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國汀:我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

發表:2005-02-11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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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功被取締前的某一天下午,我在家,忽聽得樓下人聲鼎沸,跑到樓下一看,原來是此功某輔導站正舉行活動,我這才知道還有這樣一個組織。於是瀏覽了貼在橫幅上的照片和宣傳材料,有幾句話印象深刻,此功學員遇到危難時,只要大叫一聲:李師傅!立即會有李師傅的法身保護。我覺得十分有趣,這位李師傅把自己當成到了車遲國的孫悟空了!再有就是告誡學員在學習李師傅語錄時一定要加上「李師傅說」四字,否則就錯了。看來應把李師傅像神一樣供奉起來。」一位網友如是說。

郭國汀:爭論問題首先要有個前提,即我們是在爭論甚麼?我得聲明我對宗教問題沒有研究,僅是有些疑問提出來向大家請教。

宗教信仰自由是全世界各國憲法均明示保護的。如果僅因為「只要大叫一聲:李師傅!立即會有李師傅的法身保護」,即將其定為「邪教」,恐怕難以服人吧?聖經說上帝在七天內創造的地球,人類,白天,黑夜,萬物汝信否?人類的始祖是亞當,夏娃是由亞當的一根肋骨製造的,有何科學依據嗎?這些天方夜潭科學能證明嗎?但並不妨礙基督教成為一種宗教。其它諸如伊斯蘭教、魔門教、佛教等要找出其教義中沒有科學依據甚至違背常識的神跡那是易如反掌的事,但這些並不能因此使他們成為所謂「邪教」。

按傳統說法,宗教起源於人類早期對自然界中許多自然現象不理解及對許多自然災害的恐懼,也源於許多自然界的神秘現象;迄今倘有成千上萬不計其數的人類科學知識無法解釋的千古之謎;因而拜物教、動物教、圖騰崇拜、生殖崇拜、多神教屢見不鮮。西藏自治區的達賴活佛班禪轉世制度之神秘,均無法用我們今天的觀點加以科學解釋。

科學源於唯物實驗驗證,宗教源於唯心感情和思索;用政治、行政或法律手段試圖解決宗教或信仰問題,個人以為不妥,也是不可能解決的。

宗教可以說自人類誕生以來便已存在,只不過有深淺高低不同而已;世界三大宗教信徒數十億之眾;迄今信徒仍是有增無減,仍然是一股不可忽視的足以左右現實社會的強大力量;美國總統選舉幾乎每個候選人均強調自己的宗教信仰,實在是不忍心將廣大教民的選票拱手推讓之故;今日西方信教者眾多,而且有眾多科學家信教,特別是大量自然科學家,包括物理學專家,數學家如牛頓、愛因斯坦等大師級的科學家信教,這又作何解釋?一般而言所有的宗教教義均含有諸多道德倫理規範,勸導教徒相互幫助愛護,要教徒做善事以求靈魂的安寧或死後進入天堂,或回歸天國,而免於下地獄。因此客觀上起到了安定社會,提高人們的道德水準安撫心靈的巨大作用。馬克思說「宗教是麻醉人民的精神鴉片」,換言之是民眾的精神上的安慰劑;一般而言虔誠的教徒很少犯罪,因為他們懼怕上帝的懲罰,害怕輪迴成豬馬牛,清教徒的自律更是超出吾人想像。實際上沒有信仰的平民很容易成為暴民,中國四九年以降的歷史充分證明了這一點。

據說法輪功在短短的數年內,便發展成為有數千萬信徒的一種教派。李洪志還有相當於佈道的文字書面材料《轉法輪》等,據稱李洪志也因此而成為百萬富翁;據稱該法輪功之信徒,不但有大量普通平民,也有為數不少高學歷的碩士、博士、教授信徒,難道這些人都是沒有頭腦的白痴?或被李洪志進行了強制洗腦不成?可是李洪志一無槍,二無權,三無黨,如何可能強制任何人信他的法輪功?

據稱為了鎮壓法輪功,黨國動用警力上百萬,關押數十萬法輪功信徒,辦強制學習班,耗資七十億,而且還在沒完沒了地投入。納稅人的血汗錢好像不應當如此爛用吧?如果將此七十億元投放到我國的基礎教育事業,那該有多好?

據稱全國已有700餘信徒自殺或精神錯亂或涉嫌犯罪,並因此作為定其為邪教的依據。這恐怕更不能成立吧?具體有多少人自殺或多少人因此而得精神病?比率如何?修煉法輪功與得病或自殺之間的因果關係如何?縱使數千萬信徒若其中真有不到0.01%者有上述後果,即便能證實兩者間有必然的因果關係,又如何能證明其就是邪教?

據說黨國居然規定:凡吃皇糧者若不退出法輪功,開除公職;凡參加過法輪功者任何單位一律不得聘用;凡其信徒一律不得招生招工招干參軍。真是恐怖呀。這與1977年以前四類分子子弟不得入學招工招干參軍好像並無二致吧?

所謂邪教,應當是指那些令其教徒為實現教義教規中的預言而集體自殺;或以共產為名實現共妻實則教主獨佔;或是殺人放火打家劫宅無惡不作的教規。受我國支持援助的紅色高棉政府在取得政權後不到三個月內據說屠殺了350萬各種所謂異已分子,其中包括數十萬中國裔,而當時該國全國只有700餘萬人口!然而紅色高棉所信奉所實行的正是其所稱的社會主義共產主義制度!我曾在1998年8月《時代週刊》上讀到一則美國某教就是令其教徒定於某日集體自殺謝神的,100多名信徒還真的集體自殺,那當然是邪教。

而李洪志創設之法輪功主張「真善忍」,不殺生,做好人,與人為善,我實在不明白何邪之有?

吾以為宗教問題應當用宗教方法解決,用政治、行政手段或未經司法程序的所謂法律手段或採取徹底砸飯碗剝奪入學工作權的手段更是離譜。

我得聲明迄今我對法輪功幾乎無知,我的親朋好友或認識的人中沒有一個法輪功之信徒,之所以為其說公道話,僅是出於我的天理良知。他們也是中國公民他們也要生存也要讀書學習工作,政府沒有任何合法的理由採取這些非理性的手段剝奪任何公民的基本人權。

歡迎批評指正。

註:本文曾於2003年6月間上載中國律師網,被網友稱為中國律師為法輪功說公道話的第一貼。在24小時內有800餘人點擊跟貼,隨即被網管強行刪除。(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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