被留置盤問時的條件還差。因為,那兒畢竟還有一排水泥板,而這兒則僅有地板。
不一會兒縣公安局政治偵察大隊(原政治保衛科)大隊長盧修田(習慣上仍稱為盧科長)和一個女的來了。他們說剛才去澇坡鎮了,讓我好好考慮一下,等一會要回答問題。他們走後,我繼續被凍在鐵籠子裡,而且肚子餓了。
約8 點40分,一個輔助警打開鐵籠子,把我帶到辦公室。盧修田和那個女的在。盧修田介紹說:"這個女的姓楊(後知其名楊玉霞),是寇裡剛來的指導員。"簡單說了兩句,盧修田開始一邊問我問題,一邊說我整天弄這些事幹啥。楊玉霞也同時跟我講著。盧修田問我最近有沒有幹什麼法律不允許的事。我說:"我很奇怪,一個人的行為是否違法,只能由法庭做出判決。現在,沒有任何法庭判決我的行為違法,那就說明我沒干違法的事。你作為一個從事法律工作的警察,竟然問出這麼低級、無知的問題,實在令人莫名其妙,……"他打斷我的話,問我叫什麼名字。我說:"你知道,還問幹啥。"他又問我年齡。我說1972年出生的。期間,楊玉霞說要跟他們配合。我說:"憑什麼配合!你們為什麼不跟我配合?我現在又餓、又冷、又困,連你們提的問題,我都想不起來了。"盧修田問我幾月生人。我說: "忘了。"他又問我哪年上的學。我說:"忘了。"他火了,說:"你怎麼搞的?"我說:"我現在又餓、又冷、又打盹,想不起來了。"又爭論了幾句,他說:" 你什麼時候能想好?"我說:"不知道。"他說:"那你就先想一想吧。"我爬在桌子上迷糊了會兒。他們倆則談論著其他一些事。不久,盧修田問我:"想起來沒有?"我說:"沒有。"他說:"那你,先回鐵籠子裡想吧。"我問:"能否告訴我的親人,拿些衣服來?"他說:"不行!"
9點45分左右,我又被關進了鐵籠子裡。我站一會,坐一會,好不容易熬過了一個小時。10點45分,他們又把我叫到辦公室。盧修田問我。我說:"仍想不起來。"最後,盧修田拿記錄讓我看。我指出,詢問記錄與傳喚證上的訊問不符,應改正。他說,就是詢問,並要我簽字。我當然不簽。他說,那你就回鐵籠子裡繼續想吧。我再次提出衣服的問題。他說:"不行。"
我回到鐵籠子裡,苦苦熬過了一夜。期間,我時兒坐會兒,凍痛了就站起來,站一會兒脖子又痛,就到門口倚一會兒,……想著外麵人家都在忙年,我卻在這兒連覺也睡不成,而父母也在替我操心勞累,不覺又對共產專制制度更加痛恨。對極權主義的走狗、尤其是盧修田、潘仕虎之流的警察,除了覺得他們恬不知恥、凶殘暴虐之外,我直懷疑他們是否還有一丁點最起碼的人性?因為,不知有多少老百姓被他們這樣折磨過!何況盧修田還指示其部下抓了那麼多法輪功學員!
好不容易到了早上8點多。盧修田又來了。這次他單刀直入,問我是否通過網際網路在《北美自由論壇》上為"犯罪份子"王有才簽名呼籲。我說,我只知道王有才是個受到非法剝奪自由的守法公民;他的行為並未觸犯法律;倒是審判他的那些人做了違法的事。盧修田說,"為犯罪份子呼籲本身,就是違法。你知道不?"我說,"我不知道。而且,王有才並未犯罪。"盧修田又要我隨時等候口頭或書面傳喚。我說:"我只認書面傳喚。每次必須開出傳喚證。"他又說了幾句無理的話。我說:"從現在起,我拒絕同你的一切合作。一切後果由我承擔。"我將記錄看了一遍,註明詢問與傳喚證上的訊問不相符之後,簽了字。
大約9點,他說我可以回去了。我說:"家離這兒10里路,讓我怎麼走?"他說:"你花兩塊錢坐個三輪車走。"我說:"我沒帶錢。"他說:"那沒辦法。"我說:"你們怎麼這麼不講理。"他就走了。我一看派出所院子裡也沒有車,就對值班警察說,等車來了再把我送回去吧。幾分鐘後,潘仕虎過來,惡狠狠地讓我趕緊走;說這是他的辦公室,不准我再待下去。我說:"你就隨便把人叫來,然後再隨便把人趕走?"他說:"對,我就這樣。"我一看他如此不講理,就自己走了。
前不久我跟林牧談起浙江湖州範子良老先生遭到警察虐待的情況。林牧在電話裡激動地說,對那些侵犯公民人權、特別是侵犯低層老百姓人權的警察,一定要將他們的名字和罪行公布出來,並記錄在案,以後對這些人是絕不能客氣的。我這次被傳喚約20個小時,滴水未進、粒米未吃,凍得關節隱隱作痛,也未能睡成覺,又走了一遭人間地獄。我想,這樣的地獄我還是要經常走的,說不定哪一天會葬身裡面。我死無所惜,但死前我要把劊子手們的名字及罪行公布出來,讓世人記住他們的醜惡嘴臉。
(2001年1月22日,於獲釋5小時後)
(民主論壇20010216)(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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