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小勇頭頂被亂剪了四五刀,成了陰陽頭,很難看,當時他的同伴資文青雖然自己的頭髮也被剪了,還是忍不住笑他難看的樣子,結果惹惱了剪髮人,他衝過去又第二次把資文青的頭髮剪了幾下。除了女性和個別平頭的男性之外,20多人都被強行剪了頭髮。之後梁和其他被抓的人才被允許打電話給朋友來交錢贖人。由於梁小勇和資文青的朋友認識某個聯防隊員,聯防隊「網開一面」只罰了他們一人60元,而其他沒有熟人的則是每人罰200多元。
我是在2001年12月30日的《南方都市報》上看到這條報導的。看了以後我最直接的感受是現在的人,真的已經是非常的惡毒了。這樣惡毒的人居然就生活在我們的國家裡,居然就生活在我們的身邊,而且他們還掌握某種特殊的權力。如果他們是強盜,是土匪,那麼民眾還可以對他們的行為進行反抗,進行打擊,而他們卻又穿著聯防隊員的制服,以正常執法的名義,隨心所欲地侵犯著那些中國公民的人權。
而他們之所以敢這樣做,原因其實很簡單,他們早就在這樣做了。在他們的眼裡,這樣做並沒有什麼不好。他們已經習慣了。有時侯我會非常天真地想,他們在做那樣的事情的時候,會不會想到自己的行為是惡毒的呢?會不會想到自己就是一個惡人呢?但我馬上知道他們是不會這樣想的。他們在做那樣的事情的時候,應該是充滿愉悅與快感的,在那些失去自衛能力的可憐蟲面前,他們在淋漓盡致地發泄著自己的慾望。
但我關注更多的還是那幾個被傷害過的打工仔。他們在事後會怎樣呢?我想他們會產生深深的仇恨與憤怒。我從後續報導中看到,他們在找有關部門,要討個說法,還找到律師事務所,說要打官司。但是我並不相信他們能夠得到一個滿意的結果。因為如果他們能夠得到一個滿意的結果,那幾個聯防隊員就根本不敢如此放心大膽地作惡。
我在後續報導中看到記者前往聯防隊去採訪時,那些聯防隊員在講述事件經過的說明中說:「一名隊員把他們染成紅色、綠色、黃色的頭髮剪掉。」而事實上樑小勇和同伴資文青都沒有染頭髮,他們是一個打工的,哪有錢去染頭髮呢?由此可以讓我清醒地認識到,一個作惡者是不會輕易懺悔的。也是不會輕易承認自己的錯誤的。為什麼呢?很簡單,因為沒有一種力量可以有效地阻止他們的惡行,那麼也就沒有一種力量,可以迫使他們為自己的惡行懺悔,或者承認錯誤。
於是那些被傷害的打工仔,他們心中所積聚的仇恨與憤怒,很可能就會找不到正常的渠道進行宣泄與釋放,而會長久地積聚在心中。因為他們沒有能力讓自己不受傷害,也沒有能力在受到傷害之後為自己討回公道。那麼他們將不斷地受到傷害,不斷地在心中積聚仇恨與憤怒。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的心理就會變得扭曲,變得異常。如果遇到比自己更加弱勢的人,他們也不會同情與關懷,而是冷漠與輕視。如果有機會的話,他們甚至還會去傷害那些比自己更加弱勢的人,而且他們的手段同樣是那麼的冷酷與殘忍。因為他們在這個過程中可以獲得一種強烈的快感。其實是長期以來積聚在他們心中的仇恨與憤怒,得到了宣泄與釋放。
我看到過很多民工犯罪的報導,那些民工在作案時,手段往往極其冷酷與殘忍,他們在殺人搶劫或者毀壞物品的過程中,往往流露出瘋狂的痕跡,旁觀者很容易就能看出,在他們的心中,其實積聚著深不可測的仇恨與憤怒。而那些仇恨與憤怒是如何積聚出來的呢?很簡單,是長期以來受到傷害的結果,是長期以來沒有被人當成人來對待的結果。
發生在廣州的那幾個聯防隊員給民工剃陰陽頭的事件,其實說明瞭一個問題,就是那幾個聯防隊員根本沒把那幾個民工當人對待。他們沒有那種意識。所以他們才會隨心所欲對傷害那些民工。而且他們還不僅僅是沒把那幾個民工當人對待,對其他的人,他們也沒有當人對待,在《南方都市報》的報導中還有這樣的內容--
下午4時左右,記者在梁小勇的帶領下來到他被剪陰陽頭的棠景街治安聯防隊一中隊,這是一棟4層樓高的小樓。一樓臨街的一個房間是治保會,上面掛著「白雲區棠景街治安聯防隊一中隊」的牌子。當時房間內除了穿制服的聯防隊員之外,還有十多個人靠著牆和桌椅蹲成一圈。外面一個年輕男子告訴記者,那是今天下午被抓來的沒有暫住證的人,他妻子就在裡面。他說,由於他妻子1個月後要離開廣州,就沒辦暫住證,他沒想到今天下午她會被抓進來。接到妻子的電話後他很著急,準備了要求帶的300元錢後匆匆趕來贖人,但被告知目前還不能放人。
記者為了進一步瞭解事情的進展,假扮前來贖人的家屬,觀察治保會中的動靜。
治保會乃至整個一樓來來往往都是身著灰色制服的聯防隊員。被他們抓來的十幾個人裡,男女各半。一個白衣服的年輕女子大概是蹲累了,起身站了一下,被一個治安員厲聲喝斥後又立即蹲了下去。10多分鐘後,有兩名女子站起來靠著窗戶打電話,據推測是在跟家人或朋友聯繫來贖人。其中一個穿米色衣服的女子在打電話的過程中,與聯防隊員發生爭執,一個聯防隊員揮起左手給了她重重一記耳光。被打的女子哭了,與一名聯防隊員拉扯起來;另一名聯防隊員拿來一卷膠帶,兩人一起衝上去,一人拉住女子的一支手臂,先將女子按倒在地,然後反剪她的雙手,準備用膠帶綁住她的手腕,其間遭到反抗,兩名聯防隊員於是分別用膝蓋壓在該女子的身體上,一陣重拳之後,使那位女子失去反抗能力,然後手法嫻熟的反綁住她的雙手。聯防隊員似乎還不解氣,又衝上去朝該女子的頭部狠狠地踢了兩腳。
記者看到,那名女子在之後的兩個多小時裡,雙手一直被反綁著坐在地上,上身一直靠在她同伴身上,幾欲昏厥。當記者佯裝該女子的擔保人向聯防隊員提出贖人的請求時,對方用一根30多厘米長的棒子指著記者的鼻子,惡狠狠地說:「不行!你給我走開!」記者退出去向先前被放出來的一個紅衣女子打聽如何才可「保人」的時候,一名聯防隊員對紅衣女子怒喝道:「我操你媽的,你快給我滾,不要在這裡胡說!」
記者再次觀察聯防隊一中隊辦公室的情形時,發現這次被重點「懲戒」的對象又換成了一名男子。幾名聯防隊員同樣用膠帶反綁住他的雙手,還戲弄性地將一張報紙折疊後,蒙住他的面部,只留下鼻孔,然後在報紙上纏一圈膠帶,把他扔到一個角落裡。當事人說未成年少女也被拘禁每人300元交錢放人
下午6時左右,當記者再次返回該聯防隊一中隊時,發現聯防隊員已給剛才那個被反綁住的女子鬆了綁,負責收錢的聯防人員說:「交錢。」和她一起被抓的同伴交了600元錢,兩人攙扶著走了出來,從交錢到放人不過幾秒鐘時間。這種戲劇性的變化令記者感到詫異,上前詢問時,剛才被治安隊員打的女子一直捂著頭,說:「我很痛,他們穿著皮鞋,踢我的頭。」另一個說:「一開始,他們不放我們走,我就吞了一把鑰匙。」
從這些描述中可以看出,那些聯防隊員之所以沒把人當成人來對待,關鍵一點是為了錢,在他們眼裡,錢才是最重要的,而人實在是很下賤的,是可以隨心所欲地處置的。他們的行為讓我聯想到以前的土匪,綁架了一些人,作為人質,然後勒令那些人的親友拿著錢去贖人。那些土匪其實也是看重的錢,而沒把人當回事情。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想那些聯防隊員總有一天會意識到,作為一個人,還是要把其他的人,當成人來對待的。不能把人當成畜牲來對待。這很重要。如果你沒把別人當成人,那麼別人也不會把你當成人。而更嚴重的後果是,別人還會把更多的人不當成人。那麼,人與人之間就會失去起碼的平等與尊重,而會變得相互仇視與殘殺。
聯防隊員是中國的公民。那些打工仔也是中國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他們是平等的。聯防隊員以執法的名義,隨意拘謹、打罵打工仔,甚至強行給打工仔剃陰陽頭,侮辱與傷害打工仔的人格與尊嚴,這就是公然侵犯中國公民的人權,站在「以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立場上,他們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法律不制裁那些聯防隊員的惡行,那就是在默許與縱容他們的惡行。那麼,類似的事件還會發生。
把人當成人,這是一個最起碼的概念。如果連這一點都做不到,那麼人,就會永遠生活在恐懼與不安之中,生活在對同類的防範與敵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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