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漣來稿反駁多維指稱評論失實 --何清漣給多維新聞社11月4日來信的回覆

作者:何清漣 發表:2004-12-07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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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至於後來高先生對我的採訪,是在11月6日何頻先生在「信息時代的族群關係」研討會上的講話引起軒然大波之後的一週以後。記得何頻先生先給我打電話,然後高伐林先生才來電錶示要採訪。如果高先生記憶不錯的話,我對「發生在特殊時期的」這次採訪接受得確實比較勉強,經高先生反覆要求後,我表示決不接受電話採訪,最多只能接受筆訪,(新世紀〕

按語:12月4日接到多維新聞社的來信,他們在來信中聲言將等到我的回答後再登出他們的信。因週末是本人最忙時期(這點曾在多維社記者高伐林要求採訪時談過),未及回信。今天是12月6日(星期一),卻發現多維新聞社並未遵守自己的承諾,而自行將信登在博訊網站上。多維新聞社為了準備它們給我的信用了四、五天時間,但在等待別人的回信時卻連兩天都不能等。

  本人已經於12月6日22時40分將給多維新聞社的回信發給多維新聞社。然後按照多維新聞社的做法將此信公布於眾,歡迎各網站刊登。

  何清
  2004年12月6日

  給多維新聞社11月4日來信的回覆:
  多維新聞社:

   本人已經收到貴社在12月4日一天之內發過來的內容相同的三封函件。在此就來函中所涉事實謹作答如下:

   一、誠如貴社所說,多維新聞社與明鏡出版社是各自獨立的企業。但貴社陳述兩者聯署寫信函的理由是因為我在接受大紀元的採訪中「對多維與明鏡一併提出了指責」,這與事實不符,因為我在採訪中並未將兩家混為一談。需要進一步說明的是,我與多維新聞社並無任何合作關係,而只是與明鏡出版社有過出版合約。就我所知,在我與明鏡出版社簽訂出版合約之時,多維新聞社還未誕生。關於明鏡出版社與我之間曾經有過的出版合約的履行過程中的問題,與多維新聞社無關。

   何頻先生在看到大紀元對我的採訪後(11月29日中午)給我來電,並在電話中談到,出版事宜是他與我之間的商業機密,不能夠公開談論。我現在尊重他的意見,請轉告明鏡出版社及何頻先生就此事與我聯繫,並將12月4日尊函中提到的稿費收據傳真給我。我與明鏡出版社之間將按照合同條款,逐一探討雙方在合同期內對合同履行的權利、責任等狀況。事實上,在我以前多次與何頻(包括最近這次在電話裡)談到發行量與版稅問題時,他都未否認2000冊之說,強調的只是他的艱難。尊函中提到的情況確實需要與明鏡出版社仔細探討,必要時再深入調查。

   二、貴社來函結尾部分強調,我與貴方有「多年合作關係」,私誼、公交似乎都不錯。但來函是多維新聞社及明鏡出版社聯署,容椎賈攣蠷狻N胰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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