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開始遭強暴 女孩緣何隱忍七年不報案?

作者:樂倩/舒文 發表:2002-02-03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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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歲開始遭繼父強暴,今年一月初受害人及其親屬終於向公安機關報案

  心理學學者指出:繩之以法並不是性侵犯的終結篇

  -調查時間:2002年1月

  -調查地點:京郊某區

  -調查原由:這是一樁令人髮指的罪行。就在京郊某區,剛剛初中畢業的女孩安安,自10歲開始被繼父強姦,至今長達7年之久。今年元旦,安安終於告到公安局,她的繼父迅速被拘留。

  關注這一事件的時候,有朋友提醒:這件事確實令人驚訝與憤慨,但現在同類的事件已經報導得太多了,還算得上是一條有價值的「新聞」嗎?聽後更堅定了做下去的決心:本應是「新聞」的,都快不算得是「新聞」了,這本身不就是「新聞」嗎?而且是一則令人不安的新聞。

  有這樣的背景在,這樁典型個案看上去有了更多值得挖掘與思考的東西。

  -兩次離家出走 再也不相信繼父的信誓旦旦

  從市區出發去我們的目的地,乘長途公共汽車都用不了一個小時。到了鄉里,記者找了一輛車,報出安安媽媽的名字,司機脫口而出:「我們就是一個村的,我帶你們找去。」但馬上他又猶豫起來,好好地打量了記者幾眼,問:「你們找他們家是什麼事啊?」在記者回答是朋友間的私事之後,司機還是不放心:「這樣吧,我帶你們去,但你們可別說是我。」

  進了村,司機坐在車上,向一扇緊鎖的鐵門一努嘴說:「這兒就是。」看來,家裡並沒有人。兩三個村裡的人看見我們停在安安家門口,站在遠處看著,小聲議論,並不走近。

  沒能直接見到安安。幾經輾轉,記者終於找到安安的大姨。

  大姨快人快語,很快把事情經過講述了一遍。安安的媽媽與她繼父結婚的時候,安安才一歲多。繼父也帶來了一個女兒英英,比安安只大幾個月。從孩子小的時候起繼父就偏心,只寵自己的女兒,對安安卻經常打罵。他與安安媽媽的關係很快也變得不好,兩人經常爭吵,安安的媽媽也常被打。

  說到安安10歲那年開始發生的那樁「禍事」,複述起孩子向自己說的那些血淚的細節,安安大姨的嘴唇有些顫,眼圈也紅了。「你說那個畜牲,他怎麼下得去手?他自己的親閨女也和安安一般兒大,他就不想想自己的閨女如果也被人欺負了,心裏是個啥滋味?」

  「安安的媽媽一直沒發現這事嗎?」

  「她被蒙在鼓裡啊,孩子一直不敢跟媽說,就告訴了她姐姐。可英英也保護不了她啊,實在受不了了就老往外邊跑。去年5月份,這倆孩子跟另外倆孩子一塊兒偷偷跑到濟南去了,離家前給她媽留下了兩封信,才把事情從頭說了。」

  後來安安和英英又被找回了家。繼父在接安安她們回家的路上向安安保證,以後再也不會發生這種事了。天真的安安相信了,希望從此以後能好好過日子。可是才過了三個月,繼父「舊病復發」。再也無法忍受的安安在去年年底跟姐姐一起再次離家出走。

  元旦,安安和英英來到大姨家,在大姨的逼問下說出了事情真相。大姨認識懂法的人,在大姨的鼓勵和支持下,經過諮詢,安安最終堅定了上告的決心。

  -10歲開始被強暴 不敢反抗也不敢說

  自從繼父被逮捕之後,安安母女三人不願再回那個家,如今都擠在大姨家裡住。隔了兩天,記者按照約定去見安安。

  想像中的安安,眼神可能像驚慌的小兔子一般無助,也可能充滿警惕與不信任,但實際上我們看到的是一個極其普通的女孩,圓臉,短髮,相貌不起眼,臉上也看不出絲毫強烈的情緒。安安禮貌地開門,倒茶,很配合地回答我們的問題,偶爾也會淡淡地笑一下。可以聽得出來,她不願意回憶那些令她痛苦的細節,提到時都一帶而過。我們也不問。我們最關注也是最痛惜的一件事是:不幸的遭遇一直持續了七年,為什麼她一直不說?

  「從我記事兒起我爸爸就老是打我。他打得特別狠,就用那種板鞋往腦袋上打。小時候我都不知道自己犯什麼錯了就會挨頓打;大一點了吧,我也不像別人家的孩子那樣頂他,跟他嚷,我挺聽話的,可他也打我。」

  安安漸漸明白,繼父的打和媽媽的打是不一樣的。「我媽氣急了也打我,可她打我幾下,她自己都哭。她是我真犯錯才打我的。慢慢的,就形成我特別怕他,怕他打。他打我都背著我媽,也不讓我跟我媽說。有一次我說了,之後他就又打了我一頓,我也不敢再說了。」

  「那是10歲的時候,」安安猶豫了幾秒鐘,還是接了下去,「我記得是個冬天,我正在床上看電視呢,他就上我被窩來了。因為從小我就跟他一起生活,就把他當親父親一樣,也就沒多想,反正是爸爸嘛。後來,他就欺負我……我當時就嚇著了,不知道怎麼回事。反正我挺怕他的,又不敢反抗又不敢說。當時我也不明白這是什麼事,也不知道有多嚴重。」

  記者問:「為什麼連對媽媽都不敢說呢?」

  「他不讓我說,我就不敢說。他說完這句話我立刻就想到,如果我說的話他就會打我的。如果告訴我媽吧,我還是怕我爸知道。如果他們倆以後還是在一起呢?」

  「第二次是在半年後的夏天。從第二次以後就是經常性的了。在我小學六年級到初一那會兒,差不多一星期就一次。但每次我都不敢說。後來他打我,其實都是為了那方面的事我不同意,但跟別人都是說我不好好學習,要麼就是不幹活,其實都是藉口。」

  為了避免安安懷孕,繼父還給她吃過避孕藥。安安說,吃了那個藥腦袋疼,不願意吃,繼父就把藥夾在烙餅裡,反正得看著她吃下去。

  「上初二的時候我告訴了姐姐,以前還跟隔壁的那個女孩說過。初中快畢業的時候,我和姐姐,還有另外兩個孩子,決定一起離開家。我又怕我媽擔心,就寫封信把這事說了,想著讓她先別著急把我找回來。走了十天,還是被找回來了。」

  記者問:「媽媽知道以後怎麼辦呢?」

  「我媽知道以後,我們也商量過要告他,可是我們都不懂法呀。他以前就說過,反正沒有證據,你們誰愛告誰告。他老是嚇唬我們,我們一家人都怕他。我們就想,如果這事不再發生,就好好過幾年平常日子,過幾年就得了,過幾年我們倆不都長大了嗎?」

  -平時嘻嘻哈哈 同學說她是個古怪的人

  安安小的時候很喜歡上學,說到那會兒每次考試都有90多分,她的眼睛都閃亮了一下,但興奮的神情很快就消逝了。

  「後來我覺得自己和別的學生都不一樣,他們都是特別快樂的,想怎麼樣就怎麼樣,我就什麼事情都考慮得特別多。慢慢的我就根本不想學習的事了,淨想家裡的事,學習成績也越來越不好。」

  記者問:「你跟同學的關係怎麼樣?」

  「挺好的。有一次大家在一塊兒說性格,我就問他們:『你們看我是什麼樣的人啊?』他們說:『你就特別古怪。』」

  「為什麼說你古怪?」

  「他們說,有的時候我說的東西他們都聽不懂,還說我老想一些事跟他們都不一樣。其實在外面我幾乎很少哭,同學老說我,你有什麼不高興的事啊,天天樂呵呵的。其實啊,我心裏煩,但表面上跟同學一說話一樂,也就過去了。我不想讓人家看出我有心事。反正又不是為了他活著,該樂的時候為什麼不樂呀,就是自我安慰吧。」

  記者問:「有沒有想過自己以後怎麼辦?」

  「以後怎麼辦?」安安呆呆地重複了一遍,「不知道。反正不打算回我們家那邊了。自從告了他以後,整個鄉里都知道了。有一次我和我姐姐上街,無意中看到有人在馬路對面指著說我們。我現在都不敢上街。」

  只有初中畢業的安安現在天天就窩在大姨家裡,她說想等這件案子結束後再重新開始生活,找個工作,有機會的話讀個職高,學點技能。

  「我這兩天還老在想,我爸爸他什麼時候出來?這次判他我希望越重越好。要是判得輕了,他出來,肯定不會放過我們,我們怎麼辦啊?」

  -母親想不通 對叫他爸爸的孩子他怎能下手

  和安安媽媽的對話是在小心翼翼中進行的,因為她此刻正承受著前所未有的巨大心理壓力。一方面,她為自己女兒的不幸感到痛心疾首;另一方面,製造這不幸的罪魁禍首竟是自己的丈夫,她為自己的失察感到無比的內疚。所有這些痛苦她難以獨自排解,而她又覺得:「這是一個臉面的事,也沒法兒跟別人說。」

  「想不通,我現在天天都睡不著覺,往哪兒想都想不通。他打安安,我一直都以為是因為孩子懶。他這人特別機靈,外面也有人,可是他就不承認。我也想過離婚,他不同意。就是離了婚,他也跟你搗亂,我弄不了他。知道他這事以後,我們都想過要不就弄死他,真的,我們娘兒仨都想過。到一月份,跟我姐姐說了,她認識一個懂法的人,這才下決心告他。」

  記者問:「你去年5月份知道這件事以後,為什麼沒有立刻告他呢?」

  「我這些年就是這麼忍著過來的。你說我都打過一次離婚了,人都是有臉面的啊。我這人就是脾氣軟,每天他一走,我們娘兒仨就抱一塊想,這可怎麼辦啊,怎麼過啊;他在家,我們就裝著什麼事都沒有。」

  因為家裡新蓋的房,沒剩下什麼積蓄,安安媽媽的收入也不高,她說,打算過一陣就賣了房子,帶著兩個孩子到新的地方開始新生活。

  說著說著,安安的媽媽忍不住哭出了聲:「當時她才10歲,天天叫他爸爸,他怎麼就忍心幹這事?我一直忍,什麼都是忍,可忍來忍去,忍來的都是大禍。」

  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教授巫昌禎告訴記者,安安及其母親向公安機關舉報後,有醫療機構的婦科檢查證明,證明安安的處女膜已破裂,患有婦科病,並有安安的姐姐作證,公安機關據此就可以立案,蒐集更多的物證,最終由法院判定其是否有罪。

  據當地公安機關透露,安安的繼父現已承認其罪行,即將會被以姦污幼女的罪名提起公訴。

  -黑色秘密保持7年 絕不僅僅是因為孩子太軟弱

  龍迪,曾任中國青年報社青春熱線督導,現為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系博士生。她的博士論文研究方向就是如何幫助兒童性侵害的受害者及其家庭,我們特地對她進行了電話採訪。

  記者:「相信瞭解案情後,不少人都會感慨:這個女孩太軟弱,如果早點把事情說出來就好了。」

  龍迪:「這個黑色的秘密保持了七年這麼長的時間,我不認為僅僅是因為性格軟弱這樣簡單的心理因素。性侵犯這樣的事情對孩子來說是非常複雜的。如果在一個家庭微觀地來看,成年人和孩子在權利對比上是有很大差距的,孩子沒有經濟權利,孩子是不能隨便躲開父親的,她無處藏身。我國的傳統觀念又認為『家醜不可外揚』。而且一個10歲的孩子,即使當時她真的說出來,有人信嗎?常常是侵犯者到處詆毀孩子的品格,人們很難相信他。現實中,人們很少相信孩子的話,特別是那些表面上不討人喜歡的孩子的話。孩子是非常敏銳的,他們從自己日常生活經驗中可以推斷,當自己與權威人物衝突時,成年人相信自己的可能性很小。」

  記者問:「為什麼不告訴媽媽?媽媽應是值得信賴的。」

  龍迪分析說:「性侵犯發生在家中,孩子的情緒更為複雜。很多這樣的孩子會覺得,在媽媽的眼中,丈夫的位置一定高過孩子的位置,自己很難從母親那裡得到保護。還有就是孩子覺得媽媽解決不了這個事情,說了也還是挨打。而且很可能家庭因此被拆散。孩子對家庭通常都是非常忠心的。另外,孩子可能還會覺得自己對家庭中發生不好的事情負有一定責任。她不敢說!

  「很多國外研究表明,很少有受害人馬上說出來。大約50%的人終生都不披露這個黑色的秘密。為什麼呢?性侵犯對於孩子的最大傷害之一,就是破壞了對他人的信任,特別是當侵犯者是自己所信任的人!孩子在這個過程中始終感受到背叛。如果沒有特殊的治療,對他人的不信任可能會持續終生。另外,就像安安一樣,有的孩子在遭受性侵犯的同時,還同時遭受其他形式的虐待,比如被打被罵被忽視。在這樣家庭中成長起來的受害者一般不是我們想像中的『好』性格,就像這個孩子,被同學稱為『古怪』。可能學習成績也不會太好。我們的社會在有些方面是非常功利的,學校的老師和同學通常會相信一個『性格古怪』、『學習成績不好』學生的『一派胡言』嗎?不少老師、父母常常根據孩子的外在表現評價孩子,卻很少探知,那些不討人喜歡的孩子生活中究竟發生了什麼?常常是創傷使得孩子不討人喜歡!

  「很多研究表明,當孩子有了被性侵犯的經歷,其心理年齡發展是停滯的。這個案件中,安安的心理成熟程度可能就停留在10歲左右的水平,只有把這個案子結束了,經過恰當的心理幫助,她的心理才能繼續發展。外人看來,她平時嘻嘻哈哈,有時情緒起伏不定,很『古怪』;但是對她來說,一方面是由於她的心理年齡還停在10歲,另一方面是用這種方式來遺忘、逃避,是一種自我心理保護。」

  -兒童性侵犯事件絕不罕見 父母和老師卻不知如何幫助

  記者:「安安七年來忍氣吞聲,而這期間她一直在接受學校教育。安安說,她在學校裡好像沒有學到對解決這件事有幫助的東西。」

  龍迪:「我不知道安安的學校是否有性教育。不過,即使學校有,如果性教育是以社會控制為目的的生殖教育,缺乏培養孩子對於自己身體的權利意識,的確不能幫助遭受性侵犯的孩子及時終止傷害。有關預防和治療兒童性侵犯的措施,西方發達國家已經進行了30多年的探索和研究,據我所知,我們國家的相應研究鳳毛麟角。可是,在我們的周圍,兒童性侵犯的事件並不像人們想像得那麼罕見。我曾應邀在一個青少年刊物中辦了兩年性教育專欄,很多青少年朋友告訴我,他們曾經或正在遭受性侵犯。侵犯者包括老師、親人、朋友、熟人,以及陌生人。年齡最小的是4歲。通過熱線求助的求助者本人或親友也有這樣的經歷。可是,作為孩子的保護者和教育者,父母和老師對於如何幫助兒童性侵犯的孩子所知甚少。」

  -侵犯者被逮捕之後 傷害卻仍在繼續

  記者:「這樁案件中,有另一個其實也是很受傷害的孩子--英英。她的心理其實應該很矛盾,一面是她同情的妹妹,另一面則是自己的親生父親,而她現在選擇站出來為妹妹作證。另外,在這個畸形的環境裡,英英的成長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影響。」

  龍迪:「是的,這種事一旦發生,受傷害的絕不僅僅是受侵犯的孩子一個人,而是整個家庭,包括每一個家庭成員。因為每個家庭成員都會對於彼此的信任關係畫一個大大的問號。因此,幫助遭受兒童性侵犯者需要幫助整個家庭。研究表明,性侵犯對於受害者的傷害不僅取決於性侵犯時事件本身,更取決於事情被告發後,家人對孩子的心理支持和理解。可是,在發生兒童性侵犯的家庭中,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往往是不好的。因此,需要家庭(心理)治療師幫助家庭重建家庭關係,消除自責內疚,重建對別人的信任。

  「另外,外在的輿論環境對於家庭的影響也十分重要。旁人對她們指指點點,對孩子是一種繼續傷害。性侵犯對孩子的傷害,往往不僅僅是這個事件本身,包括告發以後處理的整個過程,還有她們未來的生活。如果處理不好,受害者會在人際關係、親密關係,以及性關係方面遇到相當大的困難。接受專業心理幫助是特別重要的。」(本文案件中所涉人名均為化名)

  -備忘:

  -1997年下半年婦聯系統所接到的有關姦淫幼女的來信來訪為135件,1998年上升到2948件,1999年高達3619件,2000年為3081件。湖南省婦聯的統計則表明,有關幼女遭強暴的信訪,佔兒童保護類案件的31%。

  -從國內外的綜合調查數據來看,85%以上的性侵犯都是兒童家庭的鄰居、朋友、親戚、熟人或父母干的。因此,要教會兒童辨別不同成年人的品質。這並不是要孩子們對一切親熱的人都加以猜疑,而是應以安全和明智的方式加強兒童的警覺。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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