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場潛規則之淘汰清官


對中華帝國的官吏們來說,勒索老百姓也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並不需要費心策劃。想要他們的錢,只管開口要就是了,難道還有人膽敢抗拒政府收費麼?無人抗拒是正常的,偶然有個別人跳出來反對,那就不正常了,如同異常天象一樣,我們就能在歷史中看到記載了。

  據四川《眉山縣誌》記載,清光緒初年,眉山縣戶房(財政局)每次收稅,都直截了當地在砝碼外另加一銅塊,叫做戥頭。鄉民每年都被侵蝕多收,心裏痛苦,卻沒有辦法。

  關於此事的另外一種記載是:眉山縣戶科(財政局)積弊甚重,老百姓交納皇糧正稅之外,每戶還要派一錢八分銀子,這叫戥頭。官員和胥吏把這筆錢據為己有,上下相蒙二十年不改。

  一錢八分銀子並非要命的大數字,按照對大米的購買力折合成人民幣,相當於80多塊錢。按照現在的貴金屬行情計算,還不到20塊錢。我們折中一下,姑且算它50塊錢。數字雖小,架不住人口多,時間長。眉山縣地處四川盆地,天府之國,一個縣總有三五萬戶,如此收上二十年,這就是三五千萬人民幣的巨額數目了。

  眉山縣有個庠生,也就是州縣學校的讀書人,名叫李燧。《眉山縣誌》上說他"急公尚任俠",是個很仗義的人。這50塊錢的亂收費不知怎麼就把李燧惹火了,他義憤填膺,"破產走五千里",到上級機關去告狀。既然鬧到了上訪的地步,我們就可以很有理由地推測,他在眉山縣一定也鬧過,但是沒有成果,縣領導一定不肯管。縣領導要掐斷部下三五千萬人民幣的財源,說不定其中還包括領導本人的若干萬,想必是很難下手的。這是一個很要命的重大決策。

  李燧的上訪並不順利,他把更高一級的領導惹怒了,被誣陷為斂錢,革除了他的生員資格。生員資格也是很值錢的,清人吳敬梓寫的《儒林外史》第三回說,窮得叮噹響的私塾先生周進,在眾商人的幫助下花錢納了個監生,可以像生員一樣到省城的貢院裡參加鄉試,花費了二百兩銀子。折中算來,這筆銀子價值四五萬人民幣。如此估價生員身份並沒有選擇高標準。《儒林外史》第十九回還說,買一個秀才的名頭(即生員身份)要花一千兩銀子。請槍手代考作弊,也要花費五百兩。我的計算已經打過四折了。

  李燧為什麼這麼倒霉,其中內幕只能推測。他要斷人家的大財源,不可能不遭到反擊。官吏們熟悉法律條文,又有權解釋這些條文,再加上千絲萬縷的關係,彼此同情,反擊一定是既合法又有力的。遙想當年,李燧上訪難免得到一些老百姓的支持,大家湊了一些錢。這既是非法集資,又是聚眾鬧事,還可以算擾亂社會秩序,甚至有危害國家安全的嫌疑。結果,李燧丟掉生員資格後,因斂錢的罪名被投入監獄。在他漫長的坐牢生涯中,幾次差點被殺掉。

  李燧入獄後,當地老百姓更加痛苦無告,也沒人敢再告了。眉山的官吏們嚴防死守,殺雞嚇猴,保住了財源。

  十二年後,省裡新來了一個主管司法和監察的副省長,他聽說了這個情況,很同情李燧,可憐他為了公眾的利益受此冤枉,放他回了家,還贈給他一首詩。---破了產,丟了生員的資格,走了五千里,關了十二年,得了一首詩。這就是李先生本人的得失對比。至於那個戥頭,據說在光緒十二年(1886年)那一年,眉山縣令毛隆恩覺得不好,主動給革除了。從時間上看,這與釋放李燧大約同時,不過功勞卻記在了新領導的賬上。我寧願相信是李燧發揮了作用,不然這牢也坐得太窩囊了。

 假定此事完全是李燧的功勞,毛縣長貪天之功,根本沒起什麼作用,那麼,凡是有李燧的地方,就不會有亂收費。問題是,李燧出現的概率究竟有多大呢?為了區區五十塊錢,是否值得變賣家產,奔波五千里上告?而且究竟能不能告下來還在未定之天?就算你信心十足,肯定能夠告下來,究竟又有幾個如此富於獻身精神的人,即有文化又不怕事,還肯花費全部家產和成年累月的時間,去爭取這區區五十塊錢的正義?如果這種人罕見如鳳毛麟角,那麼我們就敢斷定,官吏衙役們亂收費是非常安全的。沒有什麼人會跳出來跟他們鬧彆扭。萬一有這麼一個半個的也不要緊。即使他真成功了,告了下來,也並沒有什麼人因此受到處罰。大不了不過是以後不再收了,毛縣長們還可以藉此機會留名青史。

  對於這種結局,即官吏衙役失敗而告狀者勝利的結局,四川《榮縣誌》上也有記載。

  大約在十九世紀中期,四川榮縣收糧的時候,戶房書吏(縣財政局幹部)總是大模大樣的晚來早走。柵門一步之隔,門裡悠哉游哉,門外邊人山人海,擁擠不堪,後邊的人擠不過來,前邊的人擠不出去。為了不受這種苦,很多人出錢托有後門的攬戶代交。就好像現在一些手續複雜作風拖沓的什麼局門口總有許多代理公司一樣,只要你肯多掏錢,總能找得到包攬錢糧的代理人。有的人乾脆直接出錢賄賂。不如此,十天半個月也不見得能納上糧,家裡的農活也耽誤不起。另外還有一些欺負老百姓的地方,譬如幾分銀子便湊整算一錢,銀和錢的折算率也從來沒有個準頭,總是向著有利於官吏,不利於百姓的方向狠狠地折,等等。

  有個叫王開文的農民,很有氣節,憤恨不平地到縣裡告狀。縣裡不受理,王開文就去更高一級的衙門上訴。縣裡派人將他追捕回來,將他枷在大街上示眾,還是那套殺雞嚇猴的老手段。沒想到王開文氣壯山河,在眾人面前大呼道:誰和我同心?!誰願意掏錢跟他們干?!

  當地農民受了多日的鳥氣,憋的難受,就揮舞著錢幣來表示願意,只聽揮舞錢幣的聲音如同海潮,響成一片。《榮縣誌》上描寫道:"縣令大駭",趕緊把王開文釋放了,還安慰了他一番。從此收糧的弊病有所好轉。

  榮縣的亂收費問題並沒有因為一個英雄般的王開文得到根本解決。數十年之後,到了光緒初年,這裡又冒出了一個劉春棠事件。

  劉春棠是書院的生員,也是讀書人。他的朋友梁書安和呂瑞堂在納糧的時候也被搜刮勒索,提出異議還被訓斥謾罵了一頓。這二位不服,知縣就說他們喧囂公堂,要以這個罪名懲辦。後來聽說是書院的生員,就好像現在的大學生,歸教委系統管的,很可能還是未來的國家幹部,這才饒了他們。

  當時,每年徵稅的時候,書役百餘人威風凜凜,顧盼左右,正稅之外還索要房費、火耗、票錢、升尾等諸多名目。交稅的人稍微有點異議就挨一頓呵斥。畸零小數的稅額,一厘(千分之一兩,約0.04克)銀子湊整,竟要征錢二百文,多收一百多倍。老百姓早已滿肚子怨氣。有人鬧起來後,民眾集資捐錢,請劉春棠出面上訴。

  到了公堂之上,劉春棠先請知縣頒布從前定過的徵糧章程,然後又出示了將一厘算做二百錢的票據。知縣推托道:過去定的章程,年代久遠無從稽查。至於多收這點錢嘛,乃一時疏忽。

  總之是告不下來。這時候又出了一件事。一位名叫戴龍恩的人,被收了雙份的津貼和捐輸,他要求退還多收的部分,可是多收的人就是不退。於是戴龍恩和劉春棠聯手,一起到省裡告狀,把榮縣境內亂收費的種種弊端都給抖摟出來了。但是和李燧一樣,這兩位在省裡並沒得到好下場,劉春棠也被省裡拘留起來。剩下個戴龍恩,不屈不撓地上北京告狀。

結果還算他運氣。戶部(中央財政部)將這個案件發還四川審訊,第二年,四川按察使司真審了,而且判決下來了。這一場拼出性命的折騰,換來了一塊鐵碑,上邊鑄著徵稅的正式規定,譬如早晨就要開始徵收,到下午三點以後才能停收,收糧的人不許擅自離開讓糧戶等候,銀和錢的折算率按照市價計算等等。拼出命來才爭取到一個下午三點之前不許停收,真不知道那些衙役原來是幾點下班的。

  我不知道後來的結果。但我估計,用不了多久,這些鐵鑄的話就會變成一紙空文。我讀過蘇州府常熟縣從明末到清初立的六塊石碑,都禁止收漕糧過程中勒索老百姓的相似勾當。如果勒石刻碑真能管用,何至於重複立上六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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