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276年,泰和縣一共有555人通過江西省試。另有89個泰和人,通過了其他省的省試。 泰和大學士是殿試主考大人,泰和出了很多官兒。 楊士奇(1365-1444),爹死娘嫁人,他的後爹,名叫羅祖利(1326-1395)。 羅祖利是縣學的教師,相當於現在的中學教師,不富裕。楊士奇家的街坊,是個「吏員」。 明初官吏少,一些沒有文憑的人可以被推舉當個小吏,很難提升。 吏員街坊見楊家窮,說:「念啥書,讓楊士奇跟我去,掙點錢吧!」 楊士奇他娘看不起吏員,堅持讓孩子唸書。
楊士奇最終也沒有考秀才,卻跑到南京當了理學教師。 明朝時,實行九品官位制,每品兩級,共18級。楊士奇開始只是19級等外品,理學助教。 後來楊士奇在建文皇帝的南京官員考核中成績出色,進了翰林院。
燕王奪位,楊士奇是迎接燕王的23個大臣之一,步步高陞,成為「正一品」大員。 楊士奇經歷洪武、建文兩代皇帝,而後在永樂、仁宗、宣宗、英宗時期擔任重臣。 1439年英宗繼位,才13歲。張太后對英宗說:「張輔、楊士奇、楊榮、楊溥、胡瀅等, 是先朝留給皇帝的大臣,有事必須與他們商議,非五人贊成不可行。」
(中國通史,蔡美彪,第8卷第149頁)
1442年,楊士奇77歲了。泰和南康村的李炎寫了個狀子,狀告楊士奇的大兒子楊致。 楊致犯了法,包括偷漏朝廷官稅,強佔地產,打擊報復。 楊士奇自1426年任文淵閣大學士,是皇帝身邊資格最老的閣臣。憑他的地位,給兒子弄個文憑, 或者讓兒子當個企業大老闆,不費吹灰之力。明初,官僚膽小怕事,楊士奇是個窩囊廢。 鄉紳居然有人敢狀告大學士的兒子?明初的老百姓沒有法律觀念。
楊士奇在案情揭開後,沒有壓制和打擊告發者。楊士奇承認兒子有罪,請求皇帝寬恕楊致。 明英宗沒有赦免楊致的罪。楊士奇是泰和人的領袖,可是,朝廷還有很多其他的派系。 他們說,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豈有此理?
1442年,楊致被擒拿到京師的監獄。明朝初年,大官兒的兒子也沒有特權,管營也沒有收到楊家的錢物,楊致於1444年4月,死於牢中。這年,楊士奇79歲了,羞慚而死。
明英宗對楊士奇的死,表示震驚,任命楊士奇的副手陳循,接替楊士奇的職位。
公元1442年,揭開了世界法律史嶄新的一頁。不是在西方,而是在東方;不是在大官被廢黜之後, 而是在大官掌權的時候,楊致被繩之以法。
一個官員,做一點兒事不難,難的是做了錯事,懂得羞愧。
楊士奇是孔夫子的好學生。
子曰:知恥者近於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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